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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城市群各城市之间城镇化发展速度不同、差别大,其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也各有差异,二者之间耦合协调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以2006年、2010年和2014年为评价基期,在构建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和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熵权法确定权重,并结合耦合协调度模型探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水平的耦合协调性,揭示京津冀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耦合协调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结果表明:北京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之间为高度协调,发展类型为集约鹰滞后型:天津市和沧州市为中度协调