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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境立法的过程不仅是国家意志协调的过程,也是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国家利益与国际利益协调的过程。在以环境国际主义为主导理念的推动下,国际环境立法在晚近发展进程中面临着环境国家主义的强烈挑战。国际环境立法的发展与阻滞实际上就是环境国际主义与环境国家主义这两种观念矛盾与冲突的集中反映。坚持环境国家主义,预防和警惕环境干涉,是中国实现国际环境合作双赢或多赢局面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