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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连续三年在重庆市基层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总工会、精神文明委员会命名为“文明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诚信文明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并进入了“全国先进检察院”行列,院驻所检察室、控告申诉科分别被高检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文明示范窗口”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在荣誉面前,院党组“一班人”不沾沾自喜,不居功自傲,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努力寻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