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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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当前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资本项目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跨境资本双向流动趋势愈发明显,对我国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产生的冲击和影响不容忽视,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非常必要。本文在对同样是世界新兴经济体的智利、韩国、巴西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历史实践进行深度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其经验得出我国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启示。
  关键词:资本项目开放;跨境资本流动;新兴经济体;宏观审慎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11-0033-07
  一、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中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有必要性
  进入后金融危机时期以来,在世界各国经济复苏进程快慢不一的动荡外部金融环境下,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资本项目开放进程的不断加速,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大小及其流动方向呈现出高度不确定性。2011年我国跨境资本呈现出由大量净流入到趋于平衡的波动态势,前三季度按国际通行口径统计的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总量达到1.92万亿美元,自9月份起部分渠道出现的跨境资本净流出明显小于总体净流入规模。从宽口径跨境资本监测情况来看,全年跨境收付和结售汇差额呈现“上半年增长、下半年回落”的前高后低态势①。2012年我国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特征越发明显,短周期内资本和金融项目波动频繁,先是第一季度实现顺差561亿美元,而后三个季度分别转为净流出412亿美元、517亿美元和318亿美元,月均跨境收付与结售汇差额整体变化呈现倒V型态势。在经历2013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波动幅度小幅回落、跨境收付与结售汇月均顺差呈现明显梯形波动态势的背离之后,2014年全年跨境资本流动再现钟摆式双向波动,且后三季度净流出压力较大,而跨境收付与结售汇差额则以W型走势频繁波动式下降②。近年来国内学者大量相关研究表明,在我国资本项目开放推进过程中跨境资本流动规模、速度与方向的这种高度不确定性会引发各种风险③,进而极大地冲击我国经济金融系统稳定性。同时相比于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资本项目开放的实现往往更容易伴随这种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出现。本文认为从新兴经济体视角入手,通过总结其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宏观审慎监管的经验,能够为我国在加速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的同时以低成本且市场化的政策工具,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政策性参考。
  二、新兴经济体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的做法
  20世纪80年代开始新兴经济体进入了资本项目开放时代,与其相伴随的是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这一时期爆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对新兴经济体乃至全球经济平稳运行均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冲击④。虽然几次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环境不同、原因复杂,但究其根本都与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入流出高度相关,且跨境资本流动引发金融危机基本遵循“资本项目开放—跨境资本大量流入—经济过热—资产价格泡沫破裂—跨境资本大量流出”的传导路径。相比于汇率弹性制度高度成熟且金融市场和外汇市场具有一定深度及广度的发达经济体,新兴经济体自身受宏观经济不稳定、实行缺乏灵活性的固定汇率制度、缺少充足外汇储备作支撑、金融体系稳健性不强等原因影响,一方面更易助长国际资本投机活动,另一方面也更难以抵御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并导致大范围金融风险的产生与放大式传播。因此,近年来新兴经济体在总结跨境资本流动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大都积极探索如何采取宏观审慎监管措施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管理,以预防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动对经济运行产生的潜在不利冲击。从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历史实践情况来看,智利、韩国和巴西较具代表性和启示性。
  (一)智利
  在众多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中,智利是相对较早开始实行经济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智利就开始在国内推行渐进化的金融改革,在利率、汇率市场化程度和弹性程度均较高的基础上,智利迅速放开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全取消了外资银行进入以及外资经由银行体系流入境内的限制,并较大程度上满足境外投资者可以自由进入智利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的需求。这种放任跨境资本自由流动的政策措施并没有为智利带来优质的外部资本,相反却导致智利跨境资本流入急剧放大,其直接结果就是智利本币大幅升值、通货膨胀高涨、出口急剧恶化,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在此压力下,智利被迫在总结失败教训的基础上开始调整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框架,其核心政策调控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通过控制利率水平影响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则是要在实施渐进式资本项目开放政策的基础上,采取相应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防范追逐高利差的大量套利性资本流入,以及随之而来的汇率升值和出口竞争力受损。在面对这种内外部调控政策困境下,智利开始探索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
  智利实施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核心措施是推广无息准备金制度(URR)。随着智利跨境资本流动变化,无息准备金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发展进程,其很多规定细则都被不断加以调整完善。1991年6月智利在保持国内高利率的同时,为防止本币汇率过度升值、控制短期资本而吸引长期资本及股权投资进入国内,对智利国内银行和企业从国外获得的贷款按照期限长短进行分类。所有不同期限贷款均需在智利中央银行指定账户无息存入其融资总额20%作为准备金,并对存放时间长短做出规定:期限未超过90天的贷款准备金需存满90天;超过90天但在365天以内的贷款准备金存放时长与贷款期限相同;超过1年以上的贷款准备金存放期限均为1年;允许借款者通过回购协议等方式执行无息准备金要求,这使得借款者可以按照Libor的利率向中央银行贴现准备金,以满足流动性的需要。同年7月,智利将无息准备金的缴纳范围扩大到为偿还现有借款而进行的新借款。1992年5月在将外币存款、贸易信贷及其配套资金纳入到无息准备金监管范围基础上,要求将各类期限贷款准备金存放时长统一为1年、上调无息准备金比率至30%,且将贴现率上调至Libor+2.5%。1995—1997年间,智利政府根据跨境资本流动实际情况又对无息准备金制度的实施范围进行了数次调整,包括将二级市场上交易的美国存托凭证(ADRS)及具有投机性质的外国直接投资纳入到无息准备金缴纳要求的范围内,免除用于偿还旧借款的新借款、不超过20万美元或累计1年内不超过50万美元的小额借款的缴纳要求,在填补无息准备金制度漏洞的同时又降低了政策实施成本。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为适应国际资本市场变动形势,以及应对跨境资本流入规模的大幅下降,智利于当年6月份下调无息准备金比率至10%,同年9月份进一步下调至0,但这项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并未被完全取消。   从无息准备金这一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的实施效果来看,智利堪称成功的典范,或者说无息准备金是渐进式资本项目开放得以顺利推进的基础和关键。无息准备金政策的实施及其后续一系列针对实际跨境资本流动规模进行的调整,通过要求不同期限资金缴纳相同比率准备金,使得短期资金财务成本明显上升,短期投机性资本过度流入被有效遏制,而长期资本流入却没有因此受到较大冲击,以国际私人资本为代表的跨境资本流动的期限结构显著改善。流入智利的国际资本质量和稳健性明显提升,其资本账户盈余被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上,本币升值压力有效缓解,整体出口竞争力和经常账户均维持在良好状态,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本基础。在无息准备金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支持下,即使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蔓延之时,智利仍能保持较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在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措施的保驾护航下,智利资本项目开放进程得以稳步推进,其金融监管能力也得到明显增强,能够有效规避因资本项目开放而引发的或有冲击和额外风险。
  (二)韩国
  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产业转移承接地,韩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着手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减少直接管制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阻碍,而主要采用市场化手段进行间接调控。其中,资本项目开放是韩国一系列金融自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韩国资本项目开放政策的推进主要以国际收支中经常账户余额变动为导向。1998年韩国几乎放开全部外商直接投资金融行业的限制,并提升外国投资者对韩国境内上市企业的股权直接投资比重至55%,允许直接投资获得的各种红利自由出入,赋予境外投资者享受国民待遇的权利。在证券投资方面,1993—1997年韩国向境外投资者完全放开了韩国公司、政府债券市场和可转换债券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韩国股票总额超过50%,不再以真实需要原则约束境外投资者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同时由于韩国批准境外银行分支机构业务范畴与境内银行相同,境外资金可借助在韩设立的大量外资银行进入韩国银行业。这些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宽松政策一方面使得国际资本大量便捷地涌入韩国市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韩国资本市场、对外投资和经济增速的进一步提升,但另一方面也使得韩国暴露在高度动荡的国际金融环境当中,导致韩国难以抵御外部风险因素的不利影响,并成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重创国之一。自此韩国一直在探寻如何确保资本项目开放下跨境资本流动的稳定性与可控性。2010年欧洲债务危机的爆发,成为韩国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正式试水的一个契机。为防止在本轮金融危机当中再度陷入因跨境资本流动规模失控而引发的困境,韩国正式将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纳入到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框架之内,以减弱韩国跨境资本流动的顺周期性和经济运行与外部资本的高度相关性。
  韩国与跨境资本流动相关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框架的构建和完善工作主要在近几年内完成,其措施主要包括外汇头寸限制、预扣税和宏观审慎稳定税三类。2010年10月,韩国对内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数量进行了限制,分别规定其不能超过各自上个月末资本金的50%和250%,这一限定比例先后在2011年7月和2012年12月两次下调至30%和150%。2011年1月,韩国重新要求外国人在购买韩国国债和货币稳定债券并获得利息收入后缴纳额度为15.4%的预扣税,以防止外国投资者对韩元进行投机性交易、增大韩元升值压力。同年8月韩国一方面要求境内金融机构根据其所持外债期限长短设定不同比例的宏观审慎稳定税,设定税率在最高值0.2%和最低值0.02%范围内随外债期限延长而下调,且当跨境资本流入出现异常变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高税率。另一方面对银行非核心外币负债征税,规定期限不超过1年的税率设定为0.2%,超过1年的税率则相对较低。当年11月,为抑制外国投资者针对本币升值进行的投机交易,韩国又重新恢复对外国投资者购买国债和货币稳定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征收15.4%的预扣税。除此之外,韩国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的有效实施,就如何协调宏微观审慎监管、事前预防和事后危机管理等问题在韩国中央银行(BOK)、韩国金融监督院(FSS)和金融委员会(FSC)之间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借助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等机制加强同东南亚各国之间的区域金融合作。
  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实施效果来看,韩国通过控制银行外汇风险敞口,一方面直接降低银行短期外债规模,另一方面能够有效限制外国银行、特别是正处于欧洲债务危机核心的欧洲银行在韩国以衍生品形式持有的资产规模。以韩国长短期外债流入规模比例衡量的外债结构在这项政策出台前后出现了明显变化:短期外债在政策出台后一年较出台前一年减少了1566亿美元,长期外债则增加了1718亿美元。对外国投资者投机韩元币值的交易征收预扣税则明显降低了以债权形式进入韩国的跨境资本流动规模。作为第一个征收宏观审慎稳定税的国家,韩国这一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措施打消了银行从3个月Libor市场借入美元,随后在掉期市场转换为韩元以获取3个月定期存款的套利动机。通过降低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的净回报率,增加其融资成本,有效地降低其对短期外债的过度依赖。韩国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实施的这一系列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极大地避免了市场主体对外汇风险的过度对冲。短期外债相对长期外债规模减小,优化了韩国外债期限结构,使其在受到外部不利冲击时不会因自身脆弱性而受到较大影响,韩国贸易及资本市场运行的顺周期性明显减弱。
  (三)巴西
  20世纪60年代,为了摆脱长期缺乏外币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束缚,巴西开始逐步放松对跨境资本流入的管制,实施资本账户开放政策并建立相应的法律框架。20世纪90年代后巴西不再限制外国投资者对国内固定收益证券和股票进行投资,而后又逐步放松对外国投资者投资巴西国内证券的要求,在允许其将证券投资有关税收和托管问题委托给巴西当地指定机构办理的基础上,外国投资者可投资的金融工具范围与巴西国内投资者一致。然而,对跨境资本流动的放任自由给巴西国内通货膨胀和本币稳定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1993—1997年期间及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对跨境资本流动不设限制,受全球投资者避险情绪及巴西本国大量融资需求导致国内外较大利差影响,大量国际资本跨境流入推动巴西国内通货膨胀水平持续上升。与此同时,常规性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价格和工资的直接控制却无法对降低通货膨胀产生明显的影响效果。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为重新确保货币政策独立性,巴西开始着手调整其资本管理政策,转而对跨境资本流动实行宏观审慎监管。   巴西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主要是根据实际经济运行情况对其征税。1993年在国内通货膨胀高涨情况下,为吸引外资投资重心由固定收益债券转向长期固定资产投资,将跨境资本流动期限由短期向长期调整,巴西开始对投向国内的外资、外债按其流向不同征收差别化预扣税。两年后墨西哥危机的爆发促使巴西提高以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渠道进入的跨境资本征税税率至7%,并在1%—5%的范围内根据外币贷款的期限长短反向调整其对应税率水平。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巴西下调了对跨境流入境内资本的征税税率,以遏制危机时期资本过度外流。次贷危机爆发后,2009年10月和11月,为应对此前巴西作为高收益新兴市场国家吸引大量国际游资进入而引发的本币汇率大幅升值压力,巴西先对投向国内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外资征收2%的预扣税,而后又将美国存托凭证纳入征税范围内且税率设定为1.5%,2010年进一步将对外资投资巴西国内股票基金和债券的预扣税率分别提升至4%和6%,并对外资投资创投基金和私募基金对应的预扣税税率进一步下调。2011年巴西面临新一轮国际热钱冲击,先后对1年期、2年期外国贷款征税,税率定为6%,对来自国外的短期贷款和国际债券征收6%的金融交易税,以衍生品的名义金额为基数设定其相应税率且最高限度为25%。后来,受到2012年下半年巴西国内经济增速不及预期及美国可能提前退出量化宽松政策对跨境资本流出的影响,各类针对跨境资本流入的金融交易税限制条件被逐步放松,并在2013年6月取消了除第1年内外国贷款征收6%税率之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交易税,而这唯一保留的金融交易税征税对象的期限在2014年中巴西本币汇率贬值压力较大情况下又被进一步缩短至半年。
  巴西在不同经济时期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实施的宏观审慎监管效果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而言,1993—1997年这一阶段,按照短期资本的期限、类别设定差异化税率的做法并没有有效地促使大量投向固定收益债券的短期资本转向固定资产等长期投资,私有资本净流入及外汇储备在1995年和1996年持续攀升,巴西本币实际有效汇率也大幅上涨。2009—2012年次贷危机时期,巴西针对不同期限外国贷款、美国存托凭证、投资本国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外资征税并适时调整税率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2009年预扣税的实施使得非直接投资项下流入巴西境内的资本规模明显减小,本币升值趋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2010—2011年巴西实施一系列上调预扣税税率、扩大金融交易税征收范围等政策措施后,巴西本币由升值正式进入了贬值通道。但2012年后由于本币持续贬值压力愈发凸显,巴西随即下调预扣税和金融交易税税率的做法却没能起到缓解贬值预期的效果,贬值趋势一直延续且幅度不断增大,尤其是进入2014年下半年,巴西本币贬值幅度一度超过10%。
  (四)新兴经济体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经验总结
  从以智利、韩国、巴西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实际经验来看,其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实施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可以被划归为两类:第一,外汇头寸管理。这是一种针对外汇头寸实施的数量型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主要是通过设定银行体系的外汇头寸上限来防止其过度对外负债。外汇头寸管理的主要作用对象是银行长短期外债。从新兴经济体实践情况来看,这种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主要适用于一国中央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能够灵活且直接对银行体系外汇头寸具有调控权、同时面临跨境资本净流入规模较大的情况。例如韩国就是在新兴经济体中较为成功地运用这种宏观审慎监管模式对银行外债期限结构进行由短期向长期的结构性优化的典型例子。第二,托宾税。托宾税的核心是为缓解浮动汇率制下因货币投机活动引发的汇率频繁波动,通过对外汇交易征税,提高跨境资本流动成本,限制资本跨境流动的规模,从而增强资本账户开放条件下一国汇率及金融市场稳定,并提升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随着世界各国经济金融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有关托宾税的研究持续展开,其可行性也随着各种修补及优化方案的提出明显增强,而不再是一种临时性的维稳措施。例如为防止逃税行为发生,将托宾税的实施范围由一国拓展至国际;再如随着各国金融市场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拓展,托宾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单纯设定在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行为,而是几乎将全部与资本相关的交易都纳入其中,使得托宾税从早期单纯管制短期资本流动发展成为改善资本流动期限结构以更好地为生产性实体经济服务的有力工具。
  作为一种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实施的广义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托宾税在不同国家的具体实践中又进一步演化为预扣税、金融交易税、无息准备金、宏观审慎稳定税、资本流出税等多种方式。其中,预扣税及金融交易税属于狭义托宾税范畴,实施对象为股票、债券、存托凭证等金融资产交易工具,主要适用于一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广度及深度较高、金融产品种类复杂且投机较为活跃的情况,巴西、韩国都曾经借助这两种征税模式控制短期资本流动的规模。无息准备金是要求一国境外投资者或境内借款人将规定比例的跨境流入资本以无息方式存入中央银行规定币种账户一定时间,通过调整无息准备金率来改变隐形托宾税税率,进而控制短期资本流动并改善资本流动期限。这种宏观审慎监管措施主要作用对象是境内金融机构的对外负债,通常适用于跨境资本快速净流入的情况。新兴经济体中智利、哥伦比亚等都是无息准备金较为成功的实施者。宏观审慎稳定税的主要适用情况与无息准备金相似,也是主要应对大规模资本跨境流入,同样能够优化境内机构的外债结构,但其作用对象不只局限在境内金融机构,企业对外负债同样也属于其监管范畴。作为一种税收,多数情况下宏观审慎稳定税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又因税率一般较为固定而缺少无息准备金的灵活性特征,因而在立法程序相对较为成熟的国家应用广泛。对比而言,当新兴经济体国内发生较为严重的金融动荡、面临潜在跨境资本大规模净流出,甚至可能引发本币贬值和外汇储备大幅减少情况下,托宾税一族中的资本流出税是针对性较强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新兴经济体中马来西亚曾经在1999年对出售本币资产的本金和收益征收资本流出税,以鼓励长期投资和资本留在境内,稳定其总体金融形势。   三、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的启示
  (一)建立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预警体系
  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是能够对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而且与跨境资本流动高度相关的风险来源加以全面的识别、度量,并进行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预警。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入手,合理确定一些风险监测指标。具体可包括能够反映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资本流动趋势、跨境资本流动主要项目以及中长期资本对我国经济信心影响的各种宏观经济金融指标(中美经济增长率、美元指数、进出口增长率、FDI与跨境资本流入比率等);能够分别从贸易、直接投资、个人渠道反映净结汇变化趋势的中观层面跨境收支指标;诸如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企业新出口订单指数等集中体现微观经济主体预期的指标。同时,考虑到外债是我国涉及跨境资本流动规模较大的重要外汇交易项目,还应将能够反映我国外债整体偿付能力、不同期限外债结构等情况的指标也包括在内。二是在明确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监测指标基础上,通过构建外汇市场压力指数或计算噪音信号比率等方法,结合这些指标的历史数据表现,对跨境资本流动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量化,以确定每个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监测指标的阈值及其同系统性危机发生之间的相关性,并对未来一定时期与跨境资本流动相关的系统性风险出现的概率加以预测。
  (二)丰富并优化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箱
  如何选择适当的工具是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宏观审慎监管的灵魂。虽然无息准备金、宏观审慎稳定税、银行外汇头寸管理等是目前较为常见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但每一种工具在不同新兴经济体国家实践运用过程中都被赋予了本国特色,即根据不同国家国内经济金融运行、资本市场开放及跨境资本流动等情况进行了相应修订和调整。因此,我国在宏观审慎监管工具选择方面也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对这些工具进行优化,并主动研发出具备中国元素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箱。2015年9月,在完善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宏观金融风险框架下,央行对开展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20%的外汇风险准备金,这可以说是一个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积极尝试。接下来,还应从如下两方面继续深入:一方面,按照跨境资本流动涉及的外汇交易项目、交易主体、期限长短和流动方向设计针对性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以外债为例,针对外债顺周期性、流动性强的特点,可按照短期试点、中期推广、长期完善的思路逐步实现对外债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细化和推广。在短期局部试点阶段,可根据外汇业务量和需求量大小选定试点地区的企业和银行实行弹性数量管理,借助外汇局对企业和银行日常经营的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得出的各种定性、定量信息构建对应的信用评级数据库,以试点企业和银行的类别、外债期限、币种、来源等因素为权重,加权得到企业和银行的外债总规模及合理结构,而后可要求其不得超过可借外债额度来实现弹性数量管理的宏观审慎监管。中期则可进一步要求超过可借外债额度的试点企业和银行缴纳无息准备金,而长期则要完善这一监管工具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在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设计上要从有效性、成本、副作用、透明度几个角度综合考虑,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管理成本较低、对经济不会造成过大副作用、能够同其他政策工具搭配使用、有利于稳定经济主体预期、构建模型所需的微观金融数据数量适当且易获得,将是我国研发并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工具的主要标准。
  (三)加强跨境资本流动宏微观审慎监管协调
  跨境资本流动的宏微观审慎监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虽然两者着力于跨境资本流动监管的不同层面,但其共同目标都是通过防控风险、确保实现跨境资本流动规模、频率稳定,进而维持金融体系平稳。如果割裂跨境资本流动宏微观审慎监管的关联性,无法实现两种监管模式的有效协调,甚至使得两种监管模式相互矛盾对立,不利于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以及整体金融发展的稳定性。从两者相关性方面来看:一方面,单一金融机构与跨境资本流动有关的个体风险是微观审慎的侧重监管点,这些个体风险累积而得的系统性风险则是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的主要意图。因此,可以说微观审慎监管构成了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另一方面,跨境资本流动微观审慎监管的常用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是要求金融机构服从会计准则、满足资本要求,聚焦如何使金融机构从数据、计量模型和流程等维度设计并优化对金融交易及客户主体层面的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管理,从而实现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定经营。对比而言,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测与工具监管则组成了宏观审慎监管的复杂机制。其中,宏观审慎监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搜集数据、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形势进行判断,并借助各类压力测试和预警体系对整体跨境资本进出及宏观经济情况做出预先性分析,而宏观审慎工具监管则是由监管者主动将部分或全部微观审慎监管工具组合成工具箱并加以综合运用。从宏微观监管手段角度而言,前者实现了对后者的延展与升华。
  (四)实现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相配合
  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同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经济发展“新常态”时期。实现同诸如货币政策框架转型等多种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多部门的搭配协调与合作,既可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的有效实施奠定稳定的宏观金融环境基础,也是影响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监管实现既定目标的重要因素。新兴经济体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历史实践经验也同样证明了这一点:由于缺少来自其他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的支持和配合,也缺乏同周边国家之间的区域性金融合作,因而泰国实施的无息准备金宏观审慎监管措施非但没有对短期跨境资本过度流动形成有效遏制,反而在国际投资者的惩罚性逆向反应下引发汇率、资产价格大幅下跌。对比之下,同样对跨境资本流动征收无息准备金、金融交易税等托宾税的智利、巴西两国在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同时,没有忽视开展区域性、国际性金融合作,并积极借助一系列针对资本项目开放以及完善国内金融体系制度性建设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其通过征收托宾税对跨境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产生了较为明显的调控效应。因此,我国也应借鉴智利、巴西的成功经验,在区域性、国际性金融合作机制框架的支持下,加强不同宏观经济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配合,以改善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监管效果。
  注:
  ①国际通行口径主要依据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资本和金融项目(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但不包括储备资产的变动)来测度跨境资本流动情况,而我国宽口径下测度跨境资本流动则将非银行部门跨境收付和结售汇(简称跨境收付和结售汇)数据也考虑在内。
  ②数据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11—201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及《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
  ③已有国内有关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研究按照不同维度将风险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汇率风险、资本集中流入(出)风险、流动性过剩(不足)风险、偿付能力风险、期限错配风险、货币错配风险、清算风险等。
  ④1981—2001年新兴经济体爆发的金融危机包括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1999年巴西金融危机及2001年阿根廷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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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基于超效率DEA模型,分析了我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006—2012年的金融投入和科技产出数据,对其效率均值进行排名;并通过Malmquist指数分析方法对我国科技金融的全要素生产率及技术效率、技术进步、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指数的变化趋势以及区域差异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效率呈现U形走势,主要是依靠东部地区带动,而西部地区效率值差异明显;20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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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长期以来,股市流动性被认为是决定股票收益的基本因素。本文选取我国A股市场非金融类股票(沪市425种和深市400种)2002—2012年的数据为样本,分别运用Fama -French三因素模型和调整的三因素模型(引入流动性因子和动量因子的五因素模型),对我国A股市场流动性与股票价格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样本期内股票流动性对其预期收益的影响非常明显,同时还发现公司规模的大小和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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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常态下,受经济放缓、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等多重因素的冲击,国内城商行资产规模的扩张和盈利增速的放缓也成为常态,以往20%以上的高增长已难以为继。对此,国内城商行主动加快战略转型和改革创新驱动步伐,实施业务转型和发展模式再造,重点推进组织架构改革、精细化管理、综合化经营、资本补充机制创新以及零售业务转型,与此同时,把握金融信息化发展浪潮,积极布局直销银行及互联网金融,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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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2000年到2012 年,新兴经济体增长很快,发挥了全球经济的火车头作用。从目前情况看,未来新兴经济体的增长率可能降低。主要原因包括赶超潜力耗尽;信贷繁荣和大宗商品繁荣结束;金融体系脆弱性;国家治理问题等。未来10年,作为一个整体,新兴经济体的增长率可能降低,西方国家可能再次成为全球经济的领头羊。  关键词:新兴经济体;增长率;大宗商品;金融危机;中等收入陷阱  中图分类号:F830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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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上市公司总经理超额薪酬现象一经曝光便引起了诸多学者的关注。本文从差序格局的视角对超额薪酬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研究,以1632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总经理超额薪酬进行度量。随后以有无总经理超额薪酬为依据,将样本中的上市公司分为两组进行绩效差异研究。在此基础之上,将1632家上市公司按产业划分,对一、二、三产业的上市公司分组并进行公司绩效差异分析,结果表明:在现有市场情境下,上市公司总经理的超额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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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在利用泊松双线性模型对我国未来人口死亡率曲线进行预测的基础上,采用长寿风险模型预测了我国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财务平衡状况以及最佳退休年龄和投资收益率的匹配组合。结论认为,养老金个人账户压力较大的是女性群体,因此应首先考虑提高女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另外,男性和女性在不同的投资收益率下有最佳退休路径可选择。  关键词:长寿风险;个人账户;精算平衡;投资收益率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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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联储退出QE,将改变过去几年宽松的国际环境。借助美国经济转型和国际环境改善的契机,我国应牢牢把握改革与转型的机会,加大改革与结构调整力度,适时进行货币政策调整,保持货币投放渠道通畅,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测和管理,加快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督促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与防范,加强与发达经济体、新兴经济体沟通和政策协调,积极应对QE退出带来的冲击,实现经济成功转型升级。  关键词: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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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梳理了外债顺周期性触发(或加剧)系统性风险的形成机制,并运用协整分析方法对外债顺周期属性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论表明无论外债规模还是外债结构均具有显著的顺周期性,其中外债规模对国内生产总值最为敏感,而外债结构受外汇收入和汇率水平影响更大。这说明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现状下,构建逆周期外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具有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逆周期外债宏观审慎管理的思路。  关键词:宏观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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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央银行之所以必须充当“最后贷款人”,是为了避免发生银行挤兑导致的健康银行破产和支付系统崩。关于中央银行救助对象有两种观点:一是必须保护存款人和支付清算系统,但不需要对银行的长期债权人或者股东进行救助;二是考虑到银行特殊的贷款职能,必须保护银行债权人和股东。  关键词:中央银行;银行挤兑;市场救助;支付系统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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