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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早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就对无罪推定做了明确的解释,也代表中国法治的进步。但在中国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有罪推定”已然成为一种思维定势,禁锢着不少官员的头脑,致使“余祥林杀妻案”这样的冤假错案接连发生,刑讯逼供等现象屡见不鲜。所以应在宪法中对无罪推定进行明确规定,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获取证据的手段,并赋予犯罪嫌疑人应有的沉默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罪推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