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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兔子,是在刚升入初中的那个夏天,他坐在教室左侧的第一个窗户下,窗外是一枝斜斜伸在窗玻璃上的桐树枝,手掌般的叶片翠绿得似乎要流淌出汁水来。阳光像大捧大捧的碎银子,洒得兔子满身都是。他的笑容俏皮而可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可他的牙齿真丑,长长地伸到了嘴唇外,简直可以用“獠牙”来形容。不过人家一点也不在乎,照样笑得张牙舞爪。
应该是他奇丑的大门牙和毫无顾忌的笑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扭头仔细地打量着他,试图发现他有哪点不正常。天知道我怎么会把兔子看成了弱智!事实上,兔子比任何同学都聪明和可恶。等他大摇大摆地坐在我身后,并无数次把周围人欺负得火冒三丈时,我才悲哀地发现这一点。
其实我也是个鬼精灵,常常干些在别人背上贴写有“正宗国产牛肉面”的纸条等令人不齿的恶作剧。兔子是不屑于玩这些的,他总能在第一时间内搞到最新上市的整人玩具——这没什么稀罕的,因为他家就开了个卖“恶搞玩具”的店,各种各样的鬼面具、滴血的牙齿、通电后会爬的蜥蜴、放屁垫等应有尽有,常常整得身边的人哀嚎不已。
他也捉弄我,把一只修长白皙的手伸到我面前骄傲地晃晃:“来,小鹿儿,比比谁的手漂亮!”我不理他,笔下依然鬼画符般地写着作业。他把我的笔强行夺去,插在自己屁股口袋里,嚷嚷着:“伸出来伸出来,给我看看。”我横起眉毛瞥了他一眼,把手塞进桌肚里。“怕什么,莫非小鹿儿手上长毛了?”兔子大叫,形形色色的眼光顿时飞了过来。我气疯了,猛地把双手拉出来:“遭瘟的兔子!你手上才长毛呢!比就比,看看,比你的兔爪子漂亮多了吧?”我得意洋洋地摆出恶俗的兰花指造型在他眼前炫耀。不是我自夸,我的手指洁白纤细,算是我身上最漂亮的部位了。
兔子装模作样地握住我的手看了半天,我急切地等待着他的评价,好半天,他狡黠地一笑,低声地说:“喔,是比我的漂亮。”我正欲仰天大笑,他却摆出一副故作娇羞的恶心样子看着我,嗲声嗲气地说:“这可是人家的第一次牵手喔,真便宜你了,以后你要对我负责哦!”那眼神,那动作,那声音,跟《鹿鼎记》中的周星驰没两样。我差点没昏过去,世间怎么会有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败类啊!
兔子就是兔子,他特喜欢吃胡萝卜,每天一大早就嚷:“今天吃的又是胡萝卜汤,只一个字可以形容:甜!那叫一个甜呀,啧啧!”他故意在我面前响亮地“吧嗒”着嘴,我默不作声地看书,他张开五指夸张地在我眼前晃:“咋啦咋啦,小鹿儿傻啦?想不想吃甜蜜蜜的胡萝卜汤啊?”我猛地伸腿踢他,他敏捷地躲开,一只手轻松地抓住了我的脚腕:“啧啧,多么不雅的动作呀,真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一向高傲、优雅、美丽、朴素、大方的小鹿儿做出来的啊!”我差点没被他气得吐血而亡。第二天,他果真带了一只透明的玻璃瓶给我,里面盛着橙色的胡萝卜汤,他冲我调皮地挤了挤左眼,“快趁热喝了吧,美容、养颜,尤其对你的小近视眼特有好处,能消除眼睛疲劳的哦。”
我懒得理他,早就被他在口头上占尽了便宜,再辩也辩不过他,干脆闭口不语。实际上是胡萝卜汤太好喝了,爽口、甘甜,隐隐散发着一股田野里绿色植物的清香。我只顾埋头猛喝,兔子装模作样地在旁边说:“哎哟,这个不知饿了多久的小可怜啊,慢点慢点,又没人和你抢。”
那只盛胡萝卜汤的玻璃瓶是一只无比可爱的猫咪形状,我没舍得还给兔子,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后就放在了床头。有室友提醒我可以用来放幸运星,我笑笑,依然把它空空地放在那里。她们不知道,我只想用它来存放美丽如花盛开般的回忆。
那时,我是稳坐年级第一把交椅的优秀学生,还是学校广播室惟一的学生播音员,比兔子的知名度不知要高多少倍。兔子各科成绩都是中不溜,一点拔尖的迹象也没有。我常想,以他的聪明,只要两三分用在学习上,就能学得很棒了,可惜他从来不,他把更多的时间都用在了玩耍和捉弄人上了。
那时每天下晚自习后,我会留在教室里给他补一个小时课。班里有不少刻苦用功的同学下自习后也依然在教室里学习,我和兔子并不寂寞。只是兔子这个不安分的家伙根本坐不住,学不到20分钟,他一定要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要不就神秘地对我挤挤眼睛,让我等会儿,然后他兔子一样撒腿跑出去,回来后摊开双手,手上是一排烤得焦红的喷香的羊肉串——他知道我最喜欢吃校门口那个老爷爷烤的羊肉串,事先用精盐和花椒大料腌制过,出奇的鲜嫩。
我们怕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把头伸到桌肚处,头抵着头吃美味得妙不可言的羊肉串,还小声谈论着今天的孜然粉放多了,有点呛口,把功课的事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吃完羊肉串,嘴巴上、手上都油光光的,兔子耍赖地作势要往我衣服上抹,我使劲用脚踢他,他也不躲,傻呵呵笑着任我踢。我停下脚,第一次发现,原来冰雪聪明的兔子也有笑起来傻傻的时候。
升初二时,妈妈让我转到了她任教的那所中学。事情来得很突然,我甚至没来得及和任何同学告别,包括兔子。
我在陌生的环境里像一片被世界遗忘了的花瓣一样,孤独了很久,直至有一天收到了兔子的信。信写得很短:
“开学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班里找你,找了很久没找到。我不死心,天天找,满校园地找,可总也找不到。最近才听说你转学了,我的心顿时空了一大块,好朋友,那种空是你想像不到的一大块。”
信下面画着一个头发蓬乱、两颗门牙硕大的小人儿,一双漆黑的眼睛清澈而忧伤,双手捧着一颗缺了一大块的心。不知怎么的,我的心软软地、温柔地疼痛了起来。
在信纸的背面,兔子用咖啡色的铅笔浅浅地写了一个约我见面的地方:“好朋友,星期五在体育教室见。无论刮风下雨,无论打雷闪电,只要你没死,你就一定要来。我会一直等你到死。”我忍不住笑起来,这个誓言是我那时编的,在班内一时广为流传,只要有人约定在哪里见面,就必定会说这咒语般的几句话,没想到兔子还记得。
星期五那天,我穿了那件我很喜欢的白色连衣裙,梳了高高的辫子,最后穿上那双橙色的草莓形凉鞋——鞋子的颜色和兔子曾带给我的胡萝卜汤的颜色一模一样。
我到达时,兔子已经在体育室等我了。真有意思,他穿了一身黑,墨黑的宽大得像帆一样的T恤,窄窄的裤形和质地都很好的黑中裤。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还蛮英俊的,这是我以前从来没发现的。
他依然像以前一样痞,懒懒地躺在一张用来翻跟头的海绵垫子上,一见我就说:“嗬!咱俩真是黑白无常啊!”他又傻笑了,我横了他一眼。白裙子太洁白漂亮了,我舍不得坐在肮脏的垫子上,就一直假装淑女地站着,兔子呵呵一笑,把两本杂志扔给我,“坐下吧,当心把腿站成木头。”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只觉得自己有点晕乎乎的,像喝多了葡萄酒的那种感觉,虽然嘴巴一张一合,但居然不知道到底说了些什么。天空不知不觉地慢慢变成了暗紫色,窗外的景物也都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紫纱。我站起来,揉揉发麻的膝盖,说:“我要回家了。”兔子仍然斜倚在垫子上,静静地看着我,并不起身。我又重复了一遍,他像个孩子一样耍赖地说:“我累了,站不起来,你来拉我一把。”
我边笑边走到他身边说:“你总是很赖皮,伸手!”兔子伸出那只修长的手,我刚抓住,想拉他起来,没想到从他那里突然涌来一股强劲的力,我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已被他拉倒在地。等我恢复意识后,我用哽咽的声音说了句“我恨你”,便说不下去了,被骗的屈辱化作了泪水,在我脸上奔流不止。我没看他一眼,飞快地跑了出去。
回到学校后的第二天,兔子托人给我带来一封信,我不假思索地撕碎了它,刚想扔进风里,又停住了。下晚自习后,我等同学都走了,才在暗淡的灯光下慢慢拼凑那封破碎的信。终于拼好了,我看到偌大的纸上写了三个暗红的大字:“原谅我!”是用血写的。我的眼泪刹时涌满了眼眶。
就这样,在年少清纯的懵懂岁月里,我和兔子永远地遗失了彼此,再也没有相逢过。
(编辑 文 墨)
应该是他奇丑的大门牙和毫无顾忌的笑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扭头仔细地打量着他,试图发现他有哪点不正常。天知道我怎么会把兔子看成了弱智!事实上,兔子比任何同学都聪明和可恶。等他大摇大摆地坐在我身后,并无数次把周围人欺负得火冒三丈时,我才悲哀地发现这一点。
其实我也是个鬼精灵,常常干些在别人背上贴写有“正宗国产牛肉面”的纸条等令人不齿的恶作剧。兔子是不屑于玩这些的,他总能在第一时间内搞到最新上市的整人玩具——这没什么稀罕的,因为他家就开了个卖“恶搞玩具”的店,各种各样的鬼面具、滴血的牙齿、通电后会爬的蜥蜴、放屁垫等应有尽有,常常整得身边的人哀嚎不已。
他也捉弄我,把一只修长白皙的手伸到我面前骄傲地晃晃:“来,小鹿儿,比比谁的手漂亮!”我不理他,笔下依然鬼画符般地写着作业。他把我的笔强行夺去,插在自己屁股口袋里,嚷嚷着:“伸出来伸出来,给我看看。”我横起眉毛瞥了他一眼,把手塞进桌肚里。“怕什么,莫非小鹿儿手上长毛了?”兔子大叫,形形色色的眼光顿时飞了过来。我气疯了,猛地把双手拉出来:“遭瘟的兔子!你手上才长毛呢!比就比,看看,比你的兔爪子漂亮多了吧?”我得意洋洋地摆出恶俗的兰花指造型在他眼前炫耀。不是我自夸,我的手指洁白纤细,算是我身上最漂亮的部位了。
兔子装模作样地握住我的手看了半天,我急切地等待着他的评价,好半天,他狡黠地一笑,低声地说:“喔,是比我的漂亮。”我正欲仰天大笑,他却摆出一副故作娇羞的恶心样子看着我,嗲声嗲气地说:“这可是人家的第一次牵手喔,真便宜你了,以后你要对我负责哦!”那眼神,那动作,那声音,跟《鹿鼎记》中的周星驰没两样。我差点没昏过去,世间怎么会有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败类啊!
兔子就是兔子,他特喜欢吃胡萝卜,每天一大早就嚷:“今天吃的又是胡萝卜汤,只一个字可以形容:甜!那叫一个甜呀,啧啧!”他故意在我面前响亮地“吧嗒”着嘴,我默不作声地看书,他张开五指夸张地在我眼前晃:“咋啦咋啦,小鹿儿傻啦?想不想吃甜蜜蜜的胡萝卜汤啊?”我猛地伸腿踢他,他敏捷地躲开,一只手轻松地抓住了我的脚腕:“啧啧,多么不雅的动作呀,真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一向高傲、优雅、美丽、朴素、大方的小鹿儿做出来的啊!”我差点没被他气得吐血而亡。第二天,他果真带了一只透明的玻璃瓶给我,里面盛着橙色的胡萝卜汤,他冲我调皮地挤了挤左眼,“快趁热喝了吧,美容、养颜,尤其对你的小近视眼特有好处,能消除眼睛疲劳的哦。”
我懒得理他,早就被他在口头上占尽了便宜,再辩也辩不过他,干脆闭口不语。实际上是胡萝卜汤太好喝了,爽口、甘甜,隐隐散发着一股田野里绿色植物的清香。我只顾埋头猛喝,兔子装模作样地在旁边说:“哎哟,这个不知饿了多久的小可怜啊,慢点慢点,又没人和你抢。”
那只盛胡萝卜汤的玻璃瓶是一只无比可爱的猫咪形状,我没舍得还给兔子,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后就放在了床头。有室友提醒我可以用来放幸运星,我笑笑,依然把它空空地放在那里。她们不知道,我只想用它来存放美丽如花盛开般的回忆。
那时,我是稳坐年级第一把交椅的优秀学生,还是学校广播室惟一的学生播音员,比兔子的知名度不知要高多少倍。兔子各科成绩都是中不溜,一点拔尖的迹象也没有。我常想,以他的聪明,只要两三分用在学习上,就能学得很棒了,可惜他从来不,他把更多的时间都用在了玩耍和捉弄人上了。
那时每天下晚自习后,我会留在教室里给他补一个小时课。班里有不少刻苦用功的同学下自习后也依然在教室里学习,我和兔子并不寂寞。只是兔子这个不安分的家伙根本坐不住,学不到20分钟,他一定要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要不就神秘地对我挤挤眼睛,让我等会儿,然后他兔子一样撒腿跑出去,回来后摊开双手,手上是一排烤得焦红的喷香的羊肉串——他知道我最喜欢吃校门口那个老爷爷烤的羊肉串,事先用精盐和花椒大料腌制过,出奇的鲜嫩。
我们怕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把头伸到桌肚处,头抵着头吃美味得妙不可言的羊肉串,还小声谈论着今天的孜然粉放多了,有点呛口,把功课的事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吃完羊肉串,嘴巴上、手上都油光光的,兔子耍赖地作势要往我衣服上抹,我使劲用脚踢他,他也不躲,傻呵呵笑着任我踢。我停下脚,第一次发现,原来冰雪聪明的兔子也有笑起来傻傻的时候。
升初二时,妈妈让我转到了她任教的那所中学。事情来得很突然,我甚至没来得及和任何同学告别,包括兔子。
我在陌生的环境里像一片被世界遗忘了的花瓣一样,孤独了很久,直至有一天收到了兔子的信。信写得很短:
“开学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班里找你,找了很久没找到。我不死心,天天找,满校园地找,可总也找不到。最近才听说你转学了,我的心顿时空了一大块,好朋友,那种空是你想像不到的一大块。”
信下面画着一个头发蓬乱、两颗门牙硕大的小人儿,一双漆黑的眼睛清澈而忧伤,双手捧着一颗缺了一大块的心。不知怎么的,我的心软软地、温柔地疼痛了起来。
在信纸的背面,兔子用咖啡色的铅笔浅浅地写了一个约我见面的地方:“好朋友,星期五在体育教室见。无论刮风下雨,无论打雷闪电,只要你没死,你就一定要来。我会一直等你到死。”我忍不住笑起来,这个誓言是我那时编的,在班内一时广为流传,只要有人约定在哪里见面,就必定会说这咒语般的几句话,没想到兔子还记得。
星期五那天,我穿了那件我很喜欢的白色连衣裙,梳了高高的辫子,最后穿上那双橙色的草莓形凉鞋——鞋子的颜色和兔子曾带给我的胡萝卜汤的颜色一模一样。
我到达时,兔子已经在体育室等我了。真有意思,他穿了一身黑,墨黑的宽大得像帆一样的T恤,窄窄的裤形和质地都很好的黑中裤。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还蛮英俊的,这是我以前从来没发现的。
他依然像以前一样痞,懒懒地躺在一张用来翻跟头的海绵垫子上,一见我就说:“嗬!咱俩真是黑白无常啊!”他又傻笑了,我横了他一眼。白裙子太洁白漂亮了,我舍不得坐在肮脏的垫子上,就一直假装淑女地站着,兔子呵呵一笑,把两本杂志扔给我,“坐下吧,当心把腿站成木头。”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只觉得自己有点晕乎乎的,像喝多了葡萄酒的那种感觉,虽然嘴巴一张一合,但居然不知道到底说了些什么。天空不知不觉地慢慢变成了暗紫色,窗外的景物也都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紫纱。我站起来,揉揉发麻的膝盖,说:“我要回家了。”兔子仍然斜倚在垫子上,静静地看着我,并不起身。我又重复了一遍,他像个孩子一样耍赖地说:“我累了,站不起来,你来拉我一把。”
我边笑边走到他身边说:“你总是很赖皮,伸手!”兔子伸出那只修长的手,我刚抓住,想拉他起来,没想到从他那里突然涌来一股强劲的力,我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已被他拉倒在地。等我恢复意识后,我用哽咽的声音说了句“我恨你”,便说不下去了,被骗的屈辱化作了泪水,在我脸上奔流不止。我没看他一眼,飞快地跑了出去。
回到学校后的第二天,兔子托人给我带来一封信,我不假思索地撕碎了它,刚想扔进风里,又停住了。下晚自习后,我等同学都走了,才在暗淡的灯光下慢慢拼凑那封破碎的信。终于拼好了,我看到偌大的纸上写了三个暗红的大字:“原谅我!”是用血写的。我的眼泪刹时涌满了眼眶。
就这样,在年少清纯的懵懂岁月里,我和兔子永远地遗失了彼此,再也没有相逢过。
(编辑 文 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