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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的颁布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的出台,对洗钱罪与赃物罪均做了修改,使得洗钱罪与赃物罪原先明朗的界限变得模糊了,洗钱罪和赃物罪之间的关系急需厘清。从洗钱罪与赃物罪对比中重新界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对有效防范洗钱犯罪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