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红塔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十年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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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帮助农村村(居)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对提高农村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因此,特用2006年、2010年、2016年三年数据对红塔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十年的成效进行分析对比(以下简称新农合)。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情况,每年制定红塔区新农合的实施细则,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红塔区农村村(居)民参加新农合所具备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人员的权利
  第一、享受新农合规定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
  第二、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
  第三、对新农合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四、对新农合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对违反新农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1.2参加人员的义务:
  第一、按规定缴纳新农合个人筹资款;
  第二、遵守和维护新农合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第三、配合新农合服务机构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二、新农合实施采取的措施
  1.高度重视
  为了能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高度重视,健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做好基线调查,掌握农民医疗费用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從基层了解民意,了解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状况,真正做到了一切决策为了人民,保障人民的真正需求。
  2.广泛宣传动员
  提高全区农村群众自愿参与意识和行为。试点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了农村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认真核查录入基本信息
  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切保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坚持原则,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避免人民的利益损失。
  三、红塔区2006年、2010年、2016年新农合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浅析
  1.加大政府投入,缩小城乡差距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新农合工作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政府投入力度逐年增加,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也逐年提高,新农合经历了试点、发展、成熟阶段,缩小了城乡差距,使新农合的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2.建立有力机制,完善分级诊疗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新农合的保障力度逐年增加,尤其是突出了建机制,强基层,保基本,保证了参合人员得到质优价廉、便捷、透明、公平的医疗服务。并能有效提高农村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推进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建设。
  3.居民互助共济,共建健康社会
  2009年起红塔区同时实施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做到了全民医保,故新农合参合人数有所减少,但是参合率稳中有升。从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金额的对比可以看出,新农合制度是符合民意,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致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红塔区新农合制度运行10年来,农民的就医需求被激活,小病忍、大病拖、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逐步缓解,特别是在区级以下医疗机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广大参合农民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但随着参合人员的看病就医要求不断提高,住院人次日渐增多,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保障基金运作安全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强基金管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在以往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又制定出更多惠及广大群众的政策措施, 如探索门诊付费制及住院付费制改革路子;实行部分单病种住院医药费最高限价收费、定额补偿、据实结算制度,稳步推进慢性病门诊管理制度等措施。
  通过实施新农合制度,逐步使农村居民树立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意识,逐步减轻农村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者单位为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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