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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以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某些重大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与涉外经济案件的急需,也为了提高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人民检察院应当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否则,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