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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理论上,法律原则是法规范的一种;而在法律实务中,法律原则作为有效法规范被援引的合法性又每每受到质疑。法律原则在法学中的尴尬地位表明,法律本体问题在不同视角的关注下逐渐演变成了不同的法律方法问题。制定法中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具有实在法规范的效力,其直接适用不仅可弥补制定法规则的不足,而且能扩大通过法律机制解决社会纠纷的合法性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