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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二商集团与国家商务部有关嘉利来股权权益被夺的行政诉讼案,北京市高院以“程序不当”发回二中院重审。面对终审裁定,市二中院无疑尝到了“苦果”。可是,怎么重审啊?还能像对付商务部《复议决定书》那样对抗高院裁定么?于是只好让二商集团撤诉,向商务部挂了“免战牌”,从而躲过了自我否定的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