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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从产生起,其政府--供给主导的性质决定了村民自治的目标蕴涵了不可避免的内在冲突:国家资源提取与农民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矛盾;落实国家政策任务与实现自我服务管理的矛盾.而这两个矛盾在传统的国家本位的政治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和现代化的强大压力下又难以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因此只能循着构筑一个能容纳和协调双重自治目标的博弈机制的思路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