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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下游地区,随着明清时期木材贸易的兴起,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民众经济意识逐渐增强,并利用契约文书构筑了一个以伦理为支撑的协商社会。通过梳理契约文书,发现白契的份数远多于红契,说明民众彼此之间可以很好地遵守这并无国家法律效力的契约规范,实现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这就是礼制维系之下的伦理经济现象。并且,由于血缘、地缘与神灵相结合而衍生的乡约与道德规范,使伦理观念始终伴随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