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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4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评会,作者在会上发表了书面证词,用大量的法律条文和证物,证言,论证了圆明园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受我国<环境保护法>法定保护的"人文遗迹",圆明园防渗工程项目破坏了园区的生态环境和该"人文遗迹"的整体风貌,严重违反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要求:撤除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违法在圆明园湖中铺设的防渗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