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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土地复垦规定》后,广西国土资源厅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广西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评审要点》等文件。但大多数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编写及评审过程中,常常需要多次修改而导致编写单位耗费大量时间,严重拖延矿山的采矿证办证和年检时间。笔者长期从事《方案》的编写工作,从中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在此做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