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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高中语文教学,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还在围绕着高考进行,缺少互动与交流,难以实现教学相长。这样的教学欠缺人本教育、生命教育,缺少心灵对话、情感熏陶,导致师生关系异化,教师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高中语文教学,应遵循以下师生关系处理原则,构建和谐的高中语文课堂。
一、师生地位平等
当前,高中大部分语文教师的教学仍以传统教育模式为主,知识教学仍是主要的教育活动,师生关系主要还是知识的传授和接受关系。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师生之间缺乏情感交流,学生主体地位缺失,教学也难以顺利进行。
《中国青年报》曾于1999年进行了一次新时期师生关系大调查活动,调查中有将近一半的教师仅将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视为一种职业赖以养家糊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66年提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认为:“教师工作是专业,教师是专业人员。”若一名教师只是将自己从事的专业视为职业,那他就只是工匠,学生也只是被锻造的工具,工匠不会倾注情感和心智去进行专业研究和提升,工匠和工具之间也不会存在人格尊重和情感交流,这样的关系僵硬消极,也无所谓地位的平等。
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个体,教师和学生首先是人,是社会中的人,教育是专门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系统是以人的集合为主要构成要素的社会体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人际关系,二者都是独立的社会个体,是社会权利的主体,在各方面都处于平等的地位。21世纪最大的教育思潮——教育民主化,其基本理念之一就是师生平等。教师能否建立正确的学生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教育的水准和质量,决定了课堂的和谐程度。因此,建立新型的,全面、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当前高中语文教育教学的首要任务。
二、尊重学生的权利
1989年联合国第44届大会一致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我国政府于1990年正式签署了这一公约,其核心精神是维护青少年儿童社会权利的主体地位,即青少年儿童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是权利的主体,享有参与权和表达权,其权利应该而且必须获得应有的尊重。但在我国,实际情形又如何呢?1998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对我国10个省市3737名10-18岁学生的调查结果表明,学生的学习兴趣在高中阶段达到最低水平,学生当堂举手提问和主动回答教师提问的人数随着年级的升高急剧减少。
我国的课堂教学大多是教师“一言堂”式的单向灌输。从小学到高中,课堂上,教师常常要求学生维持课堂纪律,学生举手获准后才可答问而不是提问。师生间的年龄差异、身份差异、视角差异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相互沟通。在这样的教育实际中,学生的参与权和表达权受到了限制与苛求,长久的压抑也导致了课堂上学生集体失语,对学生而言,学习已经从义务转变为沉重的负担。
为了培育健全的人才,为了让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维持和提高,为了教学质量的提升和课堂的和谐,在高中语文教育中,教师必须严格做到尊重学生的权利,以学生为主体,要以各种方式保障学生的权利得以实现。
三、尊重学生的个性
当前,大部分高中教师的教育理念,还是秉承着近代英国教育家洛克的“白板说”和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认为“教育能决定儿童的成长”,将学生当成可塑造的工具,从而使教育出来的学生千人一面,个性泯灭。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已经不再是真正有主体性和人格意义的“人”,只是等级社会统治阶层所需要的听话的统治工具而已。在现代社会,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出符合当代社会需求的人才,如果我们和传统教育一样“目中无人”,培养出的学生就只能是没有个性和灵魂的异化的工具,他们又怎能承担起社会需求和国家重任?
教育是一种关于人的事业,教育的对象是人,其本质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教育必须从人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的个性,理解学生,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展开教学,因材施教,使学生的“人”的主体性能够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挖掘出学生的潜能,完善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培养出有个性思想、有质疑精神的学生,构建真正的和谐课堂。
四、尊重生命
语文,不仅是语言和文字、口头语和书面文,也不仅是文学和交际工具,更不仅仅是一门基础学科。在所有学科中,语文的覆盖面最为广泛,它天文地理无所不包,古今中外无所不有。美国教育家华特说:“语文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语文就是千姿百态的生命,每一次生命活动的质量决定着人的生命全过程的质量。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1968年首次提出了生命教育的概念;1986年,他又明确提出了“教育是融书本学习和人生体验于一体的过程,应该让身、心、灵兼备的生命态度成为未来教育的新元素”。此后Life education(生命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生命教育是一种全人的教育,包括了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教育。生命教育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教育,能够使学生认识、保护、珍爱、欣赏生命,探索到生命的意义,实现生命的价值。
因此,高中语文教学中,教师应该身体力行,在教学中倾注情感和灵魂,用生命来进行教学。只有教师用自身的生命来尊重语文的生命,尊重学生的生命,才能在教学过程中达到文本与受教者的共鸣和互动,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每一次文本教育都是一次关怀学生的生命活动,学习文本的过程就是享受生命的过程,在此教育实践中,教师和学生的价值都能得到实现,生命质量都能得以净化和提升,课堂也会得以和谐。
高中语文教学,如果能遵循以上四条师生关系处理原则来指导并实施教学,学生对语文的厌倦情绪必会转变为爱好和喜欢,也必能实现师生关系的和谐,让课堂学习其乐融融。
(责任编辑 刘宇帆)
一、师生地位平等
当前,高中大部分语文教师的教学仍以传统教育模式为主,知识教学仍是主要的教育活动,师生关系主要还是知识的传授和接受关系。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师生之间缺乏情感交流,学生主体地位缺失,教学也难以顺利进行。
《中国青年报》曾于1999年进行了一次新时期师生关系大调查活动,调查中有将近一半的教师仅将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视为一种职业赖以养家糊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66年提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认为:“教师工作是专业,教师是专业人员。”若一名教师只是将自己从事的专业视为职业,那他就只是工匠,学生也只是被锻造的工具,工匠不会倾注情感和心智去进行专业研究和提升,工匠和工具之间也不会存在人格尊重和情感交流,这样的关系僵硬消极,也无所谓地位的平等。
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个体,教师和学生首先是人,是社会中的人,教育是专门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系统是以人的集合为主要构成要素的社会体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人际关系,二者都是独立的社会个体,是社会权利的主体,在各方面都处于平等的地位。21世纪最大的教育思潮——教育民主化,其基本理念之一就是师生平等。教师能否建立正确的学生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教育的水准和质量,决定了课堂的和谐程度。因此,建立新型的,全面、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当前高中语文教育教学的首要任务。
二、尊重学生的权利
1989年联合国第44届大会一致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我国政府于1990年正式签署了这一公约,其核心精神是维护青少年儿童社会权利的主体地位,即青少年儿童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是权利的主体,享有参与权和表达权,其权利应该而且必须获得应有的尊重。但在我国,实际情形又如何呢?1998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对我国10个省市3737名10-18岁学生的调查结果表明,学生的学习兴趣在高中阶段达到最低水平,学生当堂举手提问和主动回答教师提问的人数随着年级的升高急剧减少。
我国的课堂教学大多是教师“一言堂”式的单向灌输。从小学到高中,课堂上,教师常常要求学生维持课堂纪律,学生举手获准后才可答问而不是提问。师生间的年龄差异、身份差异、视角差异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相互沟通。在这样的教育实际中,学生的参与权和表达权受到了限制与苛求,长久的压抑也导致了课堂上学生集体失语,对学生而言,学习已经从义务转变为沉重的负担。
为了培育健全的人才,为了让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维持和提高,为了教学质量的提升和课堂的和谐,在高中语文教育中,教师必须严格做到尊重学生的权利,以学生为主体,要以各种方式保障学生的权利得以实现。
三、尊重学生的个性
当前,大部分高中教师的教育理念,还是秉承着近代英国教育家洛克的“白板说”和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认为“教育能决定儿童的成长”,将学生当成可塑造的工具,从而使教育出来的学生千人一面,个性泯灭。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已经不再是真正有主体性和人格意义的“人”,只是等级社会统治阶层所需要的听话的统治工具而已。在现代社会,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出符合当代社会需求的人才,如果我们和传统教育一样“目中无人”,培养出的学生就只能是没有个性和灵魂的异化的工具,他们又怎能承担起社会需求和国家重任?
教育是一种关于人的事业,教育的对象是人,其本质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教育必须从人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的个性,理解学生,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展开教学,因材施教,使学生的“人”的主体性能够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挖掘出学生的潜能,完善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培养出有个性思想、有质疑精神的学生,构建真正的和谐课堂。
四、尊重生命
语文,不仅是语言和文字、口头语和书面文,也不仅是文学和交际工具,更不仅仅是一门基础学科。在所有学科中,语文的覆盖面最为广泛,它天文地理无所不包,古今中外无所不有。美国教育家华特说:“语文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语文就是千姿百态的生命,每一次生命活动的质量决定着人的生命全过程的质量。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1968年首次提出了生命教育的概念;1986年,他又明确提出了“教育是融书本学习和人生体验于一体的过程,应该让身、心、灵兼备的生命态度成为未来教育的新元素”。此后Life education(生命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生命教育是一种全人的教育,包括了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教育。生命教育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教育,能够使学生认识、保护、珍爱、欣赏生命,探索到生命的意义,实现生命的价值。
因此,高中语文教学中,教师应该身体力行,在教学中倾注情感和灵魂,用生命来进行教学。只有教师用自身的生命来尊重语文的生命,尊重学生的生命,才能在教学过程中达到文本与受教者的共鸣和互动,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每一次文本教育都是一次关怀学生的生命活动,学习文本的过程就是享受生命的过程,在此教育实践中,教师和学生的价值都能得到实现,生命质量都能得以净化和提升,课堂也会得以和谐。
高中语文教学,如果能遵循以上四条师生关系处理原则来指导并实施教学,学生对语文的厌倦情绪必会转变为爱好和喜欢,也必能实现师生关系的和谐,让课堂学习其乐融融。
(责任编辑 刘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