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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提出“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重要论断,恩格斯也在相关论著中也提出了这一重要思想,但是后人在马恩的基础上去理解和阐述这一重要思想时,却争论不断,因而在笔者看来,要想正确把握马恩的“重建个人所有制”这一论断,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必须回到马恩的语境中理解它的内涵;其次,需要把握这一论断的目标;最后,需高瞻远瞩,理清这一论断实现所须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