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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面临查询量大、涉及面广、规避造假增多、有效查询和处置减少等问题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利用非罪行贿行为信息,进一步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作用,对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应录必录、应查必查、应用必用”三大目标,是当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从非罪行贿行为的概念出发,分析了非罪行贿行为信息收集查询利用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关系,并对非罪行贿行为信息收集查询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