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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陪审团制度具有区别于英关法系的自身的独立的特征和运作模式,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它在刑事诉讼中,有效地分化刑事审判方的权力,实现司法权内部的分权和制衡;促进控辩双方的平衡,有利于推进控辩活动的策略化: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无辜者,真正地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其自身的功效和优势给大陆陪审员制度很多启示,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赋予陪审员于司法审判中独立的事实认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