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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推行外贸代理制,但直至1999年新<合同法>颁布之前,关于外贸代理的规则只可见于国家外经贸部颁发的行政规章之中,而且其规定的内容也不完备,不合理.也正因为如此,对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性质争议颇大.新<合同法>针对以往外贸代理立法上的不足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规定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及其规则,从而明确界定了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性质.作者还就进一步搞好外贸代理工作,从法律角度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