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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简要论述了兽药GUP的概念、实施意义,介绍了石嘴山市惠农区兽药GUP实施现状及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逐步完善的对策,以期促进当地畜牧生产中兽药的规范化使用。
关键词 兽药GUP;概念;现状;问题;对策;宁夏石嘴山;惠农区
中图分类号 S85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7-0309-02
为确保兽药安全使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12年年底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正式在全区实施,为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石嘴山市惠农区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规范为主,示范带动,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新建先行”的指导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兽药使用单位提高了兽药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增强了规范使用兽药的自觉性,兽药滥用现象得到遏制,但也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现对其进行总结与讨论。
1 兽药GUP的概念及意义
1.1 概念
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动物疾病的特殊商品,兽药的规范使用关乎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UP(Good Using Practice,译为良好的使用规范),具体指兽药使用单位(养殖园区、规模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在兽药使用过程中,针对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素质及主要职责、设施设备及条件,覆盖兽药进、存、用全过程的管理制度等环节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规程[1-3]。
1.2 实施兽药GUP的意义
1.2.1 促进兽药使用单位管理规范化。兽药GUP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等特点,对兽药使用的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兽药GUP,要求兽药使用单位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兽药的采购、验收、贮存、清查、养护等质量管理工作,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制定并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使兽药使用与管理水平达到新的高度。
1.2.2 确保兽药安全有效。通过实施兽药GUP,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人员素质,设置与兽药储存需求相适应、与诊疗区和养殖区分开的兽药药房;要求兽药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兽药储存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定时对兽药储存温湿度进行记录;定期对库存兽药进行检查、清理、整理,定期对兽药储存环境进行通风换气,控制可能影响兽药质量的各种因素,减少或杜绝质量隐患;同时兽药GUP与生产环节的GMP、经营环节的GSP相配套,从而保证兽药使用安全、有效、稳定。
1.2.3 促进兽药保存与储藏设施条件改善。兽药GUP对兽药储存设施等有明确规范,包括保持兽药与地面、墙壁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施;遮光、通风设备;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及防火设施;与兽用生物制品及微生态制剂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冷藏设备等。实施兽药GUP有助于促进兽药使用单位兽药房硬件设施的改进,从而达到兽药品保存、储藏的技术要求[4]。
2 惠农区兽药GUP实施现状
2.1 宣传培训
下发《关于推行养殖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告知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规范的时间、要求和相关政策等。发放《规范畜禽养殖告知书》《兽药使用规范管理手册》、农业部公布的禁用兽药等宣传彩页,对使用假劣兽药造成危害的行为进行宣传;开展兽药GUP知识培训,指导兽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用药记录,推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引导建立用药档案,提升科学合理使用兽药水平,为开展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2 调查摸底与试点
进行调查摸底,重点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有、动物防疫、兽医人员、兽药使用等情况对规模养殖场(户)调查摸底。通过前期摸底调查,截至2013年底,惠农区共有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户)14户,奶牛存栏23 581头,肉牛养殖户3户,1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户(场)16户,饲养量达25 812头,3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户(场)68户,饲养量达282 380只,3 000只以上的小畜禽养殖场(户)31户,饲养量达912 000只,动物诊疗机构2家。最后确定3家规模养殖场开展兽药GUP试点工作。
3 惠农区兽药GUP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实施兽药GUP,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强化硬件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兽药质量管理工作,保证了兽药质量和用药安全有效,维护合法权益。通过试点,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3.1 认识程度不够
认为兽药GUP不是行政许可条件,不是强制性要求,缺乏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购进兽药时进货后直接入库上架,未先进行验收,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验收记录大多按照进货单据事后填写,不具备验收的意义。此外,兽药分类管理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检查过后出现药品随意摆放、各类药物混放甚至药品与非药品混放等现象,需要进一步规范。
3.2 兽医综合素质不高
目前,惠农区符合条件的兽医(通过职业兽医师资格考试)有4人,按照法规,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兽医人员,因此专业兽医严重不足。许多养殖场由防疫员或养殖户兼任兽医,非职业兽医师的综合素质不高,对假药和禁用药不够了解,对假药和禁用药的辨别能力较差,导致出现药物滥用的现象。同时,非职业兽医师担任兽医时认识不到用药记录的重要性,导致用药记录不规范。
3.3 兽药房硬件投入不足
新建养殖场由于前期进行了合理规划,兽药房硬件条件较好,但是一些老旧养殖场在建设初期没有涉及兽药房的规划,因此在后续改造中只能因陋就简,兽药保存条件差,无调节温湿度的设备,无避光通风防鼠防火等设施。兽药储藏条件不符合要求,部分兽药未按说明书规定的储藏条件进行储藏,无阴凉库、冷藏库、地架,存在药库面积与药品库存不相适应,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 3.4 兽药房管理不规范
个别养殖场的兽药房建在养殖区,从而导致监管人员无法进行正常检查。有些奶牛规模养殖场药品管理混乱,药品采购和使用记录不全,单头奶牛的高成本使得养殖户非常关注奶牛的健康,因此在奶牛疾病治疗上愿意花大价钱购买特效药,甚至使用一些禁用药和人用药。
4 加强兽药使用管理规范的对策
4.1 持续开展宣传培训
增强兽药使用质量安全意识,采取媒体宣传、现场讲解、集中培训、街头宣讲的形式宣传畜禽养殖安全用药,大力营造畜禽养殖场(户)科学、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加强从事兽药质量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兽药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明确培训计划,健全培训档案,为加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提供有力的人员保障。
4.2 提高查处力度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纪录或记录不完整真实或使用禁用药品和其化合物的,以及将人用药用于动物,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打击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和滥用抗生素类药物等行为,使养殖用药更加规范,使用监管更加到位[5]。
4.3 加强兽医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养殖场兽医素质
加强基层兽医机构、队伍建设,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推进兽医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养殖场兽医的素质,由于非职业兽医师担任养殖场兽医的情况很普遍,要规范兽药使用就必须提高其相关知识水平,帮助其掌握兽药政策法规、药物使用标准和药物知识,因此应组织开展兽药安全使用培训活动,解决养殖户生产用药中的问题,加强抗生素类药物使用的宣传培训,现有兽医素质较高的可以作为职业兽医师进行培养,展开培训,鼓励其参加职业兽医师考试,增强对假劣兽药的识别能力,普及兽药规范化使用的基本知识。
4.4 积极推进兽用处方药管理
农业部发布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将兽药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对杜绝兽药滥用、保障依法合理用药和动物源食品安全有重大的意义。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并由兽医人员使用或在兽医的监督下使用,没有配备注册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或登记的乡村兽医的养殖场,不得自行采购、使用兽用处方药[6]。
4.5 加强兽药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3年农业部建设了“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和“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查询系统为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以及兽药经营使用者辨别真假兽药提供了重要支持,追溯系统可实现对兽药产品的全过程追溯管理,通过兽药追溯体系的构建,更好地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监管,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兽药监管人员少与监管任务多、责任大之间的矛盾,而且可以增加监管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确保兽药投入品质量安全。
4.6 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一是采购环节,兽药使用单位要建立兽药供应商审核制度,兽药供应商应为兽药GSP企业或合法生产企业;兽药进货人员须具备基本的兽药基础知识和真伪兽药鉴别能力,不得采购禁用药品、人用药品、原料药、假劣兽药等;采购兽药应索取票据存档备查。二是使用环节,兽药使用单位在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滥用抗菌类药物及激素类药品。三是记录环节,兽药使用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重点包括兽药的购进、库存、使用记录及休药记录等。
5 参考文献
[1] 黑龙江省实施兽药使用管理规范[J].中国动物检疫,2013(2):34.
[2] 吴庆春.药品使用环节应制定GUP[J].中国药事,2003(9):32-33.
[3] 张光辉,李伟,解金辉,等.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0(4):364-367.
[4] 黄杰河.生猪饲养过程中兽药使用现状的调查[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0(17):117-119.
[5] 张慧,邹明,张启迪.山东地区中小型猪场兽药使用情况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13(17):25-31.
[6] 冯忠武.加快兽药分类管理 确保兽药使用安全[J].中国兽药杂志,2007(11):1-3.
关键词 兽药GUP;概念;现状;问题;对策;宁夏石嘴山;惠农区
中图分类号 S85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7-0309-02
为确保兽药安全使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12年年底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正式在全区实施,为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石嘴山市惠农区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规范为主,示范带动,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新建先行”的指导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兽药使用单位提高了兽药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增强了规范使用兽药的自觉性,兽药滥用现象得到遏制,但也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现对其进行总结与讨论。
1 兽药GUP的概念及意义
1.1 概念
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动物疾病的特殊商品,兽药的规范使用关乎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UP(Good Using Practice,译为良好的使用规范),具体指兽药使用单位(养殖园区、规模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在兽药使用过程中,针对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素质及主要职责、设施设备及条件,覆盖兽药进、存、用全过程的管理制度等环节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规程[1-3]。
1.2 实施兽药GUP的意义
1.2.1 促进兽药使用单位管理规范化。兽药GUP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等特点,对兽药使用的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兽药GUP,要求兽药使用单位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兽药的采购、验收、贮存、清查、养护等质量管理工作,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制定并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使兽药使用与管理水平达到新的高度。
1.2.2 确保兽药安全有效。通过实施兽药GUP,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人员素质,设置与兽药储存需求相适应、与诊疗区和养殖区分开的兽药药房;要求兽药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兽药储存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定时对兽药储存温湿度进行记录;定期对库存兽药进行检查、清理、整理,定期对兽药储存环境进行通风换气,控制可能影响兽药质量的各种因素,减少或杜绝质量隐患;同时兽药GUP与生产环节的GMP、经营环节的GSP相配套,从而保证兽药使用安全、有效、稳定。
1.2.3 促进兽药保存与储藏设施条件改善。兽药GUP对兽药储存设施等有明确规范,包括保持兽药与地面、墙壁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施;遮光、通风设备;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及防火设施;与兽用生物制品及微生态制剂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冷藏设备等。实施兽药GUP有助于促进兽药使用单位兽药房硬件设施的改进,从而达到兽药品保存、储藏的技术要求[4]。
2 惠农区兽药GUP实施现状
2.1 宣传培训
下发《关于推行养殖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告知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规范的时间、要求和相关政策等。发放《规范畜禽养殖告知书》《兽药使用规范管理手册》、农业部公布的禁用兽药等宣传彩页,对使用假劣兽药造成危害的行为进行宣传;开展兽药GUP知识培训,指导兽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用药记录,推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引导建立用药档案,提升科学合理使用兽药水平,为开展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2 调查摸底与试点
进行调查摸底,重点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有、动物防疫、兽医人员、兽药使用等情况对规模养殖场(户)调查摸底。通过前期摸底调查,截至2013年底,惠农区共有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户)14户,奶牛存栏23 581头,肉牛养殖户3户,1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户(场)16户,饲养量达25 812头,3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户(场)68户,饲养量达282 380只,3 000只以上的小畜禽养殖场(户)31户,饲养量达912 000只,动物诊疗机构2家。最后确定3家规模养殖场开展兽药GUP试点工作。
3 惠农区兽药GUP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实施兽药GUP,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强化硬件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兽药质量管理工作,保证了兽药质量和用药安全有效,维护合法权益。通过试点,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3.1 认识程度不够
认为兽药GUP不是行政许可条件,不是强制性要求,缺乏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购进兽药时进货后直接入库上架,未先进行验收,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验收记录大多按照进货单据事后填写,不具备验收的意义。此外,兽药分类管理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检查过后出现药品随意摆放、各类药物混放甚至药品与非药品混放等现象,需要进一步规范。
3.2 兽医综合素质不高
目前,惠农区符合条件的兽医(通过职业兽医师资格考试)有4人,按照法规,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兽医人员,因此专业兽医严重不足。许多养殖场由防疫员或养殖户兼任兽医,非职业兽医师的综合素质不高,对假药和禁用药不够了解,对假药和禁用药的辨别能力较差,导致出现药物滥用的现象。同时,非职业兽医师担任兽医时认识不到用药记录的重要性,导致用药记录不规范。
3.3 兽药房硬件投入不足
新建养殖场由于前期进行了合理规划,兽药房硬件条件较好,但是一些老旧养殖场在建设初期没有涉及兽药房的规划,因此在后续改造中只能因陋就简,兽药保存条件差,无调节温湿度的设备,无避光通风防鼠防火等设施。兽药储藏条件不符合要求,部分兽药未按说明书规定的储藏条件进行储藏,无阴凉库、冷藏库、地架,存在药库面积与药品库存不相适应,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 3.4 兽药房管理不规范
个别养殖场的兽药房建在养殖区,从而导致监管人员无法进行正常检查。有些奶牛规模养殖场药品管理混乱,药品采购和使用记录不全,单头奶牛的高成本使得养殖户非常关注奶牛的健康,因此在奶牛疾病治疗上愿意花大价钱购买特效药,甚至使用一些禁用药和人用药。
4 加强兽药使用管理规范的对策
4.1 持续开展宣传培训
增强兽药使用质量安全意识,采取媒体宣传、现场讲解、集中培训、街头宣讲的形式宣传畜禽养殖安全用药,大力营造畜禽养殖场(户)科学、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加强从事兽药质量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兽药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明确培训计划,健全培训档案,为加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提供有力的人员保障。
4.2 提高查处力度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纪录或记录不完整真实或使用禁用药品和其化合物的,以及将人用药用于动物,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打击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和滥用抗生素类药物等行为,使养殖用药更加规范,使用监管更加到位[5]。
4.3 加强兽医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养殖场兽医素质
加强基层兽医机构、队伍建设,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推进兽医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养殖场兽医的素质,由于非职业兽医师担任养殖场兽医的情况很普遍,要规范兽药使用就必须提高其相关知识水平,帮助其掌握兽药政策法规、药物使用标准和药物知识,因此应组织开展兽药安全使用培训活动,解决养殖户生产用药中的问题,加强抗生素类药物使用的宣传培训,现有兽医素质较高的可以作为职业兽医师进行培养,展开培训,鼓励其参加职业兽医师考试,增强对假劣兽药的识别能力,普及兽药规范化使用的基本知识。
4.4 积极推进兽用处方药管理
农业部发布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将兽药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对杜绝兽药滥用、保障依法合理用药和动物源食品安全有重大的意义。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并由兽医人员使用或在兽医的监督下使用,没有配备注册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或登记的乡村兽医的养殖场,不得自行采购、使用兽用处方药[6]。
4.5 加强兽药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3年农业部建设了“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和“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查询系统为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以及兽药经营使用者辨别真假兽药提供了重要支持,追溯系统可实现对兽药产品的全过程追溯管理,通过兽药追溯体系的构建,更好地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监管,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兽药监管人员少与监管任务多、责任大之间的矛盾,而且可以增加监管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确保兽药投入品质量安全。
4.6 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一是采购环节,兽药使用单位要建立兽药供应商审核制度,兽药供应商应为兽药GSP企业或合法生产企业;兽药进货人员须具备基本的兽药基础知识和真伪兽药鉴别能力,不得采购禁用药品、人用药品、原料药、假劣兽药等;采购兽药应索取票据存档备查。二是使用环节,兽药使用单位在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滥用抗菌类药物及激素类药品。三是记录环节,兽药使用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重点包括兽药的购进、库存、使用记录及休药记录等。
5 参考文献
[1] 黑龙江省实施兽药使用管理规范[J].中国动物检疫,2013(2):34.
[2] 吴庆春.药品使用环节应制定GUP[J].中国药事,2003(9):32-33.
[3] 张光辉,李伟,解金辉,等.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0(4):364-367.
[4] 黄杰河.生猪饲养过程中兽药使用现状的调查[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0(17):117-119.
[5] 张慧,邹明,张启迪.山东地区中小型猪场兽药使用情况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13(17):25-31.
[6] 冯忠武.加快兽药分类管理 确保兽药使用安全[J].中国兽药杂志,20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