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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上海为70岁以上无保障老人建立了城镇老人保障制度,使这些老人们破天荒地有了自己养老的保障,经过短短两年的时间,政府将无保老人的纳保范围从年满70周岁扩大至年满65周岁,使这项“民心工程”惠及更多老人。在改革开放30周年的今天,让我们的这些老人也享受到了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成果,老人们喜出望外地说:“想不到阿拉介快也能每月‘拿劳保’,真是越活越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