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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risk society).在高度发达的现代性之中,自然的原因、人类行为和技术的原因所制造的风险不计其数.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基因改良生物、再培植技术、电磁辐射、网络病毒与信息技术破坏、伪劣药品、有害食品、经济与金融危机、环境灾害、恐怖袭击等,都威胁着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及社会秩序.风险不仅具有弥漫性、渗透性,而且多数风险都具有公共性.即便如开车上路的交通风险,也不单单是驾驶者或者乘车人的个人事务了,而是涉及其他车辆、行人、路边商店等的公共事务了.因此,风险控制需要的是由个人、市场、社会以及政府共同组成的公共治理(public governance)网络,而不能单靠其中任何一个主体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