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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保护区是保护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有效工具。建立和管理公海保护区需要国际法的支撑,需要与海洋法公约保持协调。公海保护区既与海洋法公约存在冲突性,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兼容性,协调公海保护区与海洋法公约的冲突性与兼容性将会推动公海保护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在国际社会就公海保护区达成新的执行协定之前,各国应在全球性或区域性基础上寻求合作;同时,国际性司法机构的实践将会对公海保护区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