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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江西省共调查了22895户83088人,调查抽样的比例为1.92‰ 。被调查户中有残疾人的家庭共4634户,确定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共5310人。为了摸清江西省目前15~60岁残疾人受教育程度的情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教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以促进江西残疾人教育发展,根据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我们对全省15~60岁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进行了分析研究,现将分析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象与方法
(一)确定对象如上文所述 。
(二) 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江西省残疾人数据库中的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由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提供。
(三)分析内容分析不同年龄、地区、性别、残疾等级、残疾类别的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接受教育程度分为7个等级,见表2。
(四) 分析方法从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录入的省级残疾人数据库中,用计算机查询15~60周岁残疾人的有关数据资料,建立SPSS数据文档,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5.0分析不同地区、不同残疾级别、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各类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及其差异,用卡方(x2)检验进行统计分析。
二、结果分析
抽样资料中15~60岁人口为52470人,其中残疾者为2478人(占4.723%),男性26369人中出现残疾者1436人(占5.446%),女性26101人中出现残疾者1042人(占3.992%)。不同年龄、不同性别残疾人数占同龄人口数的比例见表1。

(一)不同性别者受教育程度比较
未上过学的残疾人性别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男性(331/1436=23.05%)明显低于女性(455/1042=43.67%),接受了高中以上文化教育的残疾人共155人,其中男性为120人,女性为35人,男性明显多于女性。文化程度的性别差异情况见表2。

(二)不同年龄者受教育程度比较
年龄越大未上过学者所占的比例越大,而具有小学、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者所占比例越小,其差异在统计学上有极显著性意义,不同年龄者受教育程度见表3。

(三)城乡之间受教育程度比较
残疾人接受教育程度在城乡之间有显著差异,农村的2188名残疾者中有732人未上过学(占33.46%),城市的290人残疾者中有54人未上过学(占18.62%),农村残疾人未接受教育的比例明显高于城市,城乡之间受教育程度差异见表4。

(四)不同残疾类别受教育程度比较
在同类残疾中未上过学的残疾者所占的比例依次为:多重残疾占67.22%,智力残疾占60.22%,言语残疾占44.68%,视力残疾占27.92%,精神残疾占25.49%,听力残疾占22.81%,肢体残疾占17.58%,具有高中文化程度者在肢体残疾类中所占比例最大,不同类别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见表5。

(五)不同残疾等级的教育程度比较
统计分析同一残疾等级者中未上过学的残疾人所占比例,残疾越严重者所占的比例越大,分别为一级残疾占51.30%,二级残疾占39.23%,三级残疾占35.80%,四级残疾占23.43%,接受过专业教育即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40名残疾人中,四级残疾者占75.0%(30人),不同等级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见表6。

三、讨论
15岁以上的残疾人正是接受初中及其以上文化教育的人生阶段,本次分析结果表明,2478名残疾人中有786名未上过学(31.72%),教育程度为高中及以上者为155人(6.26%),教育程度为中专及以上者为40人(1.61%)。江西省15~60岁人口为2808.24万,未上过学者为146.28万,占同龄人口比例为5.145%,残疾人未上过学的比例明显高于同龄普通人群,是同龄普通人群的6倍;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比例极低。这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一) 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有关有少数残疾者因失去了学习能力而未能上学。从表6可知,残疾越严重、未上过学的人所占的比例越大,接受较高层次教育所占的比例越小,如一级残疾未上过学者所占比例为51.30%,接受过中专以上教育者只有1人,接受过高中教育者共有155人,其中肢体残疾者为88人,占56.77%。因肢体残疾者只是动作或行动不便,但能与正常人一样进普通学校的普通班接受教育,故无论是入学率还是接受教育的程度,这个群体都明显高于其他残疾者。
(二) 与教育设施和师资条件有关多数残疾人需要进入特教学校或普通学校的特教班接受特殊教育,而有残疾人的村镇可能没有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江西全省99个县(区、市)中只有44个县(区、市)建立了61所特教学校,只有1所专科师范学校建立了特教专业(培养特教师资,特师班每年招收50人),其他专科院校和本科院校均未设立特师班,与残疾人的特教需求相去甚远。特别是在农村,各自然村比较分散,残疾者人数不多,残疾类别多样,很难在普通教育学校组成同类残疾人的特教班。再加上特殊教育有别于普通教育,其专业性和技能性较强,缺乏专门的师资来履行特殊教育,在普通教育学校便无法开设特教班。目前江西只有578名特教教师,其中公立学校为560名,民办学校为18名,满足不了特殊教育的需要。
(三 ) 与家庭经济有关据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统计,城市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为3531元,农村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为2314元。2478名残疾人中有1502人无经济来源(占60.61%),靠家庭其他成员支持生活费;有经济来源者中,各类残疾人领取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者所占比例为28.95%,领取低保金所占比例为7.53%,领取救济金所占比例为17.22%。由此可见,残疾人经济来源有限、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也是影响其不能入学的重要原因。
(四)与陈旧观念有关受陈规陋习的影响,有些家长不送自家的残疾儿童入学接受教育,认为家庭可以养他,但不需要出去念书;有的家长认为生了残疾孩子是一种报应,让别人知道家里有残疾人,是很没面子的事,因而产生遮掩行为,不让家里的残疾人出门,更不乐意让他们去读书;有的家长认为普通人读书都找不到工作,残疾人念书又有什么用。从表5可知,男性残疾者接受教育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说明社会上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普遍存在。这种种因素都使残疾者接受教育的比例和受教育程度比普通人群低。◆(作者单位: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对象与方法
(一)确定对象如上文所述 。
(二) 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江西省残疾人数据库中的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由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提供。
(三)分析内容分析不同年龄、地区、性别、残疾等级、残疾类别的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接受教育程度分为7个等级,见表2。
(四) 分析方法从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录入的省级残疾人数据库中,用计算机查询15~60周岁残疾人的有关数据资料,建立SPSS数据文档,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5.0分析不同地区、不同残疾级别、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各类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及其差异,用卡方(x2)检验进行统计分析。
二、结果分析
抽样资料中15~60岁人口为52470人,其中残疾者为2478人(占4.723%),男性26369人中出现残疾者1436人(占5.446%),女性26101人中出现残疾者1042人(占3.992%)。不同年龄、不同性别残疾人数占同龄人口数的比例见表1。

(一)不同性别者受教育程度比较
未上过学的残疾人性别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男性(331/1436=23.05%)明显低于女性(455/1042=43.67%),接受了高中以上文化教育的残疾人共155人,其中男性为120人,女性为35人,男性明显多于女性。文化程度的性别差异情况见表2。

(二)不同年龄者受教育程度比较
年龄越大未上过学者所占的比例越大,而具有小学、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者所占比例越小,其差异在统计学上有极显著性意义,不同年龄者受教育程度见表3。

(三)城乡之间受教育程度比较
残疾人接受教育程度在城乡之间有显著差异,农村的2188名残疾者中有732人未上过学(占33.46%),城市的290人残疾者中有54人未上过学(占18.62%),农村残疾人未接受教育的比例明显高于城市,城乡之间受教育程度差异见表4。

(四)不同残疾类别受教育程度比较
在同类残疾中未上过学的残疾者所占的比例依次为:多重残疾占67.22%,智力残疾占60.22%,言语残疾占44.68%,视力残疾占27.92%,精神残疾占25.49%,听力残疾占22.81%,肢体残疾占17.58%,具有高中文化程度者在肢体残疾类中所占比例最大,不同类别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见表5。

(五)不同残疾等级的教育程度比较
统计分析同一残疾等级者中未上过学的残疾人所占比例,残疾越严重者所占的比例越大,分别为一级残疾占51.30%,二级残疾占39.23%,三级残疾占35.80%,四级残疾占23.43%,接受过专业教育即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40名残疾人中,四级残疾者占75.0%(30人),不同等级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见表6。

三、讨论
15岁以上的残疾人正是接受初中及其以上文化教育的人生阶段,本次分析结果表明,2478名残疾人中有786名未上过学(31.72%),教育程度为高中及以上者为155人(6.26%),教育程度为中专及以上者为40人(1.61%)。江西省15~60岁人口为2808.24万,未上过学者为146.28万,占同龄人口比例为5.145%,残疾人未上过学的比例明显高于同龄普通人群,是同龄普通人群的6倍;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比例极低。这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一) 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有关有少数残疾者因失去了学习能力而未能上学。从表6可知,残疾越严重、未上过学的人所占的比例越大,接受较高层次教育所占的比例越小,如一级残疾未上过学者所占比例为51.30%,接受过中专以上教育者只有1人,接受过高中教育者共有155人,其中肢体残疾者为88人,占56.77%。因肢体残疾者只是动作或行动不便,但能与正常人一样进普通学校的普通班接受教育,故无论是入学率还是接受教育的程度,这个群体都明显高于其他残疾者。
(二) 与教育设施和师资条件有关多数残疾人需要进入特教学校或普通学校的特教班接受特殊教育,而有残疾人的村镇可能没有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江西全省99个县(区、市)中只有44个县(区、市)建立了61所特教学校,只有1所专科师范学校建立了特教专业(培养特教师资,特师班每年招收50人),其他专科院校和本科院校均未设立特师班,与残疾人的特教需求相去甚远。特别是在农村,各自然村比较分散,残疾者人数不多,残疾类别多样,很难在普通教育学校组成同类残疾人的特教班。再加上特殊教育有别于普通教育,其专业性和技能性较强,缺乏专门的师资来履行特殊教育,在普通教育学校便无法开设特教班。目前江西只有578名特教教师,其中公立学校为560名,民办学校为18名,满足不了特殊教育的需要。
(三 ) 与家庭经济有关据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统计,城市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为3531元,农村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为2314元。2478名残疾人中有1502人无经济来源(占60.61%),靠家庭其他成员支持生活费;有经济来源者中,各类残疾人领取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者所占比例为28.95%,领取低保金所占比例为7.53%,领取救济金所占比例为17.22%。由此可见,残疾人经济来源有限、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也是影响其不能入学的重要原因。
(四)与陈旧观念有关受陈规陋习的影响,有些家长不送自家的残疾儿童入学接受教育,认为家庭可以养他,但不需要出去念书;有的家长认为生了残疾孩子是一种报应,让别人知道家里有残疾人,是很没面子的事,因而产生遮掩行为,不让家里的残疾人出门,更不乐意让他们去读书;有的家长认为普通人读书都找不到工作,残疾人念书又有什么用。从表5可知,男性残疾者接受教育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说明社会上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普遍存在。这种种因素都使残疾者接受教育的比例和受教育程度比普通人群低。◆(作者单位: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