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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作为我国市场主体监管的一项崭新制度,在概念、性质、适用范围、纳入与移出等方面尚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经营异常名录具有行政处罚的属性。具有信息公示与信用公示,保障交易安全和增进交易效率,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的功能。应加快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应在轻微延期提交企业年度报告处理等方面完善经营异常名录适用范围。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应包含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应明确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法律后果。应构建更加畅通的权利救济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