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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清浊”是中国文化的基本命题。这一命题萌芽于气论,在两汉以“轻清重浊”构成审视天人关系的基本视角,又在汉晋人物品鉴中得到广泛应用,逐渐定性为“清贵浊贱”的依据,被确立为分辨优劣的重要标准。之后,受到“文如其人”观念的影响,“清浊”成为文学品评的理论命题。
关键词:清浊;轻清重浊;清贵浊贱;人物品鉴
汉晋人物品鉴论中,“清浊”是判断一个人高下贵贱的重要依据。郦炎有诗言:“贤愚岂常类,禀性在清浊。”1王充《论衡·非韩篇》亦论之:“凡人禀性也,清浊贪廉,各有操行,犹草木异质,不可复变易也。”2皆认为人性有清浊之分。这一依据最初源于何处?“清浊”如何成为人物品鉴的标准?并成为判断社会人才优劣的关键?这就需要在本源上对“清浊”概念加以辨析,细
致审视其如何从哲学思考,转向对人的气质审视,并且由人及文,成为中古社会的基础命题。
一、“清浊”的理论渊源及走向
先秦时,“清浊”已经成为人类观察宇宙形态、思考物质运动的基本概念。其两两对举,代表物质具有的对偶质性,最初是先民们在实践中的经验与总结。《国语·郑语》载史伯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3谓天地物质由他物和合演化而来,是多样性的统一;《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又载史墨言“物生有两”,4说明万事万物皆是由相反相成的两方面构成的。这是哲学中物论的一种思维模式,诸如大小、上下、阴阳、刚柔、动静等,概莫能外,“清浊”也是内在理据之一。晏婴曾论事物间的关系:“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5以食品“和羹”、音乐“和声”为例,阐释事物中两元因素相反相成、相辅相助的道理,“清浊”被置于众多要素之首。再有《邓析子·无厚》:“异同之不可别,是非之不可定,白黑之不可分,清浊之不可理久矣。”6如果说异同是对性状的区分,是非是对价值的界定,白黑是对形象的描述,那么“清浊”则是对事物品类的判断。
从先秦文献来看,在以“清浊”对具体物质进行状态性描述时,绝大部分集中于水、气这两类物质,而水与气,又恰是宇宙论中讲万物大化演变时,即在宇宙从混沌的初始状态如何一步步变易出天地万物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两种介质。前者的理论以《太一生水》为代表,后者的理论以《淮南子》为代表。其中,“清浊”是宇宙生成论中至关重要的链接性命题,在以“道”为宇宙本原,以“太一”或“太易”为宇宙初始的基点上,“清浊”贯穿着宇宙如何生成、如何变化的漫长历程,并将这种历程中的辩证逻辑与天人关系相结合,等同于人类的生存法则及社会理想秩序的建构。
“清浊”最早被用之于论水,从视觉感官上看,“相彼泉水,载清载浊”;“原隰既平,泉流既清”;1水有时与污秽混杂令人厌恶,可静水又能自除污秽,使水清如鉴,故此,绝大多数人都喜欢“清”而厌恶“浊”,皆希望能有如清水般的品性。《老子》第十五章:“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元吴澄注:“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
静,则徐徐而清矣。”2可见老子主清去浊,正为
“天得一以清”,“天无以清将恐裂。”3“清”为根本,是万物动静循环的开始,而“清”的水之本性,借此推及到万物之理与人生之道上。正如庄子所论“清而容物”、“清白”等,皆以“清”为美、以“清”为真。不过,老庄所讲的“清浊”,在当时只存在着简单的激浊扬清倾向,多是感性的象征手法,并不十分强调理性上的“清浊”之辨。
以“清浊”论水的质性,在两元分殊上一直比较模糊,这是此条线索发展缓慢,且最终在内部出现矛盾的根本原因。水的地位上升,出现在《管子·水地篇》,以水为“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4认为万物皆依赖“水”生,并以各地不同的水性分出“清”与“浊”,“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产也。”“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越之水浊重而洎,故其民愚疾而垢……宋之水轻劲而清,故其民闲易而好正。”5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水清则民心易。需要指出的是,《管子》中以“清浊”论水,只是其水论中的一部分,“水”仍要依附“土”而行,没有上升到最高的宇宙本原的位置,也更未以“水”去追问宇宙的源头。这不过是时人从最常见、最多变的自然现象中,寻找到了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并能适用于人生及社会而已。6归根结底,《管子·水地篇》中的水分“清浊”,与老庄是相近的哲学逻辑,仅算是思想上的一种譬喻,没有过多的理论建构。
当这种以“清浊”论水的模式,试图进入到宇宙论框架中,它的缺陷很快便凸显出来。其根本原因是,以“清浊”论水使用的是二元分立法,也就是认为水既可以为“清”,也可以为“浊”,甚至在两者之间能够互相转化。例如,《太一生水》以热冷、躁湿论水的“反辅”,“四时复相辅也,是以成寒热。寒热复相辅也,是以成湿燥。湿燥复相辅也,成岁而止。”7《太一生水》中讲的“水”,是仅位于“太一”之下的宇宙本原,其“反辅太一”先生出天,后生出地,再生出四时,后有“寒热”类于清,再有“躁湿”类于浊,和合相辅最后生成万物。可见,“水”是高于宇宙中任何物质的本原,本应是个抽象性的概念。可它毕竟从具象物质之“水”的概念上升而来,有思想的残存不可避免。所以,在战国乃至秦汉文献中,“水”有时仍指的是五行元素的“水曰润下”,而当水、火被同时理解为具有二元对立性时,“水”到底孰清?孰浊?差不多搅合成了一笔糊涂账。因为若以阴阳为固定的衡量标准,应是阳在上、阴在下,清为阳,浊为阴。依据《洪范》中“水曰润下,火曰炎上”的五行说,8水应为浊,火应为清,也就是“水之极浊便成地,火之极清便成风霆雷电日星之属”。9但是,《太一生水》中的“水”具有清浊两性,而在五行中的“水”却应单属于浊性。当然,此处的“清浊”尚没有高下尊卑之分,但这类在试图将阴阳与五行相配时所导致的失调问
题,却很难得到完满的答案。
而以气之“清浊”作为思考的理据,就通顺很多。其实在逻辑体系上,论水与论气的阐释层面是一致的,在它们之上是“道”、“太一”、“太易”等,这些都是对宇宙源头进行的纯粹理性思考,而“水”与“气”,则是从多样化的自然界中,归纳出的抽离了感性直观却仍然是实物的符号。尽管它们也是想象出来的,但这种想象,并没有完全脱离客观存在。如上所论,以“清浊”论水难以为继,就是因为既将“水”视为抽象的宇宙本原,又将其视为是生成的具体物质,两个层次之间的冲突不可调和。而以“清浊”论气,这种矛盾便不复存在。有此缘由,战国至秦汉间的宇宙生成论在经过抉择后,有“清浊”之辨的“气”论开始大行其道,形成一股强大的洪流。 归纳言之,“清浊”最初并非为独立的哲学范畴。其从简单的物质对偶质性,在宇宙生成的“气”论中获益匪浅,一步步演变为万物内在的深层存有之性。尽管从立名的角度来看好似没什么改变,实际上,这里面有“清浊”理论螺旋化上升的进程。对偶质性的“清浊”是固
定、死板的,“清”与“浊”只位处对立面关系;清
性与浊性两者,则是对立统一关系,区别对待,亦即对立;一者合一,亦即统一。正如后人所论:“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8藉此机会,“清浊”确立了浓厚的思辨色彩,从“清浊”为万物基始,到“清浊”是万物的性质,其中的重重特点,可按照论者的需要,任意选择与发挥。也正是这种可在不同层次不断进行两分的思维模式,成为了哲学各家学说中不能忽视的焦点。
二、天人图式中的“清浊”论
秦汉哲学具有这样的一个特点:许多自然哲学的因素,迅速地被社会哲学所吸收或改造,注入了新的抽象的、或主观的内蕴,进而方可推天道以明人事。同理,虽然“清浊”刚从秦汉的宇宙生成论中析出,但很快就在天人同构的关系之间,被紧密的构建起来。甚至可以说,以“清浊”论宇宙与以“清浊”论人,几乎同时出现在秦汉的哲学思索中。
导致这样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从“天”的角度出发,宇宙学说中所讲的天与地,本就不是纯粹自然意义上的完全的客观存在物,兼带有“道”的意蕴,最后要落实到具体的人与人性上,天地论“清浊”,人必然也要论“清浊”。一方面,从“人”的角度出发,即便各家所论“天”的含义有所区别,天命、天道、天德、天志见解各异,但天人同构是他们共同的命题,人如何与天同构,获得法于道、法于自然的力量。在这样的追问中,但凡与天地有关的逻辑因素,皆会映照到人与人性上。两方面互相交错的思考,造成了不论是讲天人相类、或是天人相感、还是天地人和,“清浊”无不贯穿其中。
天人相类,指的是从人的形体血气,到人的性情命理,都与天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人参天地,故可为解。”1《黄帝内经·灵枢·邪客》中讲得更清楚,日月对双目,四时对四肢,风雨对喜怒,冬夏对寒
热,阴阳对男女夫妻。2在宇宙论的角度,四时、风雨、冬夏、阴阳,莫不与“清浊”密切相关。在《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也有类似的话:
天德施,地德化,人德义。天气上,地气下,人气在其间……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3
《黄帝内经》多从形神角度论之,《春秋繁露》多从性情角度论之,后者更具神秘色彩。但需要指明的一点是,当人的性情命理与天比拟可通,那便夹杂了愈加复杂的天人相感的思想,带有深化的意味。所以,此处讨论的天人相类,是狭义上人的形体与天的形状的同构,是大宇宙结构与身体小宇宙结构相对应的关系,反映在“清浊”论上,主要指依据清轻浊重、清升浊降的特性,论人的身体之“清浊”。
这具体来自三方面的表现:其一,清在阳,浊在阴。从阴阳角度分“清浊”,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清浊”若不在人体的阴阳之位,即为失位,先天则早夭,后天则为病机。而“清浊”并存也有相胜之理,太阳之人血气清,太阴之人血气浊。这里的“清浊”,尚无褒贬之意,单指的是人的体质有所不同。
其二,在人的后天成长中,“受谷者浊,受气则清。”4马王堆汉墓帛书中有《却食谷气》一篇,通论去谷气、留清气之法,后来发展为道家辟谷,原理即不食五谷,而餐风饮露,辅以药饵,得到去浊留清、清明而寿的效果。不过,
大多数人的后天之气,还是来自于承受谷气,故此谷气也分“清浊”,清为营气,浊为卫气。见《灵枢·营卫生会》:“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藏六府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5营气行于血脉内,卫气行于血脉
外,所分“清浊”是按照谷气的质地一分为二,“清浊”即是气的属性,也是气的功能,这就与人气在人体内的循环联系了起来。
其三,气分“清浊”,广义的气是人气,狭义的气是血气,清往上走,浊往下走,浮而上者阳之清,降而下者阴之浊。《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归结为:“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6清是人萃取的精华,入于心肺脾胃,浊则是代谢产物,由下体排除体外,这是顺序的,反之则清浊相干,生病后有痰有湿,只能从上吐浊排湿。以上这些,都是从医家病理学的角度,从人象的表与理推断出来,是论人之“清浊”最浅显的层面。
天人相感与天人相类有重合的地方,天人相感更重视在感情上的互动,天似乎与活生生的人一样,有喜怒哀乐的性情,“喜怒之祸,爱乐之义,不独在人,亦在于天。”1当其与人感应时,也不是天向人单方向的颁布或施予,而是以性情为中介的双向往返运动。所以,“清浊”先是天地性情的外在表现,然后才是人之性情的外在表现。《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夫喜怒哀乐之发,与清暖寒暑,其实一贯也。喜气为暖而当春,怒气为清而当秋。”2《四时之辅》:“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3《如天之为》:“阴阳之气,在上天,亦在人。在人者为好恶喜怒,在天者为暖清寒暑。”4当其时,“清”为秋气,主怒;当其义,人情之怒也同为清性,“人无秋气,何以立严而成功?”“天无怒气,亦何以清而秋杀就?”5天若没有清怒之气,就不能澄清世界;人若没有清怒之气,也不能立严成功。这种讨论的积极意义是,试图将“性情”与“清浊”关联的趋势,已然小荷露出尖尖角,比《黄帝内经》论人身体之“清浊”更高层面的,论人的精神之“清浊”,呼之欲出。
关于身体与精神的关系,见《淮南子·原道训》:“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则三者伤矣。”6有充实的生气即有生命,身体是居住之所、精神是制衡力量。三者有一者亏损,都会影响到另两者。在前面已经论述过的《黄帝内经》与《春秋繁露》中,也存有这种潜在的意识,只是还未发展到全面论述的境地。这个理论经过整个西汉一朝,直到东汉王充的《论衡》、与三国魏刘邵的《人物志》中才算完成。当然,这并不是孤立现象,若从哲学内部发展的脉络说,是反思中的推进、整合中的发展;若从社会外在制约的角度讲,受到政治时局的巨大影响,论人之术成为需要有答案的尖锐问题时,形神论、性命论、人物品鉴论皆浮出了水面。 尽管王充基本上反驳了天人相类与天人相感,可还是借人秉元气为论人的基础,采用天地人“和”。所谓“和”,泛指天、地、人三者间的和
谐,有关联但不冲突。天地清浊之气,和合而为人,人似天地,“至德纯渥之人,禀天气多,故能则天,自然无为。禀气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7其实,这仍未脱出天人同构的理念框架。而天地之气和,正是清浊之气的融合,“和”气是具有“清浊”相反相成特性,以及不断运动变化的物质,其化万物亦生人。这种“和”气,与精气、元气等,都属于类的概念,是气本论不同的说法。如前所论,“气”先是混沌之气,分出“清浊”后,两者交感时方能形成和气、精气、元气。按照王充在《论衡》中的说法,人禀元气而生,其所禀之气的精粗厚薄、对人的体
质、气质、性格、命运等,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王充集中在《逢遇篇》到《本性篇》,大致从五方面论人性及人生:即气、体、性、命、遇。除了“遇”是后天遭遇的偶然事件,其他四者都与先天有关,人与人有不同的原因,即在于所秉承的元气不同,而元气为何不同,则是其中“清浊”所和比例多少的不同,有的是清阳多浊阴少;有的是浊阴多清阳少;承受清气多,其形色神气近乎清性;承受浊气多,其形色神气近乎浊性。而刘劭在《人物志·九征》一开始却反过来言之:“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苟有形质,犹可即而求之。”8由内存的精神论人外在容颜骨相的凸显,原因是“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著形。”9才质性情各依其类。所以说,内部分有“清浊”的元气,既构成了人的身体,也塑造着人的精神,这恰好印证了前面的观点,论人“清浊”必是身体与精神的合一。
其一,先论骨相。“骨”本义为“肉之核”,骨相是以骨为人体核心的人相,即相骨之术。其起源甚早,《荀子·非相》中已有“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的说法。10发展到东汉,骨相成为了论人的一种标准。《论衡·骨相篇》:“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见于体。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谓也。”11“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1可从人的骨节结构与皮肤纹理中,看出人的富贵贫贱之命。“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见命之表征,不见性之符验也。”2还可看出人的性格。而《人物志·八观》中提出:“骨直气清,则休名生焉。气
清力劲,则烈名生焉。”3因为“强弱之植在于骨,躁静之决在于气”,4气清骨直,人有清气便会有
傲骨,即性情刚强坚毅,以清操行于世。《九征》中有:“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5有清质之人,会有文采。蔡邕《荆州刺史庾侯碑》也言:“朗鉴出于自然,英风发乎天骨。”6同样说明了人的
才气可从骨相中看出。由此,还渐发展出清骨、神骨、骨格、风骨、秀骨清像等说,并不是论人的高低胖瘦,而代表的是此人的清高仪致与秀丽风姿。
其二,再论气质。气为元气,质为质性,气聚凝为质,取兹于物以滋其质。王夫之言:“质是人之形质,范围著者生理在内;形质之内,则气充之。而盈天地间,人身以内人身以外,无非气者,故亦无非理者。”7每个人都同时具有外在的血肉之躯与内在的神气,合之便是气质。气与质的关系,与形神论颇为相类,气决定质,质展现气,气为质之根基,质为气之外用。当论气有“清浊”,也正是人之气质分“清浊”。如《论衡·气寿篇》中言:“夫禀气渥则其体强,体强则其命长;气薄则其体弱,体弱则命短,命短则多病寿短。”8《命义篇》:“禀得坚强之性,则气渥厚而体坚强,坚强则寿命长,寿命长则不夭死。”9从气论“清浊”,兼备论人有气质,阴浊之气主为骨肉,浊以静而近乎地;阳清之气主为精神,清以动而近乎天。虽然气质的阴阳、厚薄、刚柔之殊,就其本质而言,并无优劣、上下、高低之分,但很明显的是,清气先验性的蕴含了更多的精神意味,如《春秋繁露·通国身》:“气之清者为精,人之清者为贤。”10凸显出清尊阳卑的意识,更多的清气,是能让人具有更优秀的气质。由此看来,刘邵在《人物志》
中采取激浊扬清的方法,单用“清”论人,特别是“气清而朗者”的清节之人,方是有德、有礼、有智之人,已然是论人气质优劣的先行趋势。
其三,后论性情。儒家讲性与天道,天道有“清浊”,人性亦有善恶,用气为性,性成命定,性发于内,情导于外,情便有了喜怒哀乐,进而才智贤愚有分。具体言之,人与动物之性不同,在于元气不同;人有小人君子之分,则是“小人君子,禀性异类乎?譬诸五谷皆为用,实不异
而效殊者,禀气有厚泊,故性有善恶也。”11这里讲的是先天之性,清浊厚薄之气错综参差。而诸多种种不同,实际上,可归纳为人性三分的圣人、斗筲、中人。三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存在着后天之性的引导,“其善者,固自善矣;其恶者,故可教告率勉,使之为善……善渐于恶,恶化于善,成为性行。”12先天之性,由天之清浊成之;后天之性,由习之清浊成之。操行清浊对其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操行为“清”为贤,做有道德的清明正直之事,多据德行;操行为“浊”为愚,做渣滓昏浊偏颇之事,多据物欲。终究前者使人增加善性,保持气质清明;后者使人堕入恶性,气质卑弱甚至丧失。从这个意义上讲,清尊浊卑的思想被进一步强化了。
由此可见,由天人同构所出的“清浊”论人,已然涉及到人论的各个方面,尽管有些只点到为止,但分骨相、气质、性情的大致框架已初立,既有形而上的思考,也有形而下的分析,只待后人、尤其是程朱理学的二程、张载、朱熹、陆九渊等继续完善;同时,又从“清浊”无上下高低,转变为以“清”为尚,而这一点,在有诸多具体事例的汉魏人物品鉴论中被发扬光大,并将“清”确立为人物品鉴的标准,成为人生修身养性的至高准则。
三、人物品鉴的贵“清”倾向
汉晋人物品鉴之风以“清”为尚,诸如清士、清才、清誉、清伦、清中、清识、清悟等词汇屡见
关键词:清浊;轻清重浊;清贵浊贱;人物品鉴
汉晋人物品鉴论中,“清浊”是判断一个人高下贵贱的重要依据。郦炎有诗言:“贤愚岂常类,禀性在清浊。”1王充《论衡·非韩篇》亦论之:“凡人禀性也,清浊贪廉,各有操行,犹草木异质,不可复变易也。”2皆认为人性有清浊之分。这一依据最初源于何处?“清浊”如何成为人物品鉴的标准?并成为判断社会人才优劣的关键?这就需要在本源上对“清浊”概念加以辨析,细
致审视其如何从哲学思考,转向对人的气质审视,并且由人及文,成为中古社会的基础命题。
一、“清浊”的理论渊源及走向
先秦时,“清浊”已经成为人类观察宇宙形态、思考物质运动的基本概念。其两两对举,代表物质具有的对偶质性,最初是先民们在实践中的经验与总结。《国语·郑语》载史伯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3谓天地物质由他物和合演化而来,是多样性的统一;《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又载史墨言“物生有两”,4说明万事万物皆是由相反相成的两方面构成的。这是哲学中物论的一种思维模式,诸如大小、上下、阴阳、刚柔、动静等,概莫能外,“清浊”也是内在理据之一。晏婴曾论事物间的关系:“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5以食品“和羹”、音乐“和声”为例,阐释事物中两元因素相反相成、相辅相助的道理,“清浊”被置于众多要素之首。再有《邓析子·无厚》:“异同之不可别,是非之不可定,白黑之不可分,清浊之不可理久矣。”6如果说异同是对性状的区分,是非是对价值的界定,白黑是对形象的描述,那么“清浊”则是对事物品类的判断。
从先秦文献来看,在以“清浊”对具体物质进行状态性描述时,绝大部分集中于水、气这两类物质,而水与气,又恰是宇宙论中讲万物大化演变时,即在宇宙从混沌的初始状态如何一步步变易出天地万物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两种介质。前者的理论以《太一生水》为代表,后者的理论以《淮南子》为代表。其中,“清浊”是宇宙生成论中至关重要的链接性命题,在以“道”为宇宙本原,以“太一”或“太易”为宇宙初始的基点上,“清浊”贯穿着宇宙如何生成、如何变化的漫长历程,并将这种历程中的辩证逻辑与天人关系相结合,等同于人类的生存法则及社会理想秩序的建构。
“清浊”最早被用之于论水,从视觉感官上看,“相彼泉水,载清载浊”;“原隰既平,泉流既清”;1水有时与污秽混杂令人厌恶,可静水又能自除污秽,使水清如鉴,故此,绝大多数人都喜欢“清”而厌恶“浊”,皆希望能有如清水般的品性。《老子》第十五章:“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元吴澄注:“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
静,则徐徐而清矣。”2可见老子主清去浊,正为
“天得一以清”,“天无以清将恐裂。”3“清”为根本,是万物动静循环的开始,而“清”的水之本性,借此推及到万物之理与人生之道上。正如庄子所论“清而容物”、“清白”等,皆以“清”为美、以“清”为真。不过,老庄所讲的“清浊”,在当时只存在着简单的激浊扬清倾向,多是感性的象征手法,并不十分强调理性上的“清浊”之辨。
以“清浊”论水的质性,在两元分殊上一直比较模糊,这是此条线索发展缓慢,且最终在内部出现矛盾的根本原因。水的地位上升,出现在《管子·水地篇》,以水为“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4认为万物皆依赖“水”生,并以各地不同的水性分出“清”与“浊”,“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产也。”“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越之水浊重而洎,故其民愚疾而垢……宋之水轻劲而清,故其民闲易而好正。”5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水清则民心易。需要指出的是,《管子》中以“清浊”论水,只是其水论中的一部分,“水”仍要依附“土”而行,没有上升到最高的宇宙本原的位置,也更未以“水”去追问宇宙的源头。这不过是时人从最常见、最多变的自然现象中,寻找到了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并能适用于人生及社会而已。6归根结底,《管子·水地篇》中的水分“清浊”,与老庄是相近的哲学逻辑,仅算是思想上的一种譬喻,没有过多的理论建构。
当这种以“清浊”论水的模式,试图进入到宇宙论框架中,它的缺陷很快便凸显出来。其根本原因是,以“清浊”论水使用的是二元分立法,也就是认为水既可以为“清”,也可以为“浊”,甚至在两者之间能够互相转化。例如,《太一生水》以热冷、躁湿论水的“反辅”,“四时复相辅也,是以成寒热。寒热复相辅也,是以成湿燥。湿燥复相辅也,成岁而止。”7《太一生水》中讲的“水”,是仅位于“太一”之下的宇宙本原,其“反辅太一”先生出天,后生出地,再生出四时,后有“寒热”类于清,再有“躁湿”类于浊,和合相辅最后生成万物。可见,“水”是高于宇宙中任何物质的本原,本应是个抽象性的概念。可它毕竟从具象物质之“水”的概念上升而来,有思想的残存不可避免。所以,在战国乃至秦汉文献中,“水”有时仍指的是五行元素的“水曰润下”,而当水、火被同时理解为具有二元对立性时,“水”到底孰清?孰浊?差不多搅合成了一笔糊涂账。因为若以阴阳为固定的衡量标准,应是阳在上、阴在下,清为阳,浊为阴。依据《洪范》中“水曰润下,火曰炎上”的五行说,8水应为浊,火应为清,也就是“水之极浊便成地,火之极清便成风霆雷电日星之属”。9但是,《太一生水》中的“水”具有清浊两性,而在五行中的“水”却应单属于浊性。当然,此处的“清浊”尚没有高下尊卑之分,但这类在试图将阴阳与五行相配时所导致的失调问
题,却很难得到完满的答案。
而以气之“清浊”作为思考的理据,就通顺很多。其实在逻辑体系上,论水与论气的阐释层面是一致的,在它们之上是“道”、“太一”、“太易”等,这些都是对宇宙源头进行的纯粹理性思考,而“水”与“气”,则是从多样化的自然界中,归纳出的抽离了感性直观却仍然是实物的符号。尽管它们也是想象出来的,但这种想象,并没有完全脱离客观存在。如上所论,以“清浊”论水难以为继,就是因为既将“水”视为抽象的宇宙本原,又将其视为是生成的具体物质,两个层次之间的冲突不可调和。而以“清浊”论气,这种矛盾便不复存在。有此缘由,战国至秦汉间的宇宙生成论在经过抉择后,有“清浊”之辨的“气”论开始大行其道,形成一股强大的洪流。 归纳言之,“清浊”最初并非为独立的哲学范畴。其从简单的物质对偶质性,在宇宙生成的“气”论中获益匪浅,一步步演变为万物内在的深层存有之性。尽管从立名的角度来看好似没什么改变,实际上,这里面有“清浊”理论螺旋化上升的进程。对偶质性的“清浊”是固
定、死板的,“清”与“浊”只位处对立面关系;清
性与浊性两者,则是对立统一关系,区别对待,亦即对立;一者合一,亦即统一。正如后人所论:“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8藉此机会,“清浊”确立了浓厚的思辨色彩,从“清浊”为万物基始,到“清浊”是万物的性质,其中的重重特点,可按照论者的需要,任意选择与发挥。也正是这种可在不同层次不断进行两分的思维模式,成为了哲学各家学说中不能忽视的焦点。
二、天人图式中的“清浊”论
秦汉哲学具有这样的一个特点:许多自然哲学的因素,迅速地被社会哲学所吸收或改造,注入了新的抽象的、或主观的内蕴,进而方可推天道以明人事。同理,虽然“清浊”刚从秦汉的宇宙生成论中析出,但很快就在天人同构的关系之间,被紧密的构建起来。甚至可以说,以“清浊”论宇宙与以“清浊”论人,几乎同时出现在秦汉的哲学思索中。
导致这样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从“天”的角度出发,宇宙学说中所讲的天与地,本就不是纯粹自然意义上的完全的客观存在物,兼带有“道”的意蕴,最后要落实到具体的人与人性上,天地论“清浊”,人必然也要论“清浊”。一方面,从“人”的角度出发,即便各家所论“天”的含义有所区别,天命、天道、天德、天志见解各异,但天人同构是他们共同的命题,人如何与天同构,获得法于道、法于自然的力量。在这样的追问中,但凡与天地有关的逻辑因素,皆会映照到人与人性上。两方面互相交错的思考,造成了不论是讲天人相类、或是天人相感、还是天地人和,“清浊”无不贯穿其中。
天人相类,指的是从人的形体血气,到人的性情命理,都与天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人参天地,故可为解。”1《黄帝内经·灵枢·邪客》中讲得更清楚,日月对双目,四时对四肢,风雨对喜怒,冬夏对寒
热,阴阳对男女夫妻。2在宇宙论的角度,四时、风雨、冬夏、阴阳,莫不与“清浊”密切相关。在《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也有类似的话:
天德施,地德化,人德义。天气上,地气下,人气在其间……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3
《黄帝内经》多从形神角度论之,《春秋繁露》多从性情角度论之,后者更具神秘色彩。但需要指明的一点是,当人的性情命理与天比拟可通,那便夹杂了愈加复杂的天人相感的思想,带有深化的意味。所以,此处讨论的天人相类,是狭义上人的形体与天的形状的同构,是大宇宙结构与身体小宇宙结构相对应的关系,反映在“清浊”论上,主要指依据清轻浊重、清升浊降的特性,论人的身体之“清浊”。
这具体来自三方面的表现:其一,清在阳,浊在阴。从阴阳角度分“清浊”,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清浊”若不在人体的阴阳之位,即为失位,先天则早夭,后天则为病机。而“清浊”并存也有相胜之理,太阳之人血气清,太阴之人血气浊。这里的“清浊”,尚无褒贬之意,单指的是人的体质有所不同。
其二,在人的后天成长中,“受谷者浊,受气则清。”4马王堆汉墓帛书中有《却食谷气》一篇,通论去谷气、留清气之法,后来发展为道家辟谷,原理即不食五谷,而餐风饮露,辅以药饵,得到去浊留清、清明而寿的效果。不过,
大多数人的后天之气,还是来自于承受谷气,故此谷气也分“清浊”,清为营气,浊为卫气。见《灵枢·营卫生会》:“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藏六府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5营气行于血脉内,卫气行于血脉
外,所分“清浊”是按照谷气的质地一分为二,“清浊”即是气的属性,也是气的功能,这就与人气在人体内的循环联系了起来。
其三,气分“清浊”,广义的气是人气,狭义的气是血气,清往上走,浊往下走,浮而上者阳之清,降而下者阴之浊。《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归结为:“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6清是人萃取的精华,入于心肺脾胃,浊则是代谢产物,由下体排除体外,这是顺序的,反之则清浊相干,生病后有痰有湿,只能从上吐浊排湿。以上这些,都是从医家病理学的角度,从人象的表与理推断出来,是论人之“清浊”最浅显的层面。
天人相感与天人相类有重合的地方,天人相感更重视在感情上的互动,天似乎与活生生的人一样,有喜怒哀乐的性情,“喜怒之祸,爱乐之义,不独在人,亦在于天。”1当其与人感应时,也不是天向人单方向的颁布或施予,而是以性情为中介的双向往返运动。所以,“清浊”先是天地性情的外在表现,然后才是人之性情的外在表现。《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夫喜怒哀乐之发,与清暖寒暑,其实一贯也。喜气为暖而当春,怒气为清而当秋。”2《四时之辅》:“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3《如天之为》:“阴阳之气,在上天,亦在人。在人者为好恶喜怒,在天者为暖清寒暑。”4当其时,“清”为秋气,主怒;当其义,人情之怒也同为清性,“人无秋气,何以立严而成功?”“天无怒气,亦何以清而秋杀就?”5天若没有清怒之气,就不能澄清世界;人若没有清怒之气,也不能立严成功。这种讨论的积极意义是,试图将“性情”与“清浊”关联的趋势,已然小荷露出尖尖角,比《黄帝内经》论人身体之“清浊”更高层面的,论人的精神之“清浊”,呼之欲出。
关于身体与精神的关系,见《淮南子·原道训》:“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则三者伤矣。”6有充实的生气即有生命,身体是居住之所、精神是制衡力量。三者有一者亏损,都会影响到另两者。在前面已经论述过的《黄帝内经》与《春秋繁露》中,也存有这种潜在的意识,只是还未发展到全面论述的境地。这个理论经过整个西汉一朝,直到东汉王充的《论衡》、与三国魏刘邵的《人物志》中才算完成。当然,这并不是孤立现象,若从哲学内部发展的脉络说,是反思中的推进、整合中的发展;若从社会外在制约的角度讲,受到政治时局的巨大影响,论人之术成为需要有答案的尖锐问题时,形神论、性命论、人物品鉴论皆浮出了水面。 尽管王充基本上反驳了天人相类与天人相感,可还是借人秉元气为论人的基础,采用天地人“和”。所谓“和”,泛指天、地、人三者间的和
谐,有关联但不冲突。天地清浊之气,和合而为人,人似天地,“至德纯渥之人,禀天气多,故能则天,自然无为。禀气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7其实,这仍未脱出天人同构的理念框架。而天地之气和,正是清浊之气的融合,“和”气是具有“清浊”相反相成特性,以及不断运动变化的物质,其化万物亦生人。这种“和”气,与精气、元气等,都属于类的概念,是气本论不同的说法。如前所论,“气”先是混沌之气,分出“清浊”后,两者交感时方能形成和气、精气、元气。按照王充在《论衡》中的说法,人禀元气而生,其所禀之气的精粗厚薄、对人的体
质、气质、性格、命运等,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王充集中在《逢遇篇》到《本性篇》,大致从五方面论人性及人生:即气、体、性、命、遇。除了“遇”是后天遭遇的偶然事件,其他四者都与先天有关,人与人有不同的原因,即在于所秉承的元气不同,而元气为何不同,则是其中“清浊”所和比例多少的不同,有的是清阳多浊阴少;有的是浊阴多清阳少;承受清气多,其形色神气近乎清性;承受浊气多,其形色神气近乎浊性。而刘劭在《人物志·九征》一开始却反过来言之:“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苟有形质,犹可即而求之。”8由内存的精神论人外在容颜骨相的凸显,原因是“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著形。”9才质性情各依其类。所以说,内部分有“清浊”的元气,既构成了人的身体,也塑造着人的精神,这恰好印证了前面的观点,论人“清浊”必是身体与精神的合一。
其一,先论骨相。“骨”本义为“肉之核”,骨相是以骨为人体核心的人相,即相骨之术。其起源甚早,《荀子·非相》中已有“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的说法。10发展到东汉,骨相成为了论人的一种标准。《论衡·骨相篇》:“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见于体。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谓也。”11“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1可从人的骨节结构与皮肤纹理中,看出人的富贵贫贱之命。“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见命之表征,不见性之符验也。”2还可看出人的性格。而《人物志·八观》中提出:“骨直气清,则休名生焉。气
清力劲,则烈名生焉。”3因为“强弱之植在于骨,躁静之决在于气”,4气清骨直,人有清气便会有
傲骨,即性情刚强坚毅,以清操行于世。《九征》中有:“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5有清质之人,会有文采。蔡邕《荆州刺史庾侯碑》也言:“朗鉴出于自然,英风发乎天骨。”6同样说明了人的
才气可从骨相中看出。由此,还渐发展出清骨、神骨、骨格、风骨、秀骨清像等说,并不是论人的高低胖瘦,而代表的是此人的清高仪致与秀丽风姿。
其二,再论气质。气为元气,质为质性,气聚凝为质,取兹于物以滋其质。王夫之言:“质是人之形质,范围著者生理在内;形质之内,则气充之。而盈天地间,人身以内人身以外,无非气者,故亦无非理者。”7每个人都同时具有外在的血肉之躯与内在的神气,合之便是气质。气与质的关系,与形神论颇为相类,气决定质,质展现气,气为质之根基,质为气之外用。当论气有“清浊”,也正是人之气质分“清浊”。如《论衡·气寿篇》中言:“夫禀气渥则其体强,体强则其命长;气薄则其体弱,体弱则命短,命短则多病寿短。”8《命义篇》:“禀得坚强之性,则气渥厚而体坚强,坚强则寿命长,寿命长则不夭死。”9从气论“清浊”,兼备论人有气质,阴浊之气主为骨肉,浊以静而近乎地;阳清之气主为精神,清以动而近乎天。虽然气质的阴阳、厚薄、刚柔之殊,就其本质而言,并无优劣、上下、高低之分,但很明显的是,清气先验性的蕴含了更多的精神意味,如《春秋繁露·通国身》:“气之清者为精,人之清者为贤。”10凸显出清尊阳卑的意识,更多的清气,是能让人具有更优秀的气质。由此看来,刘邵在《人物志》
中采取激浊扬清的方法,单用“清”论人,特别是“气清而朗者”的清节之人,方是有德、有礼、有智之人,已然是论人气质优劣的先行趋势。
其三,后论性情。儒家讲性与天道,天道有“清浊”,人性亦有善恶,用气为性,性成命定,性发于内,情导于外,情便有了喜怒哀乐,进而才智贤愚有分。具体言之,人与动物之性不同,在于元气不同;人有小人君子之分,则是“小人君子,禀性异类乎?譬诸五谷皆为用,实不异
而效殊者,禀气有厚泊,故性有善恶也。”11这里讲的是先天之性,清浊厚薄之气错综参差。而诸多种种不同,实际上,可归纳为人性三分的圣人、斗筲、中人。三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存在着后天之性的引导,“其善者,固自善矣;其恶者,故可教告率勉,使之为善……善渐于恶,恶化于善,成为性行。”12先天之性,由天之清浊成之;后天之性,由习之清浊成之。操行清浊对其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操行为“清”为贤,做有道德的清明正直之事,多据德行;操行为“浊”为愚,做渣滓昏浊偏颇之事,多据物欲。终究前者使人增加善性,保持气质清明;后者使人堕入恶性,气质卑弱甚至丧失。从这个意义上讲,清尊浊卑的思想被进一步强化了。
由此可见,由天人同构所出的“清浊”论人,已然涉及到人论的各个方面,尽管有些只点到为止,但分骨相、气质、性情的大致框架已初立,既有形而上的思考,也有形而下的分析,只待后人、尤其是程朱理学的二程、张载、朱熹、陆九渊等继续完善;同时,又从“清浊”无上下高低,转变为以“清”为尚,而这一点,在有诸多具体事例的汉魏人物品鉴论中被发扬光大,并将“清”确立为人物品鉴的标准,成为人生修身养性的至高准则。
三、人物品鉴的贵“清”倾向
汉晋人物品鉴之风以“清”为尚,诸如清士、清才、清誉、清伦、清中、清识、清悟等词汇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