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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湖北省丹江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决定,授予该市文化局局长杨玉华"人民好公仆"荣誉称号。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全市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具体体现。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干部开展述职评议,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形式,是集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监督活动。1999年,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该市文化局局长杨玉华、司法局局长熊家林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述职评议对象。在开展这一工作中,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进行,制定了对其任命的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述职评议领导小组。此项工作自1999年9月11日开始,经历了准备、调查走访、述职评议、整改四个阶段。为了搞好调查走访工作,丹江口市人大评议文化局局长、司法局局长考核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到被评议机关、二级单位、服务对象、所在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