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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专业委员会:为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新形势对品种审定工作的要求,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对《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国家级)》(以下简称《审定标准》)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审定标准》(见附件)已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