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条款”的落地需要全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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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2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被誉为上海史上最严格的道路交通条例。我通过前期广泛征询市民意见,在执法检查启动会上呼吁推动条例中“温馨条款”的落地,如对外环以内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在其周边道路条件容许时,可以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
  我建言政府应精细化管理,彰显“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以“采纳市民合理化建议”发挥社会协同作用,让温馨条款落地,激发社会自我管理的激情,该建言得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政府根据市民迫切需求,“一地一策,挖掘潜力”。截止到目前,在停车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周边,已通过多方协调新增夜间道路停车場68处,停车泊位2430个,超额完成50处和1000个泊位的计划目标,政府的努力得到市民点赞!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研“时段性停车泊位”设置与运行情况,发现不少瓶颈问题:如有些旧式居住区的周边马路路幅狭窄,不具备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的条件;有些社区市民诉求多元,对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意见难统一;也遇到居民早上7点不及时驶离,或拒绝缴费的现象发生等等……
  为持续有效推进“温馨条款”的落地,切实需要全社会的合力,即“政府要给力,周边企业要支持,市民要遵守约定”。我建议:1.强化政府部门间的协同作用,发挥好街道及居委会的作用,坚持群众的事情与群众多商量;2.通过机制创新,有效推进住宅区和附近商办楼停车资源的共享;3.适度提高新建住宅地下停车位的配置标准;4.基于集约化模式,试点建设地面或地下立体停车设施;5.基于城市更新(建筑区功能提升)的背景,在既有建筑下开发地下空间,新增地下车库。6.对市民违反约定且造成负面影响的,应予及时制止并启动罚责。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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