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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财政监察机制,作为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创新财政监督新机制的构建形式,其核心就是通过向省直部门派驻财政监察组、向设区市财政部门和重大项目派驻财政监察员,立足于加强对财政政策的执行,全过程地动态追踪预算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以确保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取得、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防范腐败和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