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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纳税服务工作作为税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尤其是基层地税部门作为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如何优化基层地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做初步探讨。
关键词:纳税服务;存在问题;建议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一、当前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各地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虽有一定进展,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但在服务理念、纳税服务体系及考评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一)纳税服务理念有待提高。当前,虽然税务干部已普遍认识到纳税服务的必要性,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能体现一定的服务意识,但纳税服务的理念仍比较落后,对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服务层次、拓展服务渠道和范围等方面认识不够,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很好地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相结合。工作中,纳税服务与管理环节、稽查环节、法制环节、执行环节有所脱节,纳税人多层次、多方位所需求的个性化服务没有得到加强,缺乏大服务、全程服务的观念。
(二)纳税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一是服务标准不够细化、量化。在规定和设置纳税服务工作时,只是笼统规定一些岗位所要承担的服务职责,没有很清晰地明确纳税服务在时间、质量、目标上要达到的具体指标,影响了纳税服务工作实效。二是纳税服务范围比较狭隘。目前纳税服务尚停留于对具体办税人员的服务,缺乏纳税服务工作要为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的服务。
(三)纳税服务考评机制不够合理。目前纳税服务考核方式主要是明察暗访、服务评价、年终考核等,没有独立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可以量化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缺乏必要的奖励和惩罚措施,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手段不健全,使纳税服务质量难以有质的提高。
(四)纳税服务队伍素质与纳税服务工作不相适应。由于目前地税干部年龄普遍老化,因受编制等原因所限,不能及时更新、轮换,导致现有部分干部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税收政策及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由于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全,技术操作水平不高,导致税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效率较低,从而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二、优化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若干建议措施
抓好纳税服务工作,是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关键,也是创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基层地税部门只有不断地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不断超越纳税人的期待,税收征管工作也才能得以进一步加强。
(一)优化纳税服务组织架构。目前,基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是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领购到政策咨询各类服务,从近期来看,办税服务大厅仍然是纳税服务的主渠道。但是,从长远看,随着现代化税收管理模式的逐步建立,纳税服务从税收管理中彻底分离出来成为一个专业化的独立系列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这个专业化的系列包括独立运作的专门机构。
(二)加强纳税服务流程再造。制定科学的流程,减少纳税人办税的中间环节,明确业务范围、规范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实行流程再造。同时,税务机关要以优化服务为基点紧密结合在一起,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信息传递要畅通无阻,征收岗位发现的纳税人服务需求能够及时传递到管理岗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纳税人对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环节的服务需求要及时传递到征收、稽查环节;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最佳结合点,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并涉税资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三)多形式并重促进纳税服务手段创新。基层税务部门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增强纳税服务方式的各项功能。
第一,尊重基层纳税服务的首创精神,努力实现纳税服务新型化。整合国、地税和工商实现在同一个服务大厅开展全程办理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涉税事项,实现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共享,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成本。第二,整合办税大厅窗口功能,实现每个窗口都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平衡办税大厅人员工作量。第三,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系统,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将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程序、文件、责任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纳税人充分了解权益渠道的畅通。第四,改进网上办税系统,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网上办税系统的功能,注重电子互动、网站咨询、电子缴税、电话服务、申述表达等功能的拓展,将其建设成以服务为主、监管为辅的统一电子纳税服务平台。
(四)促进纳税服务考评机制完善。创新评价工作思路,突出被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价主体地位,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对纳税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即纳税人评价、内部评价、第三方评价。三个方面评价的综合结果作为对一个单位(部门)和职工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的最终结果,纳入对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和对职工的年终考核。
第一,纳税人评价是指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绩效的评价,通过定期测评与即时测评、接收投诉相结合的方式,其信息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进行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接收投诉等方式获得。第二,内部评价是指税务机关自身开展的评价,其评价信息的获得来自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记录,涵盖了税收征管工作流程中的大部分涉税事项办理的时限、质量等情况。第三,第三方评价是指通过委托独立于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受托方的调查测评工具、方法、流程以及抽取样本的数量、范围等,由其按需求独立确定,税务部门按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调查测评报告由受托方出具,供税务部门借鉴利用。
(五)强化培训促进税务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是优化纳税服务的保证。税务部门不仅要从思想意识上加强教育,提升服务观念,更应从业务知识上加强学习和培训,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税收形势。并在服务场所的设置、服务人员的配置进行优化,使地税人力资源能得到合理利用。定期开展纳税服务培训,将职业道德作为思想保证、业务技能的技术支撑,使纳税服务成为税务干部的必修课,更加注重初任公务员服务意识的培育和熏陶,建立集政治思想、业务技能、优质纳税服务于一身的高素质税务干部。
综上所述,优化纳税服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纳税服务也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纳税人需求的不断强化,都会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纳税服务科学的分类管理、服务项目人性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方式个性化将是今后基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的大趋势。
作者简介:夏孟治(1969-),男,浙江苍南人,单位:苍南县地方税务局,职称:会计师,经济师。
关键词:纳税服务;存在问题;建议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一、当前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各地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虽有一定进展,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但在服务理念、纳税服务体系及考评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一)纳税服务理念有待提高。当前,虽然税务干部已普遍认识到纳税服务的必要性,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能体现一定的服务意识,但纳税服务的理念仍比较落后,对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服务层次、拓展服务渠道和范围等方面认识不够,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很好地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相结合。工作中,纳税服务与管理环节、稽查环节、法制环节、执行环节有所脱节,纳税人多层次、多方位所需求的个性化服务没有得到加强,缺乏大服务、全程服务的观念。
(二)纳税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一是服务标准不够细化、量化。在规定和设置纳税服务工作时,只是笼统规定一些岗位所要承担的服务职责,没有很清晰地明确纳税服务在时间、质量、目标上要达到的具体指标,影响了纳税服务工作实效。二是纳税服务范围比较狭隘。目前纳税服务尚停留于对具体办税人员的服务,缺乏纳税服务工作要为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的服务。
(三)纳税服务考评机制不够合理。目前纳税服务考核方式主要是明察暗访、服务评价、年终考核等,没有独立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可以量化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缺乏必要的奖励和惩罚措施,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手段不健全,使纳税服务质量难以有质的提高。
(四)纳税服务队伍素质与纳税服务工作不相适应。由于目前地税干部年龄普遍老化,因受编制等原因所限,不能及时更新、轮换,导致现有部分干部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税收政策及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由于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全,技术操作水平不高,导致税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效率较低,从而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二、优化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若干建议措施
抓好纳税服务工作,是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关键,也是创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基层地税部门只有不断地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不断超越纳税人的期待,税收征管工作也才能得以进一步加强。
(一)优化纳税服务组织架构。目前,基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是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领购到政策咨询各类服务,从近期来看,办税服务大厅仍然是纳税服务的主渠道。但是,从长远看,随着现代化税收管理模式的逐步建立,纳税服务从税收管理中彻底分离出来成为一个专业化的独立系列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这个专业化的系列包括独立运作的专门机构。
(二)加强纳税服务流程再造。制定科学的流程,减少纳税人办税的中间环节,明确业务范围、规范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实行流程再造。同时,税务机关要以优化服务为基点紧密结合在一起,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信息传递要畅通无阻,征收岗位发现的纳税人服务需求能够及时传递到管理岗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纳税人对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环节的服务需求要及时传递到征收、稽查环节;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最佳结合点,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并涉税资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三)多形式并重促进纳税服务手段创新。基层税务部门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增强纳税服务方式的各项功能。
第一,尊重基层纳税服务的首创精神,努力实现纳税服务新型化。整合国、地税和工商实现在同一个服务大厅开展全程办理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涉税事项,实现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共享,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成本。第二,整合办税大厅窗口功能,实现每个窗口都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平衡办税大厅人员工作量。第三,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系统,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将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程序、文件、责任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纳税人充分了解权益渠道的畅通。第四,改进网上办税系统,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网上办税系统的功能,注重电子互动、网站咨询、电子缴税、电话服务、申述表达等功能的拓展,将其建设成以服务为主、监管为辅的统一电子纳税服务平台。
(四)促进纳税服务考评机制完善。创新评价工作思路,突出被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价主体地位,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对纳税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即纳税人评价、内部评价、第三方评价。三个方面评价的综合结果作为对一个单位(部门)和职工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的最终结果,纳入对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和对职工的年终考核。
第一,纳税人评价是指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绩效的评价,通过定期测评与即时测评、接收投诉相结合的方式,其信息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进行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接收投诉等方式获得。第二,内部评价是指税务机关自身开展的评价,其评价信息的获得来自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记录,涵盖了税收征管工作流程中的大部分涉税事项办理的时限、质量等情况。第三,第三方评价是指通过委托独立于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受托方的调查测评工具、方法、流程以及抽取样本的数量、范围等,由其按需求独立确定,税务部门按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调查测评报告由受托方出具,供税务部门借鉴利用。
(五)强化培训促进税务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是优化纳税服务的保证。税务部门不仅要从思想意识上加强教育,提升服务观念,更应从业务知识上加强学习和培训,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税收形势。并在服务场所的设置、服务人员的配置进行优化,使地税人力资源能得到合理利用。定期开展纳税服务培训,将职业道德作为思想保证、业务技能的技术支撑,使纳税服务成为税务干部的必修课,更加注重初任公务员服务意识的培育和熏陶,建立集政治思想、业务技能、优质纳税服务于一身的高素质税务干部。
综上所述,优化纳税服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纳税服务也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纳税人需求的不断强化,都会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纳税服务科学的分类管理、服务项目人性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方式个性化将是今后基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的大趋势。
作者简介:夏孟治(1969-),男,浙江苍南人,单位:苍南县地方税务局,职称:会计师,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