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国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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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玉玺是皇帝的印章,代表的是最高统治者的旨意,是封建社会最具权威的印鉴。小小的一枚玉玺历经千年,它的身上衍生出了无数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温情脉脉、或血腥残忍。有人得到它后走上了权利的巅峰,而有人却为它丢掉了身家性命。那么,究竟是这枚精美印章本身的魔力,还是它所象征着的权利魅惑,成为千百年来人们探询的话题。
  中国人喜用印鉴由来已久。《史记》秦始皇本纪有载:“玺者,印信也。”又云:“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玉玺之名由此而得。秦朝建立后,除天子独享玉石印鉴的特权外,其余各类人等皆不可用玉作为印章。此后,“玉玺”便成为了皇帝印章的专用名词。
  作为秦皇印章的“玉玺”,一说为蓝田玉雕刻,色绿如蓝,温润而泽,方四寸,上纽交盘龙,有六面,其正面文用鱼鸟篆书写“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另一说为“李斯磨和璧作之”。《史记》李斯列传中也有“卞和璧,始皇以为传国玺”的记载。就玉质而言,蓝田玉产自陕西,和氏璧产自楚地(今湖南、湖北)为不同类的玉石。因此,这枚玉玺从诞生之日起便存在着身世的疑惑。但是,无论是蓝田玉还是和氏璧都丝毫不会影响作为天子印鉴的威望。秦朝二世而亡,秦王子婴将玉玺献给了汉高祖,玉玺的交接象征着大秦帝国的正式陨落。这枚玉玺在汉朝诸帝间世代相传,汉将其称为“传国玺”。这样的传承维持了两百余年,直至西汉元帝死后,王莽篡汉,逼迫其姑母即皇太后王政君交出传国玺。王政君面对昔日信任的亲人,如今却成为汉家天下的篡位者,既无比愤怒,又无可奈何,于是盛怒之下用力将玉玺掷到殿阶上,崩坏了玺上“螭”的一角。王莽得到残缺的玉玺后,为了不影响美观,便用黄金将损坏的部分镶补上。
  此后,这枚传国玺的外貌不再完美,正如它所见证的西汉末年那段手足相残、血腥杀戮的历史一样,让本该平静的历史多了一丝波澜。王莽得到玉玺后随身携带,对传国玺的珍视程度丝毫不亚于自己的生命,史载“及莽败时,仍带玺绂”。王莽被商人杜吴杀后,叛乱者公宾就将王莽身上的玉玺扯下,交给更始将李松,后李松又将玉玺献给了赤眉军所立的西汉宗室刘盆子,后刘盆子败于光武帝刘秀,不得不将玉玺献出,于是从东汉的光武始,这枚沾满鲜血的传国玺又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东汉历代皇帝的几案之上了。然而,玉玺的劫难还没有结束。百余年后,东汉末年宦官、外戚交替专权,朝政动荡不堪。至汉献帝时,军阀混战,皇室大乱,负责掌玺的官员为了避免麻烦竟然将传国玺投到宫井中,玉玺自此失踪。
  玉玺的再次出现,则是伴随着异象。据《三国志》所载,孙坚(孙权之父)进军洛阳,忽然看到宫里的一口井中,出现了五色气体,于是孙坚命人淘井,便得到了传国玺。对于井中出现五色气体,西晋大史学家裴松之将其讽称为一代奇观,并指出在此前从未听说过金玉器皿会发出那种耀眼的光泽,对此表示极大怀疑。但无论孙坚用何种方式和手段获得,玉玺重现于世应该属实。而在当时群雄逐鹿、诸侯角力的政治背景下,传国玉玺不但脱离了印章的本质,而且还被蕴涵了许多复杂政治寓意。于是从它再现于世的那天起,对它的争夺也就再次展开。
  首先,大军阀袁术为了得到玉玺,竟然绑架孙坚夫人,并以此作为要挟,逼迫孙坚交出传国玺。一方面,势单力薄的孙坚面对四世三公的袁氏家族,显然无力抗衡;另一方面,孙坚出自于道义和夫妻情分的考虑,只得将传国玺交给了袁术。而就在袁术为得到这枚印章欣喜若狂时,他已经变成了群雄义愤的靶子,不但其兄袁绍出兵反对,而且各路军阀也起兵争夺,最后有勇无谋的袁术被打败,谁也不能独占玉玺,征战的结果是将玉玺还给汉献帝。一切看上去似乎又恢复了本来面目,然而争夺玉玺的背后却是血流成河、堆积如山的无辜亡灵,更何况汉献帝此时早已被曹操挟持为人质,玉玺与其说是还给皇帝,不如说是献给了曹操。只有曹操才是那个时代最为杰出和最为强大的胜利者。
  但是,玉玺的传承到了这里显然出现了疑点,那就是孙坚所交出的玉玺是否为真正的传国玺?对此,西晋史学家裴松之早有怀疑,他首先指出汉代天子有六玺,文曰:“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这六枚印章各司其职,犹如今天各行政部门的印鉴一样。若加上传国玺,则汉家天子应有印章七枚;其次,汉朝的传国玺所刻文字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与孙坚所“捞”出的玉玺“受命于天,既寿且康”有所差异;再次,裴松之还指出东吴没有刻玉的技术,其国是以金印作为皇帝印鉴,但印鉴上的文字却与汉室的传国玺相同,东吴投降后,献出的国玺只有六枚,尚少一枚。加之《魏书·世祖太武帝纪》中载:“曹操车驾至自长安。……邺城毁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若如《三国志》所载,汉献帝的传国玺失而复得,那么,曹操及其子孙得到玉玺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决不会在泥塑中得到,且不会自动生成“魏所受汉传国玺”的文字。种种疑点堆积起来,裴松之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孙坚交给袁术的是一枚仿制的玉玺,而真正的传国玺已经被其藏匿,并传之子孙,若裴松之的推论成立,那么无论是袁术、袁绍、汉献帝或者说曹操,他们都被孙坚忽悠了。从此时起,所谓的号令天下的传国玺竟然成了冒牌货。
  虽然秦玺消失了,但象征权利的玉玺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正史中还屡屡出现它的踪迹。将其这些史料剪裁起来,还可以发现其传承的过程。史载:(玉玺)二汉相传,又传魏、晋。怀帝败,没于刘聪。聪败,没于石氏。石氏败,晋穆帝永和中,阳太守戴僧施得之,……送于建邺。历宋、齐、梁。后梁败,侯景得之。王僧辩破侯景,……获传国玺送邺,(北齐)文宣以玺告于太庙。……唐更名“受命宝”。晋亡归辽。由此可见,玉玺的传承并没有因真玺的消失而停止,反倒是愈演愈烈,从两汉至魏晋,又经乱世至南北朝后归唐,唐命名为“受命宝”,又经五代十国沦入北方最终归元。看似清晰的传承路线,实际上,统治者对于传国玺的真伪是有着清醒认识的。《辽史》中就有载“自三国以来,僭伪诸国往往模拟私制(玉玺),历代府库所藏不一,莫辨真伪”。但由于传国玺自身特殊的政治含义,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明知有伪却依然前仆后继地参与作伪。而这种现象到了明清时期才有所改善。
  明弘治十三年,秦玺又复出于泥河之滨,陕西巡抚熊翀遣人献之。妄想通过献玺得到嘉奖的巡抚熊翀,这次却得到与以往不同的待遇。面对重出于世的玉玺,明朝礼部尚书傅瀚向皇帝进言道:“自有秦玺以来,历代得丧真伪之迹具载史籍。今所进,篆文与《辍耕录》等书摹载鱼鸟篆文不同,……盖秦玺亡已久,今所进与宋、元所得,疑皆后世摹秦玺而刻之者。窃惟玺之用,以识文书,防诈伪,非以为宝玩也。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我高皇帝自制一代之玺,文各有义,随事而施,真足以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万世,何藉此玺哉。”傅瀚首先指出,传国玺的真伪已不可考,此玺极有可能为后世仿制;其次,傅瀚理智地指出“玺”最本质的用途,只是个人或国家的信鉴而已,并不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最后,他认为本朝的印鉴才是最具权威的天子之印。在他有理有据的劝导下,明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对此玺却而不用。此后,更有官员提出“秦玺不足征,……惟贤是宝”的进谏。可以说,这是千百年来,古人对玉玺认识的一次理性回归,至此之后所谓的传国玉玺再也没有成为左右政局的工具。清朝建立后,清高宗乾隆皇帝对玉玺更有一番经典的总结之作,在其《国朝传宝记》中,乾隆指出: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朕尝论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宝。……故宝器非宝,宝于有德。……则德足重宝,而宝以愈重。在乾隆皇帝的眼中,所谓的秦玺只是一件供人把玩的艺术品而已,无论真伪都无法与当朝的印鉴相提并论。并且乾隆认为,作为人君最重要的是有“德”而非储宝。只有“德”越重,传国玺才会显得越贵重,所谓的传国之宝是依赖着统治者的“德”而存在的。只有将国家治理好,得到人民的信赖和依附,国之印鉴才会有价值和威望。
  至此,这枚传诸千年的玉玺终于恢复了其作为印章的本来面目,后人终于在历经了残忍与屠杀的过程后,恢复了对其铸造本意的理解和认识。这种对于权利的理智认识即是:只有作为有德之君,有为之臣造福百姓,手中持有的印鉴才会具有真正的威信和权利,才会成为货真价实的传国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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