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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音乐(Functional Music)存在由来已久,对其概念已经无法朔源,在2015年Altenmü ller E和Schlaug G将其描述为可产生一定生理、心理反应,且具有某种实践效应的音乐[1],但是不够完整和贴切.我们将其完善为:功能性音乐是刺激人和动物产生的一定心理或生理反应,并具有某种功能性效应的音乐.从其实用性来看,功能性音乐的效应是对人类的情绪或行为产生影响,通过对听者的应答系统刺激和情绪、行为控制、调节的影响等,来发挥其影响生理功能的作用,如生活中常见的各类舞曲、列队进行曲、劳动号子、追悼亡灵的哀乐等,有别于仅用于欣赏、娱乐的一般音乐艺术作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