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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公民和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明确它的涵义,不仅对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人们树立正确的公平观念,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也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拟就公平原则作一尝试性的探讨。一公平原则在法律产生之前就在原始社会的人们的观念中初露端倪,原始人对待受侵害或受侮辱而采取的补救方法通常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式的同态复仇,虽然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