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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项强化会计职能,规范会计行为的重大改革举措,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财政体制,影响深远,这一举措已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广并取得良好成效,但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同时存在诸多瑕疵,亟需进一步完善。
核算 监督 完善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项强化会计职能,规范会计行为的重大改革举措,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财政体制,影响深远,子长县于2000年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至今全县90%的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畴,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实行统一会计核算,统一银行账户,统一收支标准,统一档案管理,对会计事项的申报、受理、复核、办结实行集中化管理、一条龙服务。通过一年来的运作,大大提高了我市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水平,规范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我县会计史上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但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也存在诸多瑕疵,亟需进一步完善。在此笔者就会计集中核算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进行初浅探讨:
会计集中核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职能定位不明确,会计监督难以到位,会计主体含糊不清
会计集中核算有效地解决了以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诸多矛盾,走出了一条会计工作的新路子,但与此同时作为会计本身的两大职能之一的监督职能却逐步弱化,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的分离,以及会计工作的社会化与公众化趋势,导致会计监督职能难以发挥;会计核算中心其实突出的是核算,会计监督只是就票据监督而言,而不是对整个经济活动的监督,不是事中监督,谈不上对会计资料所代表的经济活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的监督,恰恰少数单位为了保证票据的过关,而扭曲了票据所代表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其实际是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割裂。
以子长县会计局而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定编100人,接管原各单位近400名财会人员才能完成的会计工作,这种职能定位的先天不足导致了会计监督的缺失弱化了会计 监督职能,尤其在人员编制紧、职能授予有限的情况下,会计核算部门设立的一些初衷自然难以实现。核算中心的职能不明确也导致了中心工作人员对核算中心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大家普遍认为只要按设置对核算单位统一记账、集中核算就达到会计核算中心成立的目标,直接造成监督、服务、部门预算执行等既难以到位又难以执行的局面。
(2)部门配合协调难,资源共享程度低
会计核算中心作为政府财政资金核算和监督的职能部门,其各项职能的履行与发挥需要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会计集中核算部门与银信、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资源共享程度低。一些部门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不给予应有的配合支持,从而难以形成工作上的合力。
(3)账内清楚,账外糊涂,核算单位逃避监管情况趋增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些单位为保护小团体利益、利用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收入来源渠道不明、底子不清的实际,隐瞒收入,逃避监督,严重影响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账外账、小金库现象重新抬头。二是将透明度不高的收入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形成体外循环;三是有意混淆资金种类、性质与权属。
(4)外紧内松,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单位财务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弱化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单位取消了会计只设报账员一名,报账员实际履行了会计、出纳的双重职责,单位财务知情面缩小,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也自然消失,单位财务内部牵制反趋弱化。
(5)货币资金管理加强,其他资产管理弱化
会计集中核算以后,由于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单位管物不管账,单位的貨币资金管理得到了加强,但单位其他资产的管理反而弱化。一些资产形成后,单位只管资产使用,不注重及时报会计核算中心做相应账务处理,造成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实严重不符,资产流失严重等现象。
解决问题的对策
(1)定职明责,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
第一,进一步明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地位和职能、性质,明确会计主体和会计责任主体,把会计核算中心和相关单位的会计责任进一步细化。
第二,在进一步加强核算职能的同会计监督职能要同步强化。会计核算部门要由事后问责转向事前设关,事中把关,事后跟踪,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财政管理职能,把不合理收支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与监督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实现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
一方面财政内部要理顺关系,划转职能,要授予会计核算中心监督部门预算执行、综合财政监督等职能,会计集中核算部门要加强与国库集中收付等机构的衔接。
第一,就部门预算执行职能而言,政府及财政部门应赋予会计核算部门参与部门预算编制、监督与指导部门预算执行的职能,为编制科学合理的部门预算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就财政监督职能而言,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会计监督是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财政资金在运行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是财政监督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可以考虑赋予核算中心的综合财政监督职能。
第三,加快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与会计核算中心接轨的步伐,以改革促进会计核算中心职能的健全、发展和发挥。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目前与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改革的方向和重要任务;另一方面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与税务、银信、审计、监察等部门相互配合,最终建立一个相互沟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
(3)查源清漏,规范整顿,消除死角,加大对核算单位的监管力度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些单位为逃避监管,把很多本应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财务收支,游离于核算中心之外,形成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为了遏制这些情况的发生,会计核算中心需进一步规范管理,该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要全部进入核算中心 ,不留死角,充分发挥核算中心的会计管理、会计监督职能,对发现违法违纪情况,依法处理 。同时核算中心也要加强管理核算单位在税务机关的领票、销票管理,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收支业务一律采取内部转账处理。
(4)双管齐下,内外结合,增强内部监督
面对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内部监督弱化,会计集中核算部门与核算单位衔接不力,会计信息传播渠道单一的现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加强与核算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单位内部监督部门合作,互通信息,堵塞漏洞;二是继续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制度,推进单位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例如单位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发票联审联签制度;对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审议,不搞暗箱操作,每月固定几天集中审核支出发票,未能通过审核的支出一律不得报账,或每年末组织职工代表对单位一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稽核,并对一年的财务运作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对下年的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5)把好资产管理关,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
要切实加强单位资产的核算和监督管理。一是“ 中心”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为单位量体定制较为系统而又详细的固定资产目录,作为登记核算单位固定资产的具体依据。二是规范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健全包括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账在内的各种账簿资料,严格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三是在现有单位报废资产处置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增加相关的固定资产明细表及明细账的核算,防止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会计发展史上的一项新生事物,它是财政会计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但与任何一项新生事物一样,它还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和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充实,才能推进会计集中核算事业的不断发展,服务好经济建设大局。
核算 监督 完善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一项强化会计职能,规范会计行为的重大改革举措,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财政体制,影响深远,子长县于2000年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至今全县90%的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畴,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实行统一会计核算,统一银行账户,统一收支标准,统一档案管理,对会计事项的申报、受理、复核、办结实行集中化管理、一条龙服务。通过一年来的运作,大大提高了我市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水平,规范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我县会计史上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但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也存在诸多瑕疵,亟需进一步完善。在此笔者就会计集中核算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进行初浅探讨:
会计集中核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职能定位不明确,会计监督难以到位,会计主体含糊不清
会计集中核算有效地解决了以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诸多矛盾,走出了一条会计工作的新路子,但与此同时作为会计本身的两大职能之一的监督职能却逐步弱化,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的分离,以及会计工作的社会化与公众化趋势,导致会计监督职能难以发挥;会计核算中心其实突出的是核算,会计监督只是就票据监督而言,而不是对整个经济活动的监督,不是事中监督,谈不上对会计资料所代表的经济活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的监督,恰恰少数单位为了保证票据的过关,而扭曲了票据所代表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其实际是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割裂。
以子长县会计局而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定编100人,接管原各单位近400名财会人员才能完成的会计工作,这种职能定位的先天不足导致了会计监督的缺失弱化了会计 监督职能,尤其在人员编制紧、职能授予有限的情况下,会计核算部门设立的一些初衷自然难以实现。核算中心的职能不明确也导致了中心工作人员对核算中心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大家普遍认为只要按设置对核算单位统一记账、集中核算就达到会计核算中心成立的目标,直接造成监督、服务、部门预算执行等既难以到位又难以执行的局面。
(2)部门配合协调难,资源共享程度低
会计核算中心作为政府财政资金核算和监督的职能部门,其各项职能的履行与发挥需要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会计集中核算部门与银信、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资源共享程度低。一些部门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不给予应有的配合支持,从而难以形成工作上的合力。
(3)账内清楚,账外糊涂,核算单位逃避监管情况趋增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些单位为保护小团体利益、利用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收入来源渠道不明、底子不清的实际,隐瞒收入,逃避监督,严重影响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账外账、小金库现象重新抬头。二是将透明度不高的收入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形成体外循环;三是有意混淆资金种类、性质与权属。
(4)外紧内松,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单位财务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弱化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单位取消了会计只设报账员一名,报账员实际履行了会计、出纳的双重职责,单位财务知情面缩小,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也自然消失,单位财务内部牵制反趋弱化。
(5)货币资金管理加强,其他资产管理弱化
会计集中核算以后,由于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单位管物不管账,单位的貨币资金管理得到了加强,但单位其他资产的管理反而弱化。一些资产形成后,单位只管资产使用,不注重及时报会计核算中心做相应账务处理,造成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实严重不符,资产流失严重等现象。
解决问题的对策
(1)定职明责,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
第一,进一步明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地位和职能、性质,明确会计主体和会计责任主体,把会计核算中心和相关单位的会计责任进一步细化。
第二,在进一步加强核算职能的同会计监督职能要同步强化。会计核算部门要由事后问责转向事前设关,事中把关,事后跟踪,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财政管理职能,把不合理收支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与监督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实现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
一方面财政内部要理顺关系,划转职能,要授予会计核算中心监督部门预算执行、综合财政监督等职能,会计集中核算部门要加强与国库集中收付等机构的衔接。
第一,就部门预算执行职能而言,政府及财政部门应赋予会计核算部门参与部门预算编制、监督与指导部门预算执行的职能,为编制科学合理的部门预算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就财政监督职能而言,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会计监督是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财政资金在运行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是财政监督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可以考虑赋予核算中心的综合财政监督职能。
第三,加快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与会计核算中心接轨的步伐,以改革促进会计核算中心职能的健全、发展和发挥。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目前与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改革的方向和重要任务;另一方面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与税务、银信、审计、监察等部门相互配合,最终建立一个相互沟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
(3)查源清漏,规范整顿,消除死角,加大对核算单位的监管力度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些单位为逃避监管,把很多本应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财务收支,游离于核算中心之外,形成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为了遏制这些情况的发生,会计核算中心需进一步规范管理,该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要全部进入核算中心 ,不留死角,充分发挥核算中心的会计管理、会计监督职能,对发现违法违纪情况,依法处理 。同时核算中心也要加强管理核算单位在税务机关的领票、销票管理,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收支业务一律采取内部转账处理。
(4)双管齐下,内外结合,增强内部监督
面对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内部监督弱化,会计集中核算部门与核算单位衔接不力,会计信息传播渠道单一的现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加强与核算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单位内部监督部门合作,互通信息,堵塞漏洞;二是继续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制度,推进单位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例如单位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发票联审联签制度;对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审议,不搞暗箱操作,每月固定几天集中审核支出发票,未能通过审核的支出一律不得报账,或每年末组织职工代表对单位一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稽核,并对一年的财务运作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对下年的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5)把好资产管理关,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
要切实加强单位资产的核算和监督管理。一是“ 中心”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为单位量体定制较为系统而又详细的固定资产目录,作为登记核算单位固定资产的具体依据。二是规范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健全包括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账在内的各种账簿资料,严格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三是在现有单位报废资产处置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增加相关的固定资产明细表及明细账的核算,防止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会计发展史上的一项新生事物,它是财政会计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但与任何一项新生事物一样,它还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和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充实,才能推进会计集中核算事业的不断发展,服务好经济建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