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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证据规则被认为是荚美证据法的核心和灵魂,它直接排除可信性值得怀疑的传闻证据,确保当事人的对质询问权.针对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率不高、庭审形式化等严重问题,很多学者主张引入传闻证据规则予以解决.但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的产物,有其独特的诉讼制度、诉讼文化作支撑,对于这些方面和大陆法系较为接近的中国来说,尚不具备引入传闻证据规则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