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当前,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不少案件涉及新证据,再审新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把握尺度不尽统一。而2007年10月全同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审判临督程序进行较大幅度修改时,"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再审事由是予以保留的。修改实施后,最高法院又于2008年11月颁布了《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