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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州市在全面加快乡村基层“三治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三治的“融合度”“规范化”“一致性”上仍存在一些问题。而通过分析与探讨,可以发现民法典分别蕴含乡村治理的“法治”“自治”“德治”的基本要素。因此,应当运用民法典的共治理念与规则体系,促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