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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百朋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琳芝表示,代孕行为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法,破坏我国的婚姻制度。如果代孕者是未婚生育,这本身就违反政策;如果是已婚未生育的代孕者,按照我国现行一个家庭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给别人代孕后就不能再为自己生育;而生育过的已婚妇女代孕更是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在代孕委托者一方,还有人为了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借腹生子后不报户口,他们等孩子稍大些后,就直接把孩子送到国外去,而这也是再钻我国法律的空子。
更为重要的是,代孕目前在我国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法律救济的难题
罗琳芝告诉记者,对于代孕行为,我国法律没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规定。卫生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辅助生殖管理办法》)虽然规定禁止代孕,但该规章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无法规范代孕市场。
“目前所说的非法代孕,其实就是指违反《辅助生殖管理办法》的规定所从事的代孕活动。” 罗琳芝表示,因为非法,所以这三方利益主体都存在着法律风险。
对代孕妈妈而言,在代孕黑市中从事代孕活动,她们的安全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和代孕中介机构捆绑做手术的医院无医疗技术保障,可能会导致代孕妈妈身体受损。有专家警告,在尤为严重的情况下,导致子宫切除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
“代孕妈妈”和“代孕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
如果代孕机构选择的医院对精子、卵子供体核查不严,有时孩子就会出现一些先天性的疾病,而事实也证明,不少代孕所诞下的试管婴儿出生后容易存在缺陷。另外有的甚至还会导致肝炎、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在代孕孩子身上出现。而这些将为代孕需求方带来无尽的烦恼。
代孕妈妈也不能置身事外,因为代孕并不能当然隔断“代孕子”和“代孕妈妈”、以及卵子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她们和“代孕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算她们本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也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陈一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代孕出生的孩子,在如何界定孩子的归属问题时,也很容易产生法律上的纠纷。如果有的代孕妈妈,代孕时因经历了10月怀胎,对肚子的孩子有感情了,就想把代孕的孩子要回来,这可能与代孕中介及孩子需求方产生纷争。而如果当事各方诉诸法律,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法官在进行裁决时就会遇到很大的难题。
当然,代孕妈妈和需求方也将比代孕机构及其捆绑医疗机构承当更大的风险。比如有些代孕妈妈,因为代孕损伤了子宫,也许今后不能怀孕,不能再有自己的孩子,想要进行索赔,而孩子的需求方,因代孕的精子或者卵子不合格,孩子不健康或者有缺陷等等就是一些可能的事件。而上述种种纠纷诉诸法律,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在另外一个方面,对代孕的委托家庭而言,如果将来夫妻二人离婚,如果代孕不是采用该女性的卵子,其要求领养孩子就会面临着很大的难题。
代孕合同无效?
在代孕生殖方式中,一般各个代孕机构都会和需求方、代孕者签署代孕协议,但是有专家表示,由于这些中介机构一般都没有正式注册,并且其协议也违背了《辅助生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这样的协议实际上属无效合同。
不过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清岩并不认同代孕合同无效的说法。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代孕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卫生部制定的《辅助生殖管理办法》规章,该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职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刘清岩说,在我国,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而《辅助生殖管理办法》就属于部门规章。因此,代孕还没有上升到通过立法方式调整的领域,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单纯以卫生部制定的办法,还无法得出代孕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实际上,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也正是抓住这样的法律漏洞,这些年来众多的代孕机构才肆无忌惮地开展“代孕生意”。
当前出现纠纷怎么办?
针对当前代孕行为可能给当事人带来的一些纠纷问题,在寻求法律救助时,刘清岩认为,代孕活动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应当适用民事法律进行规范,在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判断其法律效力。民法的两项重要基本原则就是“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只要代孕这项民事活动不违反这两项原则,就应当认定其合同有效。
发生代孕纠纷时,应当根据民法的上述原则进行判断,而不应因社会上出现不良代孕活动而一概否认代孕协议的法律效力。否则,在现实中这将引发更为严重的问题。
罗琳芝告诉记者,目前如何从国家法律层面判断代孕性质,进行完善的法律规制,已成当务之急。她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代孕黑市问题,一定应从健全法律法规入手,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其违法成本,这才是治理代孕黑市的根本。
更为重要的是,代孕目前在我国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法律救济的难题
罗琳芝告诉记者,对于代孕行为,我国法律没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规定。卫生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辅助生殖管理办法》)虽然规定禁止代孕,但该规章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无法规范代孕市场。
“目前所说的非法代孕,其实就是指违反《辅助生殖管理办法》的规定所从事的代孕活动。” 罗琳芝表示,因为非法,所以这三方利益主体都存在着法律风险。
对代孕妈妈而言,在代孕黑市中从事代孕活动,她们的安全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和代孕中介机构捆绑做手术的医院无医疗技术保障,可能会导致代孕妈妈身体受损。有专家警告,在尤为严重的情况下,导致子宫切除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
“代孕妈妈”和“代孕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
如果代孕机构选择的医院对精子、卵子供体核查不严,有时孩子就会出现一些先天性的疾病,而事实也证明,不少代孕所诞下的试管婴儿出生后容易存在缺陷。另外有的甚至还会导致肝炎、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在代孕孩子身上出现。而这些将为代孕需求方带来无尽的烦恼。
代孕妈妈也不能置身事外,因为代孕并不能当然隔断“代孕子”和“代孕妈妈”、以及卵子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她们和“代孕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算她们本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也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陈一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代孕出生的孩子,在如何界定孩子的归属问题时,也很容易产生法律上的纠纷。如果有的代孕妈妈,代孕时因经历了10月怀胎,对肚子的孩子有感情了,就想把代孕的孩子要回来,这可能与代孕中介及孩子需求方产生纷争。而如果当事各方诉诸法律,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法官在进行裁决时就会遇到很大的难题。
当然,代孕妈妈和需求方也将比代孕机构及其捆绑医疗机构承当更大的风险。比如有些代孕妈妈,因为代孕损伤了子宫,也许今后不能怀孕,不能再有自己的孩子,想要进行索赔,而孩子的需求方,因代孕的精子或者卵子不合格,孩子不健康或者有缺陷等等就是一些可能的事件。而上述种种纠纷诉诸法律,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在另外一个方面,对代孕的委托家庭而言,如果将来夫妻二人离婚,如果代孕不是采用该女性的卵子,其要求领养孩子就会面临着很大的难题。
代孕合同无效?
在代孕生殖方式中,一般各个代孕机构都会和需求方、代孕者签署代孕协议,但是有专家表示,由于这些中介机构一般都没有正式注册,并且其协议也违背了《辅助生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这样的协议实际上属无效合同。
不过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清岩并不认同代孕合同无效的说法。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代孕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卫生部制定的《辅助生殖管理办法》规章,该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职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刘清岩说,在我国,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而《辅助生殖管理办法》就属于部门规章。因此,代孕还没有上升到通过立法方式调整的领域,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单纯以卫生部制定的办法,还无法得出代孕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实际上,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也正是抓住这样的法律漏洞,这些年来众多的代孕机构才肆无忌惮地开展“代孕生意”。
当前出现纠纷怎么办?
针对当前代孕行为可能给当事人带来的一些纠纷问题,在寻求法律救助时,刘清岩认为,代孕活动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应当适用民事法律进行规范,在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判断其法律效力。民法的两项重要基本原则就是“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只要代孕这项民事活动不违反这两项原则,就应当认定其合同有效。
发生代孕纠纷时,应当根据民法的上述原则进行判断,而不应因社会上出现不良代孕活动而一概否认代孕协议的法律效力。否则,在现实中这将引发更为严重的问题。
罗琳芝告诉记者,目前如何从国家法律层面判断代孕性质,进行完善的法律规制,已成当务之急。她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代孕黑市问题,一定应从健全法律法规入手,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其违法成本,这才是治理代孕黑市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