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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应是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内容。泛珠三角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独具特色、价值珍贵的特点,有很高的经济开发价值。在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的背景下开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协调统一区域立法,引入商标权保护模式综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建设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实行区域商标战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构建;四是建立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监督机制,防止破坏型开发、利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