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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活化不良贷款,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彻底解决信贷资产质量不高的关键和难点问题所在。今年以来,新组建的东辽联社领导班子在省联社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带领全辖广大干部员工,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不良贷款集中清收活动。截至10月末,全县已累计收回不良贷款3744笔,金额14460万元。
内部挖潜,严肃追责,清收效果明显
作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主体,东辽联社重点在内部清收上下功夫、想办法、定措施。一是领导包大户,重点解决基层社处理不了的不良贷款欠债大户和难点户;二是联社总部部室经理包社,督导和指导信用社逐人逐户落实清收任务和清收责任;三是联社总部抽调清收经验丰富人员与包村信贷员组成清收小组,对欠款户逐笔逐户进行催收;四是强化内部考核,对责任人严肃追责。对清收不力排名靠后的3名信用社主任、3名副主任予以免职,1人降为副主任;对清收不力的责任人,留用察看2人,下岗清收开生活费6人,在岗清收开生活费12人,记过20人,警告11人,下岗学习3人,经济处罚37200元。截至10月末,全辖内部已收回不良贷款3467笔,金额10833万元。
政府支持,部门协作,震慑作用显著
联社在加大内部清收力度的同时,积极主动沟通协调配合法院、公安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外部清收工作。一是县法院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对联社诉讼的案件实行集中立案、快速审理、集中宣判、集中执行的“一条龙”式办案措施,有效促进了集中清收工作。截至10月末,已收回不良贷款152笔,金额2784万元。二是县公安局对联社上交的逃废债务、找不到借款人、转移资产、赖债不还、不认账和认账不认还的不良贷款,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快侦快破。截至10月末,对涉嫌贷款诈骗的,已移交批捕5人,刑拘1人,取保候审3人,收回不良贷款112笔,金额578万元,其中包括一笔16年前讨债换名的100万元已置换不良贷款。三是县纪委、监察局对公职人员自身借款或借用他人名义贷款、担保和引荐形成的不良贷款逐人进行约见谈话,督促限期还款,对拒不偿还的实行扣薪还贷。截至10月末,已约见谈话、电话督促还款319人次,收回不良贷款13笔,金额265万元。
内部挖潜,严肃追责,清收效果明显
作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主体,东辽联社重点在内部清收上下功夫、想办法、定措施。一是领导包大户,重点解决基层社处理不了的不良贷款欠债大户和难点户;二是联社总部部室经理包社,督导和指导信用社逐人逐户落实清收任务和清收责任;三是联社总部抽调清收经验丰富人员与包村信贷员组成清收小组,对欠款户逐笔逐户进行催收;四是强化内部考核,对责任人严肃追责。对清收不力排名靠后的3名信用社主任、3名副主任予以免职,1人降为副主任;对清收不力的责任人,留用察看2人,下岗清收开生活费6人,在岗清收开生活费12人,记过20人,警告11人,下岗学习3人,经济处罚37200元。截至10月末,全辖内部已收回不良贷款3467笔,金额10833万元。
政府支持,部门协作,震慑作用显著
联社在加大内部清收力度的同时,积极主动沟通协调配合法院、公安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外部清收工作。一是县法院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对联社诉讼的案件实行集中立案、快速审理、集中宣判、集中执行的“一条龙”式办案措施,有效促进了集中清收工作。截至10月末,已收回不良贷款152笔,金额2784万元。二是县公安局对联社上交的逃废债务、找不到借款人、转移资产、赖债不还、不认账和认账不认还的不良贷款,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快侦快破。截至10月末,对涉嫌贷款诈骗的,已移交批捕5人,刑拘1人,取保候审3人,收回不良贷款112笔,金额578万元,其中包括一笔16年前讨债换名的100万元已置换不良贷款。三是县纪委、监察局对公职人员自身借款或借用他人名义贷款、担保和引荐形成的不良贷款逐人进行约见谈话,督促限期还款,对拒不偿还的实行扣薪还贷。截至10月末,已约见谈话、电话督促还款319人次,收回不良贷款13笔,金额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