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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及其助推中国和东盟创造未来新的'钻石十年',必将使中国—东盟自贸区内的物流业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相关的立法协作机制也愈发凸显出完善的必要性。在厘清中国—东盟自贸区物流业发展与合作立法协作机制的涵义、特征与构建价值之后,针对其存在的不足,可以考虑从立法主体协作机制、立法内容协作机制、立法程序协作机制等层面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