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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高校贫困生资助面临进行了讨论,发现存在资助管理机制建设不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存在改善空间、勤工助学岗位少、奖学金贡献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完善资助体系、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广开勤工助学渠道等相应措施来逐步解决高校贫困生资助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问题;对策
一、引言
近几年,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等教育开始呈现大众化和普及化的趋势,由于我国有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同时经济发展存在不均衡,因此,在各个高校一些学生交不起学费、生活费负担不起的现象普遍发生。贫困大学生也已经成为目前大学校园中普遍的一群特殊人群,贫困生问题也己成为一个越来越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我国高等院校普遍需要面对和解决的热点问题。然而,在贫困生资助工作方面,国家虽然每年都在逐年增加资金的投入力度,让贫困生基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相应资助,但是,目前我国大学生教育事业中资金实力不足、资源有限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那么,高校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如何有效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而且,解决贫困生问题不仅关系到贫困生个人的成长与成才的问题,也与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的稳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息息相关。
高校贫困生是指在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学生自身以及家庭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开支的学生。因此,我国政府颁布的国家贫困生的资助标准时是要求在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的基础上,结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道德素质相来实施的。2007年,我国出台了新的大学生资助体系,该体系围绕“奖、贷、助、补、减、免”六位一体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多元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体系。新的资助体系明确的区分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优秀学生,其只用于奖优,不再有贫困方面要求的限制;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贫困生,但仍然要求其符合“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条件。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则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大学生,它则具有既奖优又助困的特点;勤工俭学是一种属于间接资助的方式,它通过在学校设立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增强学生的劳动意识,让学生通过劳动的方式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而减免学费的方式则是在比较贫困的大学生实在无法缴纳学费时,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学费减免。这些资助贫困生的政策不仅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也体现了高等教育的现代化人才培养的目标,对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以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笔者所在的高校最近几年的贫困生资助和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同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笔者发现学生的经济困难和思想问题也明显增多,尽管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但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不断完善实施这一体系的过程中,要想使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健康可持续发展还需要思考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贫困学生的资助管理机制建设不健全
根据现有状况,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贫困生资助管理机制建设还不健全。比如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中,认定过程存在不同程度的主观性、认定缺乏明确客观的标准、认定方法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大学生助学金的没有能够正确合理的使用,还有部分学生有浪费和挥霍的情况;对贫困学生的欠费管理,各类资助金用于贫困学生时的分配原则,社会资助金的管理,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问题。各类学校助学金的发放大都由学校辅导员处理,而辅导员自身工作任务重,事情杂而繁琐,并且存在流动性高的现象,这样就给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与此同时,学校之间的交流活动少,没有能够共享工作经验,工作创新力度不足,因此在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分配工作、管理工作等都存在管理上的问题。
(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存在改善的空间
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这种新机制下,贫困生的助学贷款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
(1)国际贷款力度不够,申请贷款手续复杂。根据现在的情况,国家可以下发的的助学贷款相对于高校众多贫困生的需求来讲是很不足的。因为供不应求,银行在审批贷款上要求高,并且比较愿意知名高校以及就业形势好的学校合作,针对普通院校合作则很少,名额、金额上都比较少。根据国家贷款工作规定,贫困生申请国助学贷款需要出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于少数学生来自偏远山区,在取得贫困证明的手续上存在困难。同时,在办理申请国家贷款手续时程序较为繁琐,需要政府、学校、银行三方面的手续办理,审核复杂,工作量大,对于真实性的核查也有较大的难度。
(2)助学贷款只针对学费,没有涉及其他方面。现今,学生贷款只限于学生学费贷款,但是贫困生,尤其是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生活费以及其他费用上也存在资金缺少的现象,导致学生日常生活难以保障,无力承担。
(3)学生贷款还款存在信用缺失。国家助学贷款帮助了很多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是有部分学生由于没有及时还款,甚至不还款,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使银行经济损失。在银行出现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助学贷款的发放也会越来越少,这样就会出现了恶性循环。
(三)勤工俭学岗位较少,而且对贫困生的学习有一定的影响
虽然勤工助学是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来源问题的一个有效方法,但是目前学校能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太少,基本处于供不应求的境地。学校给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是通过校内和校外两种途径。校内方面,学校主要是通过提供助研、助教以及图书管理等文职岗位。而这些岗位的数量相对于需要资助的贫困生数量来说显得非常不足,而且基本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其他条件稍差一点的体力劳动岗位的供应也不多,而且一些自尊心较强的贫困生并不愿意从事这类岗位。校外方面,学校主要是通过向学生介绍家教类的兼职。但是,学生家长在选择家教的时候更偏向于那些性格开朗、学习优秀的学生,使得很多由于自卑心理较重而性格内向、不善言谈的贫困生不被家长看好,甚至无法胜任家教这份工作。大多数贫困生的校外兼职是自己找或者通过别人介绍的,大部分是一些产品推销和促销类的工作。这类工作的报酬是建立在学生的销售业绩上的,要想获得高额报酬就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无疑会耽误从事这类兼职的贫困生的学习时间,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甚至得不偿失。 (四)奖学金贡献力量不够
目前我国很多高校都设有奖学金制度,一方面是对那些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肯定和奖励,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这些学生解决了一些经济困难。如果贫困生能够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学校提供的奖学金,无疑比他们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一些兼职工作更有利。奖学金的设置,既能给予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一定的经济支持,也是一种荣誉,激励、吸引那些优秀的贫困学生们更加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实际上,国外的高等学校更倾向于通过设置奖学金,来给予那些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帮助。要获得奖学金,必要条件是学生刻苦、认真地学习,只有将精力投入到学习上,且取得优秀的学习成绩的学生才机会获得奖学金,得到学校的的资助。奖学金的这一前提条件使得它虽然可以起到激励作用,却不具备助困的特点,对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的贡献力度有限。以我国设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两种奖学金为例,这两类奖学金是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中奖励金额较高的,但是覆盖面不广,资助名额有限,此外还要求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成绩优异和家庭贫困两项条件。很多贫困学生生由于家境不好,往往存在自卑心理或其他心理状况,这些状况也会影响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从而导致成绩十分优异的贫困学生在高校中并不多见,最终的结果就是金学金的获得者大多为成绩优秀,但家庭经济条件还可以的学生。高等学校或企业在高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的尽管覆盖面可能要大一些,当通常数额比较小,且面向的对象是高校所有在校的学生,因此贫困学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且区域性教育水平的差异等额外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贫困学生的成绩,最终导致大部分贫困学生不具有竞争优势,获得的资助也有限。再加上我国很多高校奖学金在奖励优秀和资助贫困这两方面的界限划分并不是十分清晰,从而局限了奖学金的助困作用。十分清晰,从而局限了奖学金的助困作用。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发展建议
(一)完善资助体系
生源地认定和高校认定这两种办法在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要做到密切结合。一方面依赖盖有生源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来判定,另一方面则是结合班级民主评议,在调查摸底学生本人在学校、班级、宿舍的生活、消费等表现的基础上,经过院系、班层层审核,列出贫困生名单。应该充分调动学生在贫困生评定工作中的积极性,严格做好民主评议。学生相互之间由于日常的接触交流,对彼此间的家庭和经济情况会有更直接和客观的判断,因此更能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还需要成立专门大学生资助机构,落实培训资助工作专职人员,加强资助工作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工作,用以推进资助工作体系和工作人员的建设,更好地实现大学生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二)推动生源地贷款发展,建立贷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便于调查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便于银行收回贷款,是高校广泛实行生源地贷款制度最重要的两大优点。生源地对于学生家庭条件的调查,能够真实的反应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能够更有效的避免“有钱人申请助学贷款”等不符合道德观念的现象,以确保做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让真正贫困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当前,由于大学毕业生工作存在流动性极大,很多毕业生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住址等更换频繁的特点。导致银行和学校在学生毕业后就再难以找到其本人。这也客观上造成了众多大学毕业生不归还贷款的现象。但是采取生源地贷款制度,则是由其父母或当地亲属作见证人,从而便于银行追收贷款,因为其同时明确规定见证人有提供贷款学生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义务。
有效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一个关键在于,构建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估机制。这有利于解决当前贷款学生表现出来的诚信度较差,银行对贷款学生诚信度持怀疑态度的问题。同时不断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他们珍惜个人信用记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对自己的整个人生旅程都是非常重要的。
(三)广开勤工助学渠道,提高勤工助学报酬标准
高校可以依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勤工助学的工资标准,在应对社会上的用工单位时,更要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以更好的保障贫困生的权益。应该适当的在注重岗位多样化的同时扩大勤工助学岗位的规模。具体而言,一方面高校应当在尽量做到充分的内部挖掘创造勤工助学岗位的同时,还要做到加强学生、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的联系,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争取不断开辟和扩大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另一方面,也要同时协调好校内各部门同社会各单位的关系,以便能够及时和有效地处理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勤工助学环境。
(四)重视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扩大贫困生受奖面
高校应当研究、讨论和制定公平、公正的学生评价体系,进一步重视奖学金工作,不但要扩大受奖面,更需要在能力范围内适当提高额度。还需要适当向优秀贫困生作出政策倾斜,这样才能更好的帮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更大的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并且将奖学金发放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我们都知道,一个好的模范就是一面旗帜。所以,为了更好的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的功能,应该将奖学金的发放与宣传教育工作更好的相结合起来,把奖学金的发放当作学生教育的一个重要方式和手段。要选取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典型优秀事迹进行广泛和深入的宣传,以激励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最终实现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的功能。(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参考文献
[1]吴宏宇.浅谈贫困生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赤峰学院学报,2011.4.
[2]陈培培.高校贫困生资助中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1.
[3]韩卿云,乔剑,马小惠.探讨高校贫困生帮困救助体系的构建[J].教育与职业,2009(15).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问题;对策
一、引言
近几年,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高等教育开始呈现大众化和普及化的趋势,由于我国有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同时经济发展存在不均衡,因此,在各个高校一些学生交不起学费、生活费负担不起的现象普遍发生。贫困大学生也已经成为目前大学校园中普遍的一群特殊人群,贫困生问题也己成为一个越来越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我国高等院校普遍需要面对和解决的热点问题。然而,在贫困生资助工作方面,国家虽然每年都在逐年增加资金的投入力度,让贫困生基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相应资助,但是,目前我国大学生教育事业中资金实力不足、资源有限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那么,高校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如何有效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而且,解决贫困生问题不仅关系到贫困生个人的成长与成才的问题,也与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的稳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息息相关。
高校贫困生是指在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学生自身以及家庭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开支的学生。因此,我国政府颁布的国家贫困生的资助标准时是要求在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的基础上,结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道德素质相来实施的。2007年,我国出台了新的大学生资助体系,该体系围绕“奖、贷、助、补、减、免”六位一体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多元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体系。新的资助体系明确的区分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优秀学生,其只用于奖优,不再有贫困方面要求的限制;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贫困生,但仍然要求其符合“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条件。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则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大学生,它则具有既奖优又助困的特点;勤工俭学是一种属于间接资助的方式,它通过在学校设立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增强学生的劳动意识,让学生通过劳动的方式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而减免学费的方式则是在比较贫困的大学生实在无法缴纳学费时,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学费减免。这些资助贫困生的政策不仅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也体现了高等教育的现代化人才培养的目标,对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以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笔者所在的高校最近几年的贫困生资助和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同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笔者发现学生的经济困难和思想问题也明显增多,尽管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但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不断完善实施这一体系的过程中,要想使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健康可持续发展还需要思考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贫困学生的资助管理机制建设不健全
根据现有状况,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贫困生资助管理机制建设还不健全。比如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中,认定过程存在不同程度的主观性、认定缺乏明确客观的标准、认定方法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大学生助学金的没有能够正确合理的使用,还有部分学生有浪费和挥霍的情况;对贫困学生的欠费管理,各类资助金用于贫困学生时的分配原则,社会资助金的管理,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问题。各类学校助学金的发放大都由学校辅导员处理,而辅导员自身工作任务重,事情杂而繁琐,并且存在流动性高的现象,这样就给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与此同时,学校之间的交流活动少,没有能够共享工作经验,工作创新力度不足,因此在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分配工作、管理工作等都存在管理上的问题。
(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存在改善的空间
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这种新机制下,贫困生的助学贷款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
(1)国际贷款力度不够,申请贷款手续复杂。根据现在的情况,国家可以下发的的助学贷款相对于高校众多贫困生的需求来讲是很不足的。因为供不应求,银行在审批贷款上要求高,并且比较愿意知名高校以及就业形势好的学校合作,针对普通院校合作则很少,名额、金额上都比较少。根据国家贷款工作规定,贫困生申请国助学贷款需要出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于少数学生来自偏远山区,在取得贫困证明的手续上存在困难。同时,在办理申请国家贷款手续时程序较为繁琐,需要政府、学校、银行三方面的手续办理,审核复杂,工作量大,对于真实性的核查也有较大的难度。
(2)助学贷款只针对学费,没有涉及其他方面。现今,学生贷款只限于学生学费贷款,但是贫困生,尤其是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生活费以及其他费用上也存在资金缺少的现象,导致学生日常生活难以保障,无力承担。
(3)学生贷款还款存在信用缺失。国家助学贷款帮助了很多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是有部分学生由于没有及时还款,甚至不还款,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使银行经济损失。在银行出现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助学贷款的发放也会越来越少,这样就会出现了恶性循环。
(三)勤工俭学岗位较少,而且对贫困生的学习有一定的影响
虽然勤工助学是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来源问题的一个有效方法,但是目前学校能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太少,基本处于供不应求的境地。学校给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是通过校内和校外两种途径。校内方面,学校主要是通过提供助研、助教以及图书管理等文职岗位。而这些岗位的数量相对于需要资助的贫困生数量来说显得非常不足,而且基本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其他条件稍差一点的体力劳动岗位的供应也不多,而且一些自尊心较强的贫困生并不愿意从事这类岗位。校外方面,学校主要是通过向学生介绍家教类的兼职。但是,学生家长在选择家教的时候更偏向于那些性格开朗、学习优秀的学生,使得很多由于自卑心理较重而性格内向、不善言谈的贫困生不被家长看好,甚至无法胜任家教这份工作。大多数贫困生的校外兼职是自己找或者通过别人介绍的,大部分是一些产品推销和促销类的工作。这类工作的报酬是建立在学生的销售业绩上的,要想获得高额报酬就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无疑会耽误从事这类兼职的贫困生的学习时间,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甚至得不偿失。 (四)奖学金贡献力量不够
目前我国很多高校都设有奖学金制度,一方面是对那些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肯定和奖励,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这些学生解决了一些经济困难。如果贫困生能够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学校提供的奖学金,无疑比他们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一些兼职工作更有利。奖学金的设置,既能给予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一定的经济支持,也是一种荣誉,激励、吸引那些优秀的贫困学生们更加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实际上,国外的高等学校更倾向于通过设置奖学金,来给予那些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帮助。要获得奖学金,必要条件是学生刻苦、认真地学习,只有将精力投入到学习上,且取得优秀的学习成绩的学生才机会获得奖学金,得到学校的的资助。奖学金的这一前提条件使得它虽然可以起到激励作用,却不具备助困的特点,对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的贡献力度有限。以我国设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两种奖学金为例,这两类奖学金是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中奖励金额较高的,但是覆盖面不广,资助名额有限,此外还要求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成绩优异和家庭贫困两项条件。很多贫困学生生由于家境不好,往往存在自卑心理或其他心理状况,这些状况也会影响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从而导致成绩十分优异的贫困学生在高校中并不多见,最终的结果就是金学金的获得者大多为成绩优秀,但家庭经济条件还可以的学生。高等学校或企业在高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的尽管覆盖面可能要大一些,当通常数额比较小,且面向的对象是高校所有在校的学生,因此贫困学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且区域性教育水平的差异等额外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贫困学生的成绩,最终导致大部分贫困学生不具有竞争优势,获得的资助也有限。再加上我国很多高校奖学金在奖励优秀和资助贫困这两方面的界限划分并不是十分清晰,从而局限了奖学金的助困作用。十分清晰,从而局限了奖学金的助困作用。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发展建议
(一)完善资助体系
生源地认定和高校认定这两种办法在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要做到密切结合。一方面依赖盖有生源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来判定,另一方面则是结合班级民主评议,在调查摸底学生本人在学校、班级、宿舍的生活、消费等表现的基础上,经过院系、班层层审核,列出贫困生名单。应该充分调动学生在贫困生评定工作中的积极性,严格做好民主评议。学生相互之间由于日常的接触交流,对彼此间的家庭和经济情况会有更直接和客观的判断,因此更能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还需要成立专门大学生资助机构,落实培训资助工作专职人员,加强资助工作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工作,用以推进资助工作体系和工作人员的建设,更好地实现大学生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二)推动生源地贷款发展,建立贷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便于调查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便于银行收回贷款,是高校广泛实行生源地贷款制度最重要的两大优点。生源地对于学生家庭条件的调查,能够真实的反应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能够更有效的避免“有钱人申请助学贷款”等不符合道德观念的现象,以确保做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让真正贫困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当前,由于大学毕业生工作存在流动性极大,很多毕业生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住址等更换频繁的特点。导致银行和学校在学生毕业后就再难以找到其本人。这也客观上造成了众多大学毕业生不归还贷款的现象。但是采取生源地贷款制度,则是由其父母或当地亲属作见证人,从而便于银行追收贷款,因为其同时明确规定见证人有提供贷款学生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义务。
有效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一个关键在于,构建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估机制。这有利于解决当前贷款学生表现出来的诚信度较差,银行对贷款学生诚信度持怀疑态度的问题。同时不断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他们珍惜个人信用记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对自己的整个人生旅程都是非常重要的。
(三)广开勤工助学渠道,提高勤工助学报酬标准
高校可以依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勤工助学的工资标准,在应对社会上的用工单位时,更要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以更好的保障贫困生的权益。应该适当的在注重岗位多样化的同时扩大勤工助学岗位的规模。具体而言,一方面高校应当在尽量做到充分的内部挖掘创造勤工助学岗位的同时,还要做到加强学生、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的联系,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争取不断开辟和扩大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另一方面,也要同时协调好校内各部门同社会各单位的关系,以便能够及时和有效地处理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勤工助学环境。
(四)重视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扩大贫困生受奖面
高校应当研究、讨论和制定公平、公正的学生评价体系,进一步重视奖学金工作,不但要扩大受奖面,更需要在能力范围内适当提高额度。还需要适当向优秀贫困生作出政策倾斜,这样才能更好的帮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更大的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并且将奖学金发放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我们都知道,一个好的模范就是一面旗帜。所以,为了更好的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的功能,应该将奖学金的发放与宣传教育工作更好的相结合起来,把奖学金的发放当作学生教育的一个重要方式和手段。要选取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典型优秀事迹进行广泛和深入的宣传,以激励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最终实现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的功能。(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参考文献
[1]吴宏宇.浅谈贫困生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赤峰学院学报,2011.4.
[2]陈培培.高校贫困生资助中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1.
[3]韩卿云,乔剑,马小惠.探讨高校贫困生帮困救助体系的构建[J].教育与职业,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