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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历经1998年、2009年两次修正和2019年的修订后,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更有效地保护林地这一森林资源的载体、林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新修订的森林法对原有的林地保护制度进行了诸多变革。例如,改变了原有的林地分类标准,将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种类型;形成了包括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