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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安康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标志着安康市地方治理踏上了"法治同轨"的新征程。《条例》自立项到批准历时一年,精雕细琢凝结着参与各方的智慧和汗水,它也成为安康市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