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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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兔记
  元·佚名
  作者不详,一般假定为元代作品,然“李三娘磨坊产子”,是民间流行之“受苦”及“母子团圆”之同类情节中极受欢迎的一个故事。
  大雪纷飞,整个李家庄一片纯白。
  今年的收成好,大家备下福礼三牲到马鸣王庙来祭谢,另外还有些酬神的热闹节目,像跳鬼判的,踏高跷的,舞狮子的,做杂耍百戏的,显出一片升平景象。
  今年主祭的社主是李文奎,他正恭恭敬敬地拜下去,忽然,空中一只金龙爪伸下,把个全鸡拿走了。
  “这真是怪事!”李太公惊讶不已。
  祭完了,他听到神幔后面吵打起来。
  “這人偷我的鸡。”庙祝抓住个青年男子不放,男子手中拿的正是刚才祭神用的鸡,照例这只鸡是归庙祝的。
  “别吵啦!”李太公过来调解,“他是我远房侄子,你放了他,我另外赔你一只鸡就是了。”
  李太公把这人带到外面:“我看你长得相貌堂堂,你叫什么名字?你随便去干什么都可以混个出息,为什么窝在庙里偷鸡呢?”
  “谢谢老爹好意,我姓刘,名暠,字智远。”那人羞愧得有点口吃起来,“我……从小死了父亲,跟着母亲改嫁……没人管教,不曾学好,后来,母亲也死了,我终日浪荡……没个正业……”
  “唉,人都有个错,”李太公不忍把话说重了,“你就到我家里来种地吧,有你一碗饭吃的。”
  “今夜不必再睡马鸣王庙了!”刘智远心里想。雪下得更大了,红红的炉火在村子尽头等他们回去。
  刘智远初到李家,生活并不如意,李太公为人虽然宽厚,他的儿子、媳妇和太太却都不喜欢他,觉得他是吃闲饭的。好在李家的小女儿三娘对他还算仁慈。
  刘智远其实并不是偷懒,只是庄稼方面的事他一窍不通,完全搞不来。李太公把他调去牧牛养马,成绩倒是好多了。更意外的是,一匹多年来大家头痛不已的暴戾乌骓马也被他降伏,一点脾气也没有了。这天,天特别冷,刘智远也没什么冬衣,太公赏了他几杯酒好御寒。他吃了,就倒在牛棚里大睡了一个暖和的觉。
  李太公出来巡行,不知怎么搞的忽闻雷声大作。太公以为要下雨,忙差遣小厮去收房上晒的东西。然后,他才忽然发现,原来是刘智远的鼾声,整个牛棚一片红光,有龙蛇在他的七窍之间游走。
  李太公自从上次在马鸣王庙中看到空中的金龙爪,心里就一直疑惑,现在他更确信刘智远是个大贵人。他想留住这人,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他收为女婿。他思忖着,要人去请三弟前来说媒,事情很快就说好了,可惜的是这么一来,家里的纠纷就更大了,但碍于李太公的面子,老大李洪一也不敢怎样。
  大厅上红烛高烧,新郎新娘向父母下拜。奇怪的是,每拜一下,老人家便感到天旋地转。
  一向有这样的传说,人如果被自己的父母长辈所拜或被大贵人所拜,都会头晕不支的。李太公和他的妻子竟这样一病不起。刘智远夫妻总共就只过了这几天逍遥的好日子,父母一死,哥嫂的嘴脸就不好受了。
  “‘吃人一碗,服人使唤’,喂,刘穷,这个道理你懂吗?”大哥说,“告诉你,你有两条路好走。一条是官休,一条是私休,反正,我不赶走你不罢休!”
  “什么叫官休、什么叫私休?”
  “官休,就是告到官里,我要告你用妖术邪法,把我爹娘拜死了。私休呢,你写下休书,跟三娘分手,永远别到李家庄上来!”
  “我不会写休书!”
  “我来教你,我念你写:‘……情愿放弃妻子前去……并无亲人逼勒……’写好了没有?”
  “记得休书上要盖五个实实的指模!”大嫂在一旁插嘴,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
  算了,刘智远想,一个男子汉,被人侮辱到这种程度,爱情也就不重要了,寄人篱下是没有资格享受爱情的。算了,走就走吧!他把五个指印按到纸上去。
  大家满意地拿起休书,眯起眼睛来欣赏。
  “你们也太狠了吧!”李三娘知道了,一把撕碎了休书,“居然敢逼人写休书,爹娘尸骨未寒,你们就这样翻脸无情!你们至少也要为我肚子里的孩子想想啊!”
  她大哭不止,把当年的媒人三叔也引来了。长辈出面说话,大哥李洪一虽然不服,也只好另外打主意,换套办法再来欺负刘智远。
  “妹夫啊!”这一次,李洪一居然不叫他刘穷了,“昨天的事,是我喝醉了酒,太冲撞你啦,你别记在心上啊!”
  “哪里话,一家人嘛!”
  “我想这样好了,我们同住一起,也很不便,不如分家,把家产分三份,我一份,老二一份,你一份。”
  “我算外人,怎么好分家?”
  “不能这么讲,你的那一份算是三娘的陪嫁,我已经分配好了,我跟老二各得一块地,你们呢,就得卧牛岗上六十二亩瓜园,那瓜园一年四季都有好瓜,可惜的是,常有偷瓜贼。”
  “偷瓜贼算什么,我去逮几个偷瓜贼来,才显得我手段高明呢。”刘智远喜不自胜地说。
  “别急,别急,”李洪一忽然殷勤起来,“先喝点酒再说。来,多喝两杯,啊,对了,这件事,你可别告诉三娘哦—”
  不告诉三娘?奇怪,为什么不告诉三娘?自从岳父母死了,哥哥嫂嫂还不曾如此友善过,这种难得的喜事怎么可以不告诉三娘?
  “该死!这两个恶毒鬼!”三娘听了,气得大骂,“你中了他们的计了,那瓜园里有个铁面瓜精,大白天都敢吃人的,他们是想把你送去喂妖怪的呀!”
  “哈哈,一听妖怪,我的酒全醒了,妖怪在哪里?我非去斩了他不可!从前,有个汉高祖,也曾斩蛇起义的!”
  “瓜精比蛇厉害多啦,何况你又不是汉高祖!”
  “差不到哪里去,他姓刘,我也姓刘。”
  “不要去!”
  “非去不可,我生平不信邪,我们为人,顶着天地人三才,生长在三光下,就算真有鬼,我也不怕!”
  卧牛岗上,瓜园的门半开半闭,四野无人,岳父岳母的坟,并列在一棵大树下。   “岳父、岳母,请保佑我!”刘智远深深地拜下去,他不能忘记老人的恩德。
  天黑了,他心里不免有点凄惶,刚才坚持要来,一方面固然也是本性,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不能在李洪一面前丢脸,他不能因为知道有瓜精而趑趄不前。
  “嗯……有生人气味。”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出现了。
  “不是生人,是村中的好汉!”
  “好汉?哈!‘好汉,好汉,生吃你一半,死吃你一半’!”
  “哼,且看吧,我是‘拿住妖精,一刀两断’。”
  打了一阵,妖精眼看敌不过,居然化为一道火光,钻到地下去了,刘智远不甘心,把地掘开,下面竟然有一个大石匣,匣里面有头盔衣甲,兵书宝剑,最奇怪的是上面居然还写着:“此把宝刀,付与刘暠,五百年后……方显英豪……”
  宝剑盔甲,他一时还用不着,便依旧秘密埋上,兵书却是他最爱的,他取出来打算好好研读一番。
  正在这时候,三娘急急地赶到瓜园来了,刘智远躲在一旁,只见她哭哭啼啼捧着一碗饭找丈夫,她一看满园打斗的痕迹,又看到地上有刘智远的棍棒就以为他死了,一时又痛哭起来,呼天抢地的要一同自尽。
  刘智远现身了,三娘吓了一跳,竟以为是鬼。
  “就算是鬼,”她犹疑了一下,跑过去紧紧抱住对方,“也是我丈夫。”
  “你手里捧一碗饭干什么?”看她的样子,他觉得好笑,“有没有菜?”
  “唉,你这人,我瞒了哥嫂,弄了这碗饭已经不容易了,哪里还有菜?你快吃了吧!”
  “我这碗饭吃不得,”刘智远忽然站了起来,身上穿的虽是平日的旧衣服,却竟像披了甲戴了盔一般神气,“三娘,这阵子,我们受的气还不够多吗?就是为了这碗饭,三娘,这碗饭是不能再吃了。”
  三娘惊讶地望着他,他连眉宇间都焕发着勃勃的英气。
  “对啦!”三叔听说瓜园有事,也跑来了,“我已经打听好了,在太原有位岳节使,正在招军买马,我助你点盘缠,你去投军,将来会有出息的!”
  “谢谢三叔,我这就走,”他转过身来,含泪看着三娘,“我这一去,有三不回:不发迹不回,不做官不回,不报得李洪一的仇不回!”
  “不,不要跟我说这些,跟我说句夫妻间的话。”
  “生下孩子,好好抚养。哥哥嫂嫂如果再逼你嫁人,不及我的,你别嫁;比我强的,你嫁了我也没话说。”
  夫妻一场,就这样草草而别了。
  又是落雪天,深夜里,刘智远提着铃报更点。没有想到投军也如此不得意,原因是他到得晚,人家要招的兵数已经够了,他勉强挤进去,成了编制外的人员,大家都把最苦的差事往他身上推。
  雪下着,他想起去年那场雪,他想起李太公,想起李三娘,想起遥远徐州沙陀村的李家庄……天太冷了,他蜷在楼街下休息,感到自己的身子越來越僵冷,血液也冷得要凝冻了,他太困了,他要休息……
  忽然,一件衣服轻轻地披上他肩头,朦胧间他看不清是谁,只觉得自己的血液又慢慢地解冻成温热的了。
  “刘健儿,”有人叫他,那是他投军时人家派给他的名字,“你该死,你太大胆了。”
  他在马房里正睡得迷迷糊糊,竟被人一把揪出,绑了,送到岳节使家里。
  “这红锦战袍是宫中赐的,你居然偷去,大模大样地穿了,到马房中去打盹儿。”
  “我,我没有偷,昨天半夜,我冻倒在路边,不知那袍子怎么盖到我身上来的。”
  “胡扯,哪有此事!”
  “有的,”秀英走出来,她是岳节使最疼爱的女儿,“昨天夜里,我看到这人快冻死了,本来想拿件旧衣服给他披披,没想到拿错了,居然把爹爹的红锦战袍披到他身上去了。爹爹要罚,罚我好了。”
  “唉,你这丫头。”岳节使无可奈何了。
  然后他又听到下人不断传来的神异传说,例如说,要打刘健儿的大板子正要打去,空中便显出五爪金龙抓住板子。要吊他在马房里,马房就一片火光,放走他,就没事了。连秀英也说,昨夜看他深夜巡行的时候,只见一片紫雾红光。
  岳节使一一听了,便决定把女儿嫁给他。
  怎么办呢?刘智远矛盾了,一面是权势,是财富,是美人的投怀送抱;另一边是长期屈居下人,做军人最微末的一员,衣锦还乡的希望几乎等于零。他选了容易的那一段路。
  而在李家庄,李三娘也面临选择。
  “我们不能拿闲衣闲饭养闲人,”哥嫂说,“给你四条路走:第一,你上天去,第二,你下地狱去,第三,早早嫁人,第四,白天挑水三百担,夜里推磨到天明。”
  “我挑水推磨吧!”李三娘委屈地说。
  肚子日渐挺大,三娘依然被迫做苦工。而终于有一天,一阵强烈的疼痛,她在磨坊里,生下一个男孩。
  “嫂嫂,借我一把剪刀,我要剪小孩的脐带。”
  “哎呀,真不巧,刚好给小偷偷去换糖吃啦。”
  李三娘横了心,找一件旧衣服,自己把婴儿身上的血迹擦干净了,又用牙齿咬断了孩子的脐带,然后,她欣慰地看着孩子:“你的名字,就叫咬脐郎!”
  第三天,嫂嫂来了。“哟,好漂亮的小子,”她亲亲热热地抱着小孩,“叫舅妈,喂,叫舅妈。”
  趁人不注意,她把孩子抱出门,往荷花池里一掷。好在李家有个姓窦的老佣人,他偷偷注意这些事已经很久了,所以及时救起了孩子。
  “三娘,孩子在这里养不下去了。我听说刘官人在太原并州,我就抱着孩子替你把这刘家的骨血送去吧。”
  “才三朝的孩子,没有奶吃怎么活啊!”
  “我一路走去,看到有妇人喂奶,我就跪下来,替小官人求一声情,我就这样一路跪到太原,把孩子交到刘官人手里。”
  三娘步下床来,恭敬地一拜。
  “窦公,你的大恩大德,我们母子一生不敢忘。”
  就这样一路乞求,窦公终于把孩子送到刘智远手上,新夫人很觉意外,但也决定把孩子留下来抚养。   十六年过去,孩子长大了,跟着父亲学得一身武艺,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另有生母—而他的生母仍住沙陀村李家庄,她的岁月始终沿着那口石磨,日复一日地重復着、消耗着。
  多年平静的局面,最近因为有草寇作乱而热闹起来。刘智远终于有机会去建树功勋了。多年的梦想实现了,他差人去老家瓜园里取了宝剑盔甲,一举灭贼,朝廷封他为“九州安抚使”。
  春天来了,咬脐郎跟着一批少年去打猎,一路上骏马鲜衣,腾云驾雾一般,不知不觉就走远了。
  这一天,咬脐郎为了追一只白兔,直追到沙陀村的一口井旁。白兔不见了,只见井边一个悲苦的妇人。
  “十六年了。”妇人叹气,“井水都给我打枯了,我的泪却流不完……”
  “你有看到一只白兔吗?”咬脐郎一心只想问那只兔子。
  “没有。”
  “咦,你看来也像好人家妇女,怎么蓬头赤脚的?”
  “这双脚,也曾穿过绣花鞋。”
  “你是挑水的吗?”
  “父母在时,我从来不挑水。”
  “谁把你欺负成这样?”
  “我的哥哥嫂嫂。”
  “你没有丈夫吗?”
  “啊,”说起丈夫,她流泪了,“他是九州安抚使刘智远,我们有个儿子叫咬脐郎。”
  “哦?”咬脐郎震惊了,但他分明是有母亲的,他不敢贸然相认,事实要回去问个清楚才好。“妇人,我回到军中代你查问一下,我会给你带消息来的。”
  “多谢小官人!”说着,她深深地拜了两下。
  咬脐郎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居然两度摔倒在地。奇怪,这妇人是谁?他真受不起这妇人的一拜吗?
  回到家里,父亲一直追问他打猎的成绩,他却急于向父亲形容那个蓬头赤脚的井畔妇人。
  “这在九州安抚大人府中安享荣华的是谁?难道她不是我母亲吗?”
  “她是抚养你的。”
  “那井边受苦的妇人是谁?”
  “她是你亲娘。”
  “爹爹,你是如此忘恩负义,不念糟糠妻子的吗?我的母亲在那里推磨挑水,你们在这里享受富贵荣华。父亲,你今日不接亲娘来,我做儿子的只有惶愧一死。”
  这样一闹,岳秀英知道了,她也同意接李三娘来同住。
  刘智远穿了寻常衣装,悄悄地去探望妻子。
  “我曾说,不发达不回家,”刘智远感伤地说,“但要发达,要做人上人,又谈何容易,我真是身不由己啊!”
  “都十六年了。”抱怨吗?还是认命?也许都不是,只是夫妻间的闲话一句。
  “那天,你碰到的少年你猜是谁?就是我们的孩子咬脐郎啊!”
  “我也有点感觉,他那天还叫人代我挑水呢!他长得真端整……”说起孩子,她的记忆忽然鲜活起来,井边的任何一个小动作都想起来了。
  “我现在管十五万官兵呢!”
  “嗯……”有什么分别?就她而言,回来的只是刘郎,她的丈夫。
  临走,他留下三颗金印。“三天之内,我会带着人马,全身披挂,正式来接你,到时候,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一定会来,那三颗官印比我的命还重要呢!”
  其实,也没什么信不过的,十六年前,什么凭证都没有留下,她已经相信了。但如今捏着三颗官印,她觉得甜蜜。
  明天,或者后天,他会回来,那时会有仪仗鼓吹,会有凤冠绣鞋,会有大而舒服的轿子,会有令小小的沙陀村李家庄掀翻天的场面。三叔和窦公会有报偿,哥哥嫂嫂会受到处罚,这一切,够这小地方的人兴奋地说上十年八年也说不完……
  但抱着三颗犹温的金印,她宁可咀嚼刘郎今晚秘密微服夜访她的这份私情,够了,够好了,一切都好到最好的程度了。
  夜深了,三颗金印犹自在她手心里沉沉地暖着。
  拜月亭
  元·惠施
  一般认为作者是惠施,但也有学者认为证据不足。惠施,字君美,杭州人。生年不详,约卒于元末。《拜月亭》内容与关汉卿之《拜月亭》全同。《录鬼簿》上记载他:“居吴山城隍庙前,以坐贾为业,每承接款,多有高论,诗酒之暇,惟以填词和曲为事。”
  一眼望去,整条路上都是哭娘喊儿的凄惨难民。蒙古的铁甲大军南下,金兵抵抗不住,朝廷整个南迁。
  但不管蛟龙如何缠斗,受苦的永远是小鱼小虾。
  苦雨又没完没了地落着,对那些仓皇出走、身无长物的小老百姓而言,更增加了他们的狼狈。
  瑞兰和母亲也跟着队伍往前蹭蹬,身为兵部尚书的夫人和女儿,她们几曾受过这样的苦?雨把她们全身淋得透湿,她们小巧的金莲本来只适合养在绣花鞋里,现在却在泥泞中,像爬地狱里的油滑山一般,使她们每走一步都痛彻心脾,精致的绣花鞋此刻已是分不清鞋底和鞋帮的烂泥团。
  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父亲匆匆丢下她们,做人家的臣子,在危急的时候是没有权利顾家的。
  忽然,混乱中冲过来一股人潮,有人跌倒了,有人的东西散落一地,有人被人马践踏,有小孩惶惶大哭。
  “娘!”瑞兰忽然惊恐地尖叫起来,她站不住脚,身不由己地往前冲个不停,糟糕了,这一冲,乱七八糟的队伍里又去哪里找娘?
  “瑞兰!”王夫人也焦急欲死,但吵嘈的人群里,每个人都在呼叫自己的亲人,每个人却都听不清那些凄厉的声音到底叫些什么。
  “瑞兰,你在哪里?”天渐渐黑了,王夫人忧心如焚地在继续寻找女儿,兵荒马乱,她不敢想象年轻轻的瑞兰一旦走失会受人怎样的欺负。
  忽然,一个女孩急急地穿过人群到她面前。
  “瑞兰,你……”忽然,她停住口,“啊,你,你不是瑞兰!”
  “我,我听错了,我以为你在叫我。”女孩满面泪痕,满眼凄惶,却不失其文静娴雅。
  “你是谁?”
  “我叫蒋瑞莲,刚才跟我哥哥失散了。”   两人把话说清楚了,瑞莲却趑趄着,好像没有走开的意思。
  “唉,也算是缘吧!”王夫人叹了一口气,“我们就做伴一起走吧,你就算我的义女好了,我们一边走一边找瑞兰吧!”
  而在这千里绵延的人潮里,另有一个人正在高声叫着瑞莲的名字,命运却把一张美丽仓皇的女孩的脸孔带到他面前。
  “你,你为什么叫我?”
  “我叫的不是你,我在找我妹妹蒋瑞莲—你也叫瑞莲吗?”
  “我叫瑞兰,我跟我母亲走失了。”天愈来愈黑,她从来没有在这样陌生的地方跟陌生男人谈话,但四下的环境那样险恶,而眼前这个男子看来还算温和英俊,一副读书人的斯文模样,何况他还在那样友爱地寻找自己的妹妹,如果母亲一时找不到,跟这个男子在一起也许不失为一个办法……
  但他似乎急着走开。
  “秀才……你……带着我一起,好吗?就,就当我是你妹妹瑞莲。”
  “不行啊,别人看了也不相信,我们两个人的口音完全不一样啊!”
  “那,那姑且说……”
  “姑且说什么?”
  “姑且骗人说是夫妻。”瑞兰整张脸都红了起来。
  “好吧!”他不露声色地应了一声,显得非常君子。
  其实,他一直在想办法让她说出这句话来,从第一眼看到这个女子,他已经偷偷喜欢上她了。
  两个人都不识路,只知道一路往南逃。这一天,他们经过一座虎头山。
  “这山好险恶啊!”瑞兰直觉得有些害怕。
  “喂!留下买路钱!”果真有一群强盗从草丛里跳出来。
  “钱?我们自己都没有了,哪里还有钱给你?”
  “这是我们虎头山的规矩,没有钱别想我们饶过你!”他们一面说着,一面露出明晃晃的兵器。
  “啊,我蒋世隆空负才学,竟然会不明不白地死在这种荒山野岭上吗?”
  “什么,”强盗头目忽然走下位来,“你说你姓什么?你抬起头来我看看……哎呀!真是哥哥,恕小弟无礼。”
  他说着赶紧上来松绑,蒋世隆倒是呆了。
  “你弄错了吧?”
  “不,哥哥忘了,我是陀满兴福啊!那时皇上听了聂贾列那老贼的话,要避开蒙古兵举国南迁。我父亲主战反被当作奸臣,一时杀了陀满家三百口。我因在外,算是逃了命。那时全国贴着我的画像要缉拿我,我藏在哥哥府上的花园里,躲过追捕,后来哥哥发现我,宁可不要悬赏,也要护卫忠良之后,蒙哥哥不弃,跟兴福结成异姓兄弟……”
  “是的,是的,我想起来了,可是你的样子变了,我不认得你了—”
  “连我也不认得我了,没办法,走投无路,也只好落了草。说也奇怪,这里本来有五百人众,有一天,他们发现山里有一顶金盔,大家就相约谁能戴得上谁就做王。不料那金盔很特别,人人戴上都头疼脑涨,没想到我路经此地被他们拿住试戴,居然这顶金盔给我戴起来,就像定做的一样合适,所以……所以……哥哥身边这一位是……”
  “是……是我浑家(注:浑家即妻子)!”
  “啊,嫂嫂。”陀满兴福深深一拜,“失敬了。”
  瑞兰的脸色有着显然的厌恶。
  “你哪里搞出这个贼兄弟?”她气呼呼地耳语,“我不喜欢!”
  虽然蒋世隆很君子风度,两个人一路上也很清白,但不知不觉,她竟管起对方的事情来了,像一个真正的妻子。
  “他其实是个人才。”
  “我们走吧!”她的态度很强硬,而且说“我们”也说得很自然顺口。
  “兄弟,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蒋世隆站起来,“但我们还要上路,后会有期了!”
  “哎,哥哥难得遇上了,竟不住住吗?呀……一定要走吗?也好,但是这包东西哥哥一定要收下,里边是黄金百斤,别推了,路上总用得着的。”
  他们一起走下山来,蒋世隆没有想到自己会这样听瑞兰的话。
  进贡的问题解决了,蒙古军班师回朝去了。眼看着日子又要平静下来。蒋世隆身上刚好又有了这笔盘缠,这天,他们投宿在一间干净的小旅馆里,晚上,两个人各喝了一点酒。
  “我是个读书人,家道平平,因为父母丧服未满,不能去考试。”蒋世隆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我想,我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
  瑞兰低着头不说话。
  “嫁给我吧!”蒋世隆诚恳地说,“我不要和你做‘名义上的夫妻’。”
  “不行。”瑞兰的声音很决绝,“绝对不行。你送我回去,我欠你的恩情,我父亲自会付给你金银。”
  “我要金银做什么?我要你啊!”
  “我叫爹爹给你一个官做。”
  “‘给’我一个官?你爹爹是谁?我一路上倒没问你。”
  “我爹爹啊,说起来,要是在平时,我家里不但没有你同坐同行的份,就是连你站的地方都没有呢!他就是当今的王尚书啊,我是个守礼谨严的千金小姐。”
  “哟,守礼谨严的千金小姐怎么跟个穷秀才乱跑呢?”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瑞兰提高嗓门,“还不知你自己的妹妹现在跟个什么样的野男人在乱跑呢!”
  蒋世隆讲不过她,只好沉默下來,过了一会,他又试探地说:“一路上,你不觉得吗?我们看起来真像一对好夫妻,别人看着顺眼,我们自己也觉得自然,对不对?”
  “你真要娶我,先送我回家,跟我父母正式提亲。”
  “时局太平了,逃难的日子过去了,如果不立刻结婚,我只怕我们的缘分立刻就要尽了。所谓侯门深似海,你一回去,谁知道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呢?我们一起度过伤心哭泣的夜晚,我们一起走了那么遥远的路,我们一起从贼窝里捡回性命,我不要等,我们今晚就简简单单地结婚吧!”
  “不要!不要!你为什么不为我想想,你找媒人提亲,我尚书千金的节操名声才好保得住啊!”
  “小姐,你太天真了。”蒋世隆有些不耐烦了,“你跟着我跑了这么久,谁会相信你是清白的?”   两人的声音愈说愈高,终于吵了起来,客栈主人及时跑来劝架,这个世事练达的老人,立刻就明白了整个事件,他跟小姐分析事情的利害,说得头头是道,事情于是有了急转直下的改变,客栈主人当晚就做了主婚人,把一对相爱的男女撮合成夫妻。
  长期的苦撑,一旦松下来,蒋世隆忽然病了。接着发生了更不幸的事,那天,瑞兰忽然发现一个人,身影很像家中的小厮,她试探地叫了一声“六儿”,没想到竟真的是他,六儿立刻告诉老爷,原来王尚书这天也歇在这家客栈里。父女重逢本来是好事,但骄傲的王尚书看到女儿竟私自跟个毫无功名的穷秀才在一起,便生气地把女儿强拉走了。
  蒋世隆躺在床上病得奄奄一息,眼睁睁地看着岳父把妻子带走了。
  回到家中,一切如常,瑞兰仍是尚书的千金小姐,唯一不同的是家中又添了个年纪相若的妹妹。两个人在同一个房檐下为同一个男人而悲伤,而她们彼此却不知道。
  更深夜静,瑞兰在花园里设下香案对月祈祷,求月亮保佑蒋世隆早日康复,并且夫妻早日团圆。瑞莲发现了,一定要她说出全部的故事,才发现两个人竟是姑嫂。
  时局太平了,科举又恢复了,全国的文武人才都跃跃欲试,陀满兴福在朝廷的赦令下解散了强盗窝。更幸运的是,皇上终于了解陀满当年的忠贞,而不再追捕陀满兴福了。他一路打听蒋世隆的消息,终于在旅馆里碰了面。
  “快把你的书温一温吧,”陀满兴福说,“我们一起走,我考武的,你考文的。”
  兴福来得正是时候,忠实的友谊弥补了爱情割伤的裂口。两个人一起到了京师,并且双双夺得文武状元。
  “这次战事,皇上认为我很有功劳,”王尚书把夫人和两个女儿叫到面前,“皇上很关心我们家没有儿子,所以说了要把今年开科的文武状元招为我们家的女婿,这是朝廷恩命,太难得了。”
  “爹爹,女儿是已经结过婚的人了,不管文状元武状元,女儿都不能再嫁。”
  “爹爹,”瑞莲也说出了她们的秘密,“姐夫也就是孩儿的长兄,想必他也参加这次考试,指日就要出人头地的。”
  王尚书哪容她们说话,他径自叫媒人去找两位状元探消息去了,武状元很高兴地接了丝鞭(注:接丝鞭即指接受了婚约),没想到文状元却很固执。
  “我是结过婚有妻子的,我在磁州广阳镇的客栈里结的婚,我的妻子被岳父王尚书硬带回去了,可是,她还是我的妻子啊,我不能再娶!”
  可是陀满兴福却听出一点可疑。“你说嫂嫂被王尚书带走了,而现在这一位要招你做女婿的正好又是王尚書,这是怎么回事呢?”
  媒人第二次出现的时候,说话的口气又有所改变了:“王尚书说,婚姻的事暂放一边,明日请蒋先生到尚书府中饮一杯水酒。”
  既然是小宴,那就不便推辞了。
  席间蒋世隆坚决不答允婚事,尽管王尚书搬出“皇上的好意”,蒋世隆却坚持自己只要那个被“另外一位也是王尚书的人带走的妻子”。
  而屏风后面,蒋瑞莲再也忍耐不住了。
  “哥哥!”她跑了出来,又把她的姐姐,也是她的嫂嫂,一起拉出来,一家人又哭又笑地说个没完。
  那一对义兄弟成了连襟,那一对干姐妹成了妯娌,而王尚书一时弄不清自己是棒打鸳鸯或是成其好事的人。
  在逃难的雨夜里走散亲人的悲伤往事,现在回忆起来竟也非常甜蜜了。因为王家多捡了一个女儿,而蒋家白捡了一个媳妇。人间事,有时竟会错得这样好!
  荆钗记
  明·朱权
  一般相信本传奇的作者是朱权,朱权为明太祖第十七子,封宁献王。晚年又号“涵虚子”及“丹邱先生”。精通音律,著《太和正音谱》,品评曲家,订正曲谱,极受重视,著杂剧十二种,除本传奇外,皆亡佚。
  王十朋从小失去父亲,在南方的温州城里和母亲相守着,过着清寒的日子,偏偏他又选了最坎坷的一条路—读书,眼看成年了,却一事无成。
  同一个城里,却有一个富户,叫钱流行,他也算是个读书人,曾考取过贡元,他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女儿玉莲以及续弦的妻子一同生活。
  暮春时节,温州城一片红紫纷纭,而这一天,是钱流行的生日,玉莲捧着酒为爹爹上寿,她是如此乖巧美丽的一个小女孩,像她早年死去的母亲。钱流行举起酒来,想起生平事,除了早年丧偶,后来胡乱娶个“继室”凑数不太惬意以外,一切都算平平顺顺了。
  就在这时候,他在幸福的感觉中开始为女儿的婚事忧愁了,她十六岁了,他要为她选择怎样的一生呢?许多年来,他对她几乎有些内疚,她是个太好太懂事的女孩,好得让他心疼。
  “听说王十朋那个年轻人不错,家里虽穷,倒是个规矩孝顺的孩子,而且,依我看,将来一定有出息。”
  生日宴之后,他的主意越来越拿定了。
  秋天来了,众秀才去参加堂试,王十朋脱颖而出,成为魁首。不过,那还不算最正式的考试,他的命运要看明年的春闱。
  听到一声咳嗽,许文通跑了出来,奇怪,住在这种隐蔽的地方已经多年都没人上门了,今天会是谁呢?
  “原来是钱老贡元。”
  “老朋友了,我也不转弯抹角啦!我女儿年纪差不多了,想找个女婿。我很喜欢王十朋那年轻人,你可不可以当个媒人?”
  “你富他穷,这亲事应该不难的。”
  王十朋的母亲张氏正襟坐好。
  “孩子,有句话我要跟你说。”
  “是的。”王十朋放下书。
  “春榜要开了,你要上京去赶考了吧?”
  “是的。”
  “前天,钱老贡元请许老先生来说媒,他想把玉莲跟你结亲,你自己怎么想?”
  “我?我现在什么事业学业的基础都没有—”
  正在这时候,许老先生又来了。
  “很谢谢钱老先生的厚意,但是贫富悬殊,小儿又学业无成……”
  “钱老先生是个很有见识的人,从来不会嫌贫爱富的。依我看,聘礼也只是个意思,是个信物,不如随便给个什么,把这门亲事定下的好。”   “玉莲的人品其实谁不喜欢?”张氏心动了,“但我们家十几年来,孤儿寡母,哪有什么金器银器,我随身用,只有这个荆钗了。”
  张氏说着,顺手从头上把头钗拔下来,那是一个木质的、轻便的,因为使用日久而显得有点古铜色泽的头钗。
  “啊,也可以啦,”许老先生说,“从前孟光就是钗荆布裙的朴实女子,这倒是个好兆头,将来这小两口也会跟梁鸿和孟光一样和乐幸福的。”
  王十朋有个同学叫孙汝权,肚子里一点学问和见解都没有,但却是温州城里第一号财主,年纪也老大不小了,还没有娶亲。
  有一天,他偶然在一家题着“为善最乐”的人家门口,看见一个小姐,长得十分漂亮。
  “朱吉!”他回家来,大声叫管家,“你知道,门口写着‘为善最乐’的是哪一家?”
  “是钱贡元钱流行家,我常经过。”
  “他家女儿长得可真不赖。”
  “咦,那就去说媒啊,钱家对门有个烧饼店,那卖饼的张妈妈就是钱贡元的妹子,找这位姑妈当媒人,不是现成的吗?”
  孙汝权喜得抓耳搔腮的,立刻跟朱吉去办事。张妈妈听了,倒也很高兴,何况,孙家的聘礼很风光,一对金钗,外加白银四十两,事成之后,媒人自有重酬。
  “王家的聘礼来了,”许老先生来到钱府,“太轻微了,不知该不该出手。”
  “哪里话,又不是卖女儿,聘礼是个意思罢了—哎,这种荆钗蛮有意思的,倒像古董呢,哈哈,说不定就是当年梁鸿的妻子孟光用的那一根呢,麻烦你告诉王老太太,我收下了,事情就这样定了。”
  “哼,这种一分银子可以买上十个的烂东西你也收,”钱太太走了出來,“我看哪,要娶媳妇也真好办,一分银子够下十家聘礼啦,可以一口气讨十个媳妇咧!”
  “哼!你这种女人真没见识!我喜欢王家那孩子,你又怎么样!”
  两个人正赌着气,张妈妈的大嗓门一路嚷了进来。
  “哥哥,嫂嫂,大喜啊,有人看上你家女儿,托我说媒来了。”
  “别提了,你哥哥已经许了王十朋家了。”
  “哎哟,那两个母子穷鬼,穷得连老鼠都不敢上他家去的,嫁他家做什么?”
  “你想说哪一家的媒?”
  “温州城里第一财主孙汝权啊,你们看这一对金钗,还有四十两银子。”
  “哟,哟,真漂亮,这金子成色真好!”
  “妹妹,你来晚了,已经说好王家了。”钱流行别过头去。两个见钱眼开的妇人死不罢休,唠唠叨叨地一直说个不停。
  “算了算了,”钱流行一人敌不了两人嘴,“你们有本事就直接找玉莲谈去,荆钗、金钗、王家、孙家,随她自己,我不管了!”
  “爹爹先许的是王家,我就选这荆钗。”玉莲坚持。
  “死丫头,你不要以为我不是你亲娘,就不听我话,其实,还不是我给你饭吃,你才长大的。你现在倒来逞强,连我的话也敢不听,我告诉你,我丑话说在前面,你要嫁王家可以,嫁妆可是一件也没有!”
  玉莲低首不语,钱老爷为恐婚事多变,把婚期匆匆订在翌日,玉莲到亲娘祠堂里哭了一阵,又站在门外,向不再理会她的后母拜别,便这样寒寒碜碜地嫁到王家了。
  虽然婚事准备得很仓促,场面也很冷清,但两人都是诚心诚意的,一点不觉潦草,新家庭里充满和悦的气氛。钱老爷听说女儿女婿恩爱,也高兴不已。他甚至打点了银两,交给女婿去赶考,又怕剩下婆媳两人住,被人欺负,所以干脆把她们接回家里一起住了。
  京城的竞争过程十分激烈,但王十朋终于得了头名状元,丞相看他少年英俊,打算把女儿多娇嫁给他,以他为半子。
  “我家里已经有妻子了。”王十朋老老实实地拒绝了。
  “人富了,就换批朋友,人贵了,就换过妻子,你不懂吗?”
  “丞相没听过吗?‘糟糠之妻不下堂,贫贱之交不可忘’。”
  丞相恼羞成怒了,竟运用职权,把他发表的江西饶州的官改到广东潮州。在当时,潮州算是烟瘴之地,一般人视为畏途,王十朋倒无所谓,能逃开丞相的逼婚,潮州就潮州吧。当下写了封平安家书,把事情本末说了,然后托了个人寄信。
  事情就有那么巧,那不学无术的孙汝权,在京中落了第,也想找人带封家书,听说有人回温州,就请他一齐带去,他请带信人趁他写信时出去喝一杯再来。没想到带信人一走,他竟偷拆了王十朋的信,在里面重新填了封满纸不通的信,大意是把拒婚改为成婚,并且劝玉莲再嫁算了。
  玉莲婆媳接到这样的信,纳闷不已,钱老爷更是气得要命,满街乱走想找人打听。刚好孙汝权也回来了,听说他也是京中考完试回来的,便想跟他探个虚实。
  “呀,你可问对人了,”孙汝权别的本领没有,骗人倒很内行,“我亲眼看见的,他入赘丞相府去了,唉,那负恩的人。玉莲如果早嫁给我就好了,不过,现在也还不晚,我马上就送黄金百两,缎子百匹来迎亲吧!”
  钱老爹也不知该怎么办了。
  “我丈夫是个善良的读书人,我就不信他真会忘恩负义,”玉莲抵死不肯答应新的亲事,“就算是真的,我也情愿守节。”
  “哼,‘守节’这种字眼嘴上讲蛮好听,”后母不屑的话,“真要叫人守,我是一个时辰也守不住的。”
  为了贪图孙家的财,后母成天逼玉莲改嫁。逼急了,玉莲只好半夜跑到江边,把绣鞋往江边一脱,纵身江流而去。这一来,钱老爹气得和妻子吵翻了天。孙汝权因为白下了财礼不见新娘也差不多要大打出手。王老太太只好别了亲家去依儿子,临行,她到江边去痛哭祭拜了一番。
  等着要上潮州做官的王十朋很惊讶母亲一个人来了,母亲却遮遮掩掩不肯把话说清楚。岳父家里的老管家也是一样,一下说小姐随后来,一下子又说小姐病了,王十朋猜疑不定,待他看见母亲戴的孝,疑惧就更加重了。
  “都是你害的啊,”老婆子忍不住哭了,“你停妻娶妻,入赘了丞相府,亲家母逼她改嫁孙汝权,她不肯,又拗不过,一时想不开,竟……竟投江死了……”   “我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儿!也没写过这样的信!”悲痛气愤,又怎么说得清。
  死者已矣,而旅途匆匆,母子俩还得赶赴潮州,早知求取功名要牺牲那么多,他倒宁可贫贱夫妻相守度日。而今,生死两茫茫,他只能奠上一杯酒去告祭亡魂了。
  事实上,玉莲很幸运,她没有淹死,反而被温州城钱太守的船捞起来了。钱太守正改调福州,由于同姓钱,就认了义女,再听她一说身世,愈发疼爱她了。钱太守到了福州,差人去打听王十朋的消息,那糊涂的信差拿了信去,过了些日子又原信带回,只说到了那地方,听说王公由于不服水土,全家都死了,究竟是哪个王公,他也没分辨清楚。
  两个人就如此好事多磨地乖隔着,各人都以为对方已死了。
  五年过去了,王十朋治理潮州颇有政绩,便被改调回到吉安。吉安和温州很近,他差老管家去迎请岳父母来奉养。钱老爹这才知道王十朋一点不曾负心,但是,玉莲死了,事情澄清又能如何呢?正在这种悲哀无奈的伤感中,孙汝权居然一状告到温州判官那里去,说钱流行赖婚。判官姓周,刚好是王十朋同科的朋友。案子正问到一半,王十朋的信恰巧到,他已调查了整个事件,也找到当年的带信人,把孙汝权偷改信件的事揭穿。孙汝权当场从原告变成被告,罪证确凿,先挨了四十大板子。
  上元节(注:即正月十五),王十朋往道观中拈香悼亡,玉莲也去荐亡灵,香烟缭绕中,他们远远相望却又不敢相认,两人都觉得只是自己的幻觉。
  “那是谁家女子?”
  “钱太守家的。”
  王十朋怅然若失。
  “梅香,”玉莲问丫鬟,“那人是谁?”
  “别提那人了,上次老爷要给你提亲的就是他,也不知是什么名字,只听说是王太守,你当时死不答应的。”
  这一幕都给钱太守看在眼里,他想了个办法来解决这问题。第二天,他把王十朋请到家里,席间他说有一件“宝”要让大家鉴定,大家都不知这灰暗的不起眼的东西是什么玩意儿。但东西传到王十朋手上,他却不免一惊:
  “这……这是家母插戴的,后来……后来又权充我娶妻的聘礼……”
  故事既然说开了头,王十朋忍不住一路说了下去,直说到上元节悼亡的香火中恍惚望见亡妻的伤痛……
  看到他的真情,钱太守满意了,他叫丫鬟带出玉莲,他们之中有一长串的故事要说个清楚。那不急,反正他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大团圆也许是个庸俗的结局,但作为一个慈爱的义父,他还是乐于看到这一切的。
  琵琶记
  元·高明
  作者高明,字则诚,元末浙江温州瑞安人,曾任官浙江、江西、福建等处。
  本剧原戏文采对照法描述,时而富贵温柔之乡,时而凄凉潦倒之地。一般人皆认为《琵琶记》是所有明代初期传奇中成就最高的作品。明太祖也极力赞美此剧,说:“四书五经,就像米麦五谷,家家必须有;《琵琶记》则是奢侈美好的珍肴美味,富贵人家不可缺。”
  火毒毒的太阳照着陈留县一片焦干的土地。一条条裂缝像受了伤合不了肉的疤口。
  蔡婆子蓬头散发,坐在大门口,呆望着旱田,毫不知羞耻地号啕大哭起来。
  “死老头子!你怎么不死啊?我说了不要让儿子去考功名,我们眼见是黄土埋脖子的人了,还指望什么富贵?你偏逼着他去!你偏逼着他去!死老头子,你的心是怎么长的啊,咱们才这一个儿子,你的心是怎么长的啊!”她愈说愈伤心,干脆拼着一张老脸不要,骂得更大声了,“儿子不肯去,你还骂他没出息,恋着刚结婚的老婆的被窝,好,他给你逼走了,你可称了心了!唉,唉,现在儿子一去不回,千山万水,也不知是死是活。又碰上荒年,如今要活也没有活路,要死眼前也没个送终的人……”
  “我又不是神仙,我怎么知道会碰上荒年?”老头子终于憋不住,爆了出来,“儿子念了书,不去考试怎么能有出息?儿子要是能披红挂绿,挣个富贵功名,也是光宗耀祖的事。你婦道人家没见识,还在这里胡扯。”
  “我的儿啊!”蔡婆子跺脚捶胸,“我的儿啊!我的儿子蔡邕啊……”
  “算了,算了,饿死也是死,吵死也是死,我看,我还是现在就死了算了!”蔡老爹说着,便死命往墙上撞。
  赵五娘匆匆忙忙地跑出来,心里又痛又急又羞,门口已经围了一堆看热闹的人了。她左拉右劝,不知如何是好,又怕人言可畏,万一别人怀疑是做媳妇的孝道不全,才惹得公公婆婆吵架寻死,又怎么办?
  其实,公婆就这一个儿子,当时她也不赞成丈夫走的,但公公说的话又那么难听,她吓得不敢开口,生怕一旦挽留丈夫,就成了蔡家的罪人。而今丈夫一去两年没有消息,她心里难道不急?却又不敢开口,表面上她一直安慰公婆说蔡邕有才学,一定能“直上青云”,目前也许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带信的人,但她心底却在暗暗担心,长期的饥饿迟早会让二老“身归黄土”。
  好容易把两人劝平了,但同样的事,谁知道会不会再发生呢?她感到身心俱疲。公婆气了,可以互骂,但她呢?
  她,坐在窗前,望着满园彷徨无主的春色而怅然。她,京师里出名的美人,牛丞相的独生女儿,多少人为她痴迷,家里的门限都快被媒人踏破了。而此刻,在深闺中,她悲伤地坐着。
  “爹爹这人也太要强了,早些年就订下了非状元不让我嫁的怪念头,可是现在却听说这位姓蔡的状元不想娶我,爹爹居然用前途问题威胁他,结婚要靠姻缘啊,这样逼来的丈夫将来怎么处得好呢?”
  可是,爹爹的主见那么强,他一看到那个叫蔡伯喈的状元,就坚持非把他拉来做女婿不可,改变爹爹是不可能的了。
  她郁闷地坐着,为自己不可知的未来而惴惴然。
  听说官厅放粮,赵五娘赶忙去排队,可是那些贪官污吏,平日早把仓库里面的粮谷偷得差不多了。现在上面规定施粮,大家也就虚应故事发个意思意思就算了。
  轮到赵贞女,粮食没有了。看她哭得可怜,上级官员命令守米仓的官要赔一份粮出来,可是,走不了几步,黑心的官吏又把那包粮食抢劫回去了,幸亏善良的邻居张太公出面,给了他们一小袋粮食,日子才算又维持几天。唉,能挨几天就几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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