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约定财产,丈夫向妻子借款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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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多年来,我独自经营生意,丈夫跑运输,双方聚少离多,丈夫对家和孩子也不管不问。去年,丈夫与其弟合伙经营客运生意,借我25万元钱用于购买客车,这些钱是我的婚前财产。请问:我能要回这些钱吗?
  答:
  你们虽然没有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婚后也没有就夫妻财产的归属签订书面协议,但按《婚姻法》的规定,你们婚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夫妻为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你丈夫经营客运生意,如果属于家庭共同经营的生意,那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生意属于你丈夫个人经营,则该笔债务就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债务。但不管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该笔资金的来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该债权都属于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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