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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全球经济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背景下,贸易摩擦日益增多,构建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十分必要。本文首先介绍了中国对外贸易摩擦的现状,然后阐述了中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现状,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思路。
【关键词】 贸易摩擦 预警机制 思路
一、中国对外贸易摩擦现状
据统计,2010年我国进出口总值达到29727.6亿美元,同比增长34.7%。其中,出口贸易总额15779.3亿美元,同比增长31.3%;进口贸易总额13948.3亿美元,同比增长38.7%。这是中国出口连续几年保持2位数的高速增长,然而与贸易额一同增长的还有国际贸易摩擦。后金融危机时代,在各国都致力于保护本国经济的情况下,中国遭受的贸易摩擦数量急剧上升,增长速度加快,手段多种多样,涉案金额越来越高,对中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根据世贸组织秘书处最新的统计,2009年截至11月30日,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102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约有116.8亿美元,涉案金额1亿美元以上的贸易救济调查有17起。这是中国从2002年以来,首次遭受贸易救济调查超过100起,而且在8月涉案金额就已经超过了100亿美元。从1995年以来,中国一直都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其中已连续3年(2007—2009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对中国实施的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数量也是出现增长的状态。由此可见,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将成为全球国际贸易摩擦研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国家。
近年来,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贸易摩擦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且呈增长之势。根据WTO统计,世界上平均每6—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中,就有1起是针对我国产品。同时,我国遭遇反倾销的产品的种类日益增多,范围日益广泛,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从显性贸易壁垒摩擦向隐性贸易壁垒摩擦转变,技术性贸易壁垒、环境壁垒和知识产权壁垒越来越成为我国出口遭遇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三是贸易摩擦的对象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我国与发达国家贸易摩擦不断增多的同时,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也呈扩大趋势。目前,印度、土耳其、墨西哥、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的数量占案件总数的60%。四是贸易摩擦的主要产品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转移。贸易摩擦涉及的主要产品有:鞋类、打火机、自行车、陶瓷、钢铁、餐具等。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的主要产品从最初的化工原料、鞋类、纺织品等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向钢铁、彩电、电信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转移。
面对严峻的贸易摩擦现状,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设对维护我国对外贸易安全非常重要,是一项预防性、系统性的工作,一方面它有助于预防和减少贸易摩擦,避免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它对于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现状
商务部、政府、企业等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持积极态度并做了些工作。在多方努力下,目前已取得以下进展:实施了对共计456类、2733个税号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异常的预警监测,初步完成了产业损害预警模型、海关数据分析等软件的编制和应用工作;建立了汽车、化肥和钢铁三个重点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基本形成了产业损害预警信息的应用平台,逐步完善了预警数据报送平台、预警信息机制与发布平台和预警数据挖掘分析平台的建设。2003年已在天津、上海、山东、河北、河南、新疆、甘肃、广东、深圳、浙江等10个城市初步建立起各自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还很短,经验欠缺,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预警机制的理论体系尚不完善。预警理论最早来源于战争,二战后,美国将预警理论应用于经济领域,形成了经济预警理论。针对我国出口贸易摩擦的特点,我国应该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理论体系,但我国这方面研究还有很多不足,比如,缺乏一套科学的完整的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二是预警主体角色定位不够准确。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为主体的预警体系,但与日本、印度、巴西等国的相关制度比较,还存在预警主体间的分工和各自的职责还不十分明确的问题。如:政府存在缺位、越位现象,行业协会功能发挥不够,企业消极应对和缺少应对经验。三是预警信息滞后。目前,国内政府与各级商务部门所提供的与贸易摩擦有关的产业信息明显滞后,往往是外国的相关措施已经开始实施了,我们才意识到对这方面信息的整理和收集,而且信息的传递也不够及时,在传递的过程中也有损耗。信息一旦滞后,难以为国内企业提供贸易摩擦咨询、法律援助,以支持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四是人才缺乏。目前中国缺乏这一类的专业人才。贸易摩擦的风险评估过程技术含量很高,只有复合型专业人才才能对贸易摩擦的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力和判断力,从而能针对信息进行准确有效的风险评估工作。因此,只有吸纳和培养既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又懂得外贸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参考贸易摩擦评估,才能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完善中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思路
我国政府应该加大对我国贸易摩擦预警理论研究这方面的资金投入,鼓励学者和企业对这方面展开研究,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贸易预警机制理论体系。除此之外,我国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构建“三位一体”的贸易摩擦预警组织体系
在应对贸易摩擦时,建立以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就是以市场经济导向为目标,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积极性,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政府的总体指导、统一规划和对外交涉作用。
(1)政府。我国政府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也就是对企业正当利益的维护。维护主要体现在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颁布保护本国贸易发展的法律、法规等。在我国,商务部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是主管中国对外贸易的行政机关,承担着监督、指导中国对外贸易的责任。因此,在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方面,商务部就必须起到主导和协调作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预警机制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同时,政府要加大加快贸易救济措施的知识,贸易部门和相关产业部门应协调做好规则普及工作,并尽快培养一批熟悉保障规则的专门人才。
(2)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整个行业利益的代表,对行业的了解程度胜过政府,同时也高于行业内的各个企业。作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行业协会应当利用其优势发挥主要作用。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利用其充分的信息优势,关注贸易摩擦的发展趋势,收集各国对华的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实现对国内产业和出口市场保护的前置化。另一方面,在我国遭遇到反倾销调查或保障措施或反补贴调查后仔细分析原因,尽早采取措施。日本的行业协会,如经济团体联合会、日本贸易振兴会等在获取信息、提供外贸咨询和协助政府和企业开拓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缓解对外贸易摩擦等方面发挥着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的职能。
(3)企业。首先,企业要提高认识,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摩擦。企业要增强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克服“怕输、怕难、怕花钱”的心理,当遭遇国外贸易摩擦时,及时向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投诉,并且积极参加应诉,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其次,应该逐步缩小企业“搭便车”获利的空间,按照预警机制收益的大小,由企业分摊其成本,这样可以使一些企业消除侥幸和观望心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预警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中来。最后,实施技术创新策略,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预警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三方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在预警体系中互有职责,共同受益。
2、加强贸易摩擦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第一时间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是构建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前提。一是针对不同出口目标国家和不同种类的贸易摩擦进行信息收集,对贸易摩擦信息的收集应针对那些主要进口我国产品的国家,注重其中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确定了所要收集的国家后,应该按照不同种类的贸易摩擦进行信息收集,做到有针对性。二是针对不同种类的产品全面预警既不经济也不现实,应有选择性地对有关重点产品进行信息搜集,如选择出口量比较大竞争力强的产品。例如日本企业构建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意识很强,对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信息沟通更是具有超前意识和行动。日本商社和对外贸易企业都建有自己的信息网,不仅在国内总公司内部设有规模十分庞大、研究和服务人员多、手段专业化的专业信息组织,还在海外设有大量的据点,负责收集有关竞争对手情况、出口国有关反倾销、反规避法律的具体规定、出口国的市场状况,相关产品市场动态等方面的海外贸易信息。
3、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在建立健全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过程中,不仅需要大批懂得世贸组织规则和通晓主要发达国家法律法规的专门人才参与活动,还需要大量的处理纠纷的谈判人才,并能运用或预测外国可能动用某些规则的高级人才参与活动,更需要定期将研究结果与预测加以公布,使其成为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参考。因此,应建立贸易摩擦问题研究的人才培养机制,用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各个层面的专门人才。一方面,派一部分有潜力的年轻人到国外去学习先进的贸易预警理念和技术,另一方面,高校可以在国际贸易相关专业开设相应的一些技术课程为他们将来工作奠定一些基础。
四、结束语
现在,对于很多中国外贸企业而言,贸易摩擦已经远非“反倾销”,可以涵盖反补贴、反规避、产业损害、337调查、301报告等这些都成了中国企业耳熟能详的名词,贸易摩擦将成为一种常态,我们应对贸易摩擦任重而道远。面对严峻的贸易摩擦现状,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参考文献】
[1] 高维新:直面贸易摩擦:我国贸易壁垒预警机制的构建与完善[J].商业研究,2010(7).
[2] 刘向丽、张弛:我国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4).
[3] 戴佩华:试论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中的角色定位[J].商场现代化,2007(4).
[4] 李计广、李焱:欧盟进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及对中国的启示[J].国际经贸探索,2008(3).
[5] 蔡四青:隐性国际贸易摩擦与预警机制建立的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06(6).
【关键词】 贸易摩擦 预警机制 思路
一、中国对外贸易摩擦现状
据统计,2010年我国进出口总值达到29727.6亿美元,同比增长34.7%。其中,出口贸易总额15779.3亿美元,同比增长31.3%;进口贸易总额13948.3亿美元,同比增长38.7%。这是中国出口连续几年保持2位数的高速增长,然而与贸易额一同增长的还有国际贸易摩擦。后金融危机时代,在各国都致力于保护本国经济的情况下,中国遭受的贸易摩擦数量急剧上升,增长速度加快,手段多种多样,涉案金额越来越高,对中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根据世贸组织秘书处最新的统计,2009年截至11月30日,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102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约有116.8亿美元,涉案金额1亿美元以上的贸易救济调查有17起。这是中国从2002年以来,首次遭受贸易救济调查超过100起,而且在8月涉案金额就已经超过了100亿美元。从1995年以来,中国一直都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其中已连续3年(2007—2009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对中国实施的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数量也是出现增长的状态。由此可见,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将成为全球国际贸易摩擦研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国家。
近年来,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贸易摩擦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且呈增长之势。根据WTO统计,世界上平均每6—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中,就有1起是针对我国产品。同时,我国遭遇反倾销的产品的种类日益增多,范围日益广泛,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从显性贸易壁垒摩擦向隐性贸易壁垒摩擦转变,技术性贸易壁垒、环境壁垒和知识产权壁垒越来越成为我国出口遭遇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三是贸易摩擦的对象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我国与发达国家贸易摩擦不断增多的同时,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也呈扩大趋势。目前,印度、土耳其、墨西哥、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的数量占案件总数的60%。四是贸易摩擦的主要产品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转移。贸易摩擦涉及的主要产品有:鞋类、打火机、自行车、陶瓷、钢铁、餐具等。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的主要产品从最初的化工原料、鞋类、纺织品等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向钢铁、彩电、电信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转移。
面对严峻的贸易摩擦现状,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设对维护我国对外贸易安全非常重要,是一项预防性、系统性的工作,一方面它有助于预防和减少贸易摩擦,避免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它对于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现状
商务部、政府、企业等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持积极态度并做了些工作。在多方努力下,目前已取得以下进展:实施了对共计456类、2733个税号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异常的预警监测,初步完成了产业损害预警模型、海关数据分析等软件的编制和应用工作;建立了汽车、化肥和钢铁三个重点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基本形成了产业损害预警信息的应用平台,逐步完善了预警数据报送平台、预警信息机制与发布平台和预警数据挖掘分析平台的建设。2003年已在天津、上海、山东、河北、河南、新疆、甘肃、广东、深圳、浙江等10个城市初步建立起各自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还很短,经验欠缺,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预警机制的理论体系尚不完善。预警理论最早来源于战争,二战后,美国将预警理论应用于经济领域,形成了经济预警理论。针对我国出口贸易摩擦的特点,我国应该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理论体系,但我国这方面研究还有很多不足,比如,缺乏一套科学的完整的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二是预警主体角色定位不够准确。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为主体的预警体系,但与日本、印度、巴西等国的相关制度比较,还存在预警主体间的分工和各自的职责还不十分明确的问题。如:政府存在缺位、越位现象,行业协会功能发挥不够,企业消极应对和缺少应对经验。三是预警信息滞后。目前,国内政府与各级商务部门所提供的与贸易摩擦有关的产业信息明显滞后,往往是外国的相关措施已经开始实施了,我们才意识到对这方面信息的整理和收集,而且信息的传递也不够及时,在传递的过程中也有损耗。信息一旦滞后,难以为国内企业提供贸易摩擦咨询、法律援助,以支持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四是人才缺乏。目前中国缺乏这一类的专业人才。贸易摩擦的风险评估过程技术含量很高,只有复合型专业人才才能对贸易摩擦的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力和判断力,从而能针对信息进行准确有效的风险评估工作。因此,只有吸纳和培养既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又懂得外贸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参考贸易摩擦评估,才能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完善中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思路
我国政府应该加大对我国贸易摩擦预警理论研究这方面的资金投入,鼓励学者和企业对这方面展开研究,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贸易预警机制理论体系。除此之外,我国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构建“三位一体”的贸易摩擦预警组织体系
在应对贸易摩擦时,建立以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就是以市场经济导向为目标,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积极性,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政府的总体指导、统一规划和对外交涉作用。
(1)政府。我国政府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也就是对企业正当利益的维护。维护主要体现在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颁布保护本国贸易发展的法律、法规等。在我国,商务部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是主管中国对外贸易的行政机关,承担着监督、指导中国对外贸易的责任。因此,在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方面,商务部就必须起到主导和协调作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预警机制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同时,政府要加大加快贸易救济措施的知识,贸易部门和相关产业部门应协调做好规则普及工作,并尽快培养一批熟悉保障规则的专门人才。
(2)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整个行业利益的代表,对行业的了解程度胜过政府,同时也高于行业内的各个企业。作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行业协会应当利用其优势发挥主要作用。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利用其充分的信息优势,关注贸易摩擦的发展趋势,收集各国对华的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实现对国内产业和出口市场保护的前置化。另一方面,在我国遭遇到反倾销调查或保障措施或反补贴调查后仔细分析原因,尽早采取措施。日本的行业协会,如经济团体联合会、日本贸易振兴会等在获取信息、提供外贸咨询和协助政府和企业开拓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缓解对外贸易摩擦等方面发挥着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的职能。
(3)企业。首先,企业要提高认识,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摩擦。企业要增强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克服“怕输、怕难、怕花钱”的心理,当遭遇国外贸易摩擦时,及时向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投诉,并且积极参加应诉,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其次,应该逐步缩小企业“搭便车”获利的空间,按照预警机制收益的大小,由企业分摊其成本,这样可以使一些企业消除侥幸和观望心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预警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中来。最后,实施技术创新策略,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预警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三方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在预警体系中互有职责,共同受益。
2、加强贸易摩擦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第一时间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是构建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前提。一是针对不同出口目标国家和不同种类的贸易摩擦进行信息收集,对贸易摩擦信息的收集应针对那些主要进口我国产品的国家,注重其中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确定了所要收集的国家后,应该按照不同种类的贸易摩擦进行信息收集,做到有针对性。二是针对不同种类的产品全面预警既不经济也不现实,应有选择性地对有关重点产品进行信息搜集,如选择出口量比较大竞争力强的产品。例如日本企业构建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意识很强,对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信息沟通更是具有超前意识和行动。日本商社和对外贸易企业都建有自己的信息网,不仅在国内总公司内部设有规模十分庞大、研究和服务人员多、手段专业化的专业信息组织,还在海外设有大量的据点,负责收集有关竞争对手情况、出口国有关反倾销、反规避法律的具体规定、出口国的市场状况,相关产品市场动态等方面的海外贸易信息。
3、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在建立健全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过程中,不仅需要大批懂得世贸组织规则和通晓主要发达国家法律法规的专门人才参与活动,还需要大量的处理纠纷的谈判人才,并能运用或预测外国可能动用某些规则的高级人才参与活动,更需要定期将研究结果与预测加以公布,使其成为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参考。因此,应建立贸易摩擦问题研究的人才培养机制,用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各个层面的专门人才。一方面,派一部分有潜力的年轻人到国外去学习先进的贸易预警理念和技术,另一方面,高校可以在国际贸易相关专业开设相应的一些技术课程为他们将来工作奠定一些基础。
四、结束语
现在,对于很多中国外贸企业而言,贸易摩擦已经远非“反倾销”,可以涵盖反补贴、反规避、产业损害、337调查、301报告等这些都成了中国企业耳熟能详的名词,贸易摩擦将成为一种常态,我们应对贸易摩擦任重而道远。面对严峻的贸易摩擦现状,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参考文献】
[1] 高维新:直面贸易摩擦:我国贸易壁垒预警机制的构建与完善[J].商业研究,2010(7).
[2] 刘向丽、张弛:我国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4).
[3] 戴佩华:试论对外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中的角色定位[J].商场现代化,2007(4).
[4] 李计广、李焱:欧盟进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及对中国的启示[J].国际经贸探索,2008(3).
[5] 蔡四青:隐性国际贸易摩擦与预警机制建立的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