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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组织结构、职工队伍结构、企业劳动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权力格局、利益关系对职工的影响日趋复杂。新形势下做好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维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维权工作面临新情况
随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队伍形成了不同群体:
企业经营管理者群体。主要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这一群体处于企业资源的支配地位,其决策、经营,管理行为往往牵涉企业兴衰和职工命运。
专业技术人员群体。主要指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技工作的人员。他们拥有专业知识技能,在企业生产经营、文化建设和民主管理等方面作用不可替代。
普通职工群体。指凭借体力和操作技能,提供劳务服务及辅助工作的人员。在生产指挥系统中他们是被管理者;在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虽具管理者身份,但其主导身份仍然是被管理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易受损害。
外部施工队伍群体。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张,国有施工企业引进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已成为现实。这部分人员的经济、政治要求也成了维权工作的关注对象。
打工者群体。主要指企业外聘的农民工、劳务工等。其中绝大部分人从事苦、累、脏、险职业,收入低、文化低、自我保护能力差。
下岗失业者群体。这个群体为改革做出了牺牲,是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生活一般处于半贫困、贫困状态,生存压力很大。
劳动关系发生新变化
劳动关系类型的多样化。随着国有施工企业的重组改制,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既有公有制经济下的劳动关系,又有股份制、合作制经济下的劳动关系。从劳动关系利益主体来看,公有制劳动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劳动关系主体的明晰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施工企业的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都没有独立的主体身份。因而,在劳动关系上无法体现权利与义务。进入市场经济后,企业具有用工等一系列自主权,那种在劳动关系上由国家代表企业、企业代表职工的状况得以改变,企业与职工逐步形成了独立的利益主体和权力主体。
劳动关系运行的市场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调节主要由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管理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运行由国家的行政控制转变为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供需、流动、就业以及工资标准等各环节,逐步向通过劳动力市场调节转变。
劳动关系形成的契约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施工企业的劳动关系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规范。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劳动者和企业逐渐有了双向选择的自由,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
劳动关系调节的法律化。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劳动关系归属逐步企业化,变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调节劳动关系的手段主要靠法律手段。
面临问题多样化
一是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发展和竞争日趋激烈,施工企业管理的市场化程度将越来越高,企业的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将根据市场需要进行不断更新,企业减员增效和职工下岗、待岗问题将成为企业和每名普通职工都必须面对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
二是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事件日渐增多,规模越来越大,呈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态势。
三是职工收入差距不断拉大。随着企业普遍实行按劳分配,资本、技术等要素进入分配领域,企业内部分配方式和工资档次呈现出多样化。企业内部不同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四是工会“从源头参与”的维权活动缺乏制度保障。一些国有施工企业没有安排工会参与制定政策,甚至在制定文件时没有征求工会意见,造成了职工合法权益无法从源头上得到维护。
工会维权工作重点与努力方向
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源头维护”。国有施工企业要做到“源头维护”,重点是抓住以下关键环节:一抓平等协商,把岗位工资标准、劳动保护条件、企业经营者年薪、工资增长水平等内容作为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时的协商重点,切实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长;二抓规范运作,积极推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三抓群众监督,推行厂务公开。四抓预防预警,有效发挥企业工会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积极做好外部施工队伍和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将工会的触觉延伸到这些人员中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尝试从工程项目人手,抓好外部施工队伍及农民工的建会、入会工作,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采取多种方式为他们创造福利。具体要做到:主动出面协调,保证农民工和外部施工队伍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积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发放困难补助;加强外部施工队伍、农民工队伍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和职业安全,卫生、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树立职业道德,增强法制观念。
提高工会的维权能力。一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工会工作机制,改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在新形势下国有施工企业工会开展维权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找准党政所望、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结合点,创新维权手段,加大维权力度,增强维权实效。三要深入基层,准确掌握企业内部、工程项目上困难职工、农民工、劳务队伍的真实情况,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四要抓好在岗职工培训,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帮助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提高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过“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引导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共谋企业发展大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只有这样,工会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起到“减震器”、“降压阀”的作用,才能真正成为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维权工作面临新情况
随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队伍形成了不同群体:
企业经营管理者群体。主要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这一群体处于企业资源的支配地位,其决策、经营,管理行为往往牵涉企业兴衰和职工命运。
专业技术人员群体。主要指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技工作的人员。他们拥有专业知识技能,在企业生产经营、文化建设和民主管理等方面作用不可替代。
普通职工群体。指凭借体力和操作技能,提供劳务服务及辅助工作的人员。在生产指挥系统中他们是被管理者;在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虽具管理者身份,但其主导身份仍然是被管理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易受损害。
外部施工队伍群体。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张,国有施工企业引进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已成为现实。这部分人员的经济、政治要求也成了维权工作的关注对象。
打工者群体。主要指企业外聘的农民工、劳务工等。其中绝大部分人从事苦、累、脏、险职业,收入低、文化低、自我保护能力差。
下岗失业者群体。这个群体为改革做出了牺牲,是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生活一般处于半贫困、贫困状态,生存压力很大。
劳动关系发生新变化
劳动关系类型的多样化。随着国有施工企业的重组改制,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既有公有制经济下的劳动关系,又有股份制、合作制经济下的劳动关系。从劳动关系利益主体来看,公有制劳动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劳动关系主体的明晰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施工企业的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都没有独立的主体身份。因而,在劳动关系上无法体现权利与义务。进入市场经济后,企业具有用工等一系列自主权,那种在劳动关系上由国家代表企业、企业代表职工的状况得以改变,企业与职工逐步形成了独立的利益主体和权力主体。
劳动关系运行的市场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调节主要由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管理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运行由国家的行政控制转变为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供需、流动、就业以及工资标准等各环节,逐步向通过劳动力市场调节转变。
劳动关系形成的契约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施工企业的劳动关系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规范。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劳动者和企业逐渐有了双向选择的自由,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
劳动关系调节的法律化。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劳动关系归属逐步企业化,变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调节劳动关系的手段主要靠法律手段。
面临问题多样化
一是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发展和竞争日趋激烈,施工企业管理的市场化程度将越来越高,企业的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将根据市场需要进行不断更新,企业减员增效和职工下岗、待岗问题将成为企业和每名普通职工都必须面对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
二是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事件日渐增多,规模越来越大,呈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态势。
三是职工收入差距不断拉大。随着企业普遍实行按劳分配,资本、技术等要素进入分配领域,企业内部分配方式和工资档次呈现出多样化。企业内部不同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四是工会“从源头参与”的维权活动缺乏制度保障。一些国有施工企业没有安排工会参与制定政策,甚至在制定文件时没有征求工会意见,造成了职工合法权益无法从源头上得到维护。
工会维权工作重点与努力方向
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源头维护”。国有施工企业要做到“源头维护”,重点是抓住以下关键环节:一抓平等协商,把岗位工资标准、劳动保护条件、企业经营者年薪、工资增长水平等内容作为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时的协商重点,切实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长;二抓规范运作,积极推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三抓群众监督,推行厂务公开。四抓预防预警,有效发挥企业工会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积极做好外部施工队伍和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将工会的触觉延伸到这些人员中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尝试从工程项目人手,抓好外部施工队伍及农民工的建会、入会工作,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采取多种方式为他们创造福利。具体要做到:主动出面协调,保证农民工和外部施工队伍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积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发放困难补助;加强外部施工队伍、农民工队伍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和职业安全,卫生、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树立职业道德,增强法制观念。
提高工会的维权能力。一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工会工作机制,改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在新形势下国有施工企业工会开展维权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找准党政所望、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结合点,创新维权手段,加大维权力度,增强维权实效。三要深入基层,准确掌握企业内部、工程项目上困难职工、农民工、劳务队伍的真实情况,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四要抓好在岗职工培训,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帮助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提高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过“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引导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共谋企业发展大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只有这样,工会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起到“减震器”、“降压阀”的作用,才能真正成为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